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3、客观方面的不同。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这种“滥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超越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超越法定权力范围,违法决定无权决定的事项、擅自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二是违法行使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违反法定办事程序,胡作非为,随心所欲地违法处理公务。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这种“玩忽”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不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该为而不为,放弃职守、擅离岗位;二是不认真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敷衍塞责。
(2)行为方式的区别。从行为方式上讲,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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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区分徇私枉法和滥用职权罪的关键所在 标题:徇私枉法与滥用职权的法律适用差异福建在线咨询 2024-12-04其主要差异在于: 1. 从行为主体来看,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主要限定于国家机关中的特定公职人员,而徇私枉法罪的实施者则主要集中在司法工作领域内,尤其是侦查、检察和审判等关键环节的从业人士。 2. 在犯罪侵害对象上,两者的覆盖范围也有所不同。滥用职权罪所针对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内部正常运行秩序,而徇私枉法罪的焦点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日常运作环境。 3. 至于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滥用职权罪展示出对职务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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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包括什么,法律上有哪些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20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客观方面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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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不是滥用职权就构成徇私枉法罪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3单位不是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以看出,构成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只能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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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都有什么不同之处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5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3、客观方面的不同。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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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目的是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摆脱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最终逃避法律制裁,这与徇私枉法罪中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做枉法裁判,把有罪判为无罪,故意使罪犯道遥法外,在实质上都是为了包庇罪犯。它们都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上又都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主体主要都是司法工作人员。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犯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司法工作人员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