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补领结婚证是存在不予补发情况的:
1)第一是当事人申请补领结婚证,声明的登记日期内档案保存完整,无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且当事人无法提供婚姻登记证的;
2)第二是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候未达到法定的婚龄,申请补领的时候仍然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
3)第三是申请补领离婚证时候,当事人离婚登记档案无档可查或者难以查证的。
2、无原始档案补办结婚证办理手续,如果说当事人确认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者难以查证后,当事人就应该要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者难以查证的证明。
3、如果说无法出具以上的证明,也可以经过婚姻登记处的查证后,由当事人来作出书面的查档情况说明:
1)当事人同时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证户口本上的夫妻关系记载、公安机关、档案所在单位、村居委会,两名近亲属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又或者是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另外,提供证明的近亲属还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件,如果说不出具的话当事人无法补办结婚证。
一、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1、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5)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二、拿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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