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遭受伤害认定为工伤后,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赔偿,包括误工费。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即使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会也会先行支付。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劳动者遭受了伤害,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应向第三人主张赔偿,其中包括误工费。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所以第三人不赔偿或者无法确定也不用担心,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支付。
工 伤 误 工 费 由 谁 赔 偿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不能自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期间的护理费。所需资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根据上述法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不能自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期间的护理费。所需资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因此,工伤误工费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结论: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不能自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期间的护理费。所需资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因此,工伤误工费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第三方全责工伤误工费由谁来赔付
413人看过
-
第三方全责工伤误工费由谁来赔付?
493人看过
-
第三方全责工伤误工费由谁来赔付?
199人看过
-
工伤误工费由谁来赔偿
395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中误工费由谁负责?
192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中误工费由谁负责?
72人看过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是由肇事方承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更多>
-
第三方全责工伤误工费由谁来赔付?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41、可以就差额部分由工伤进行赔偿。这个要在你和第三方的赔付完成之后再进行工伤部分的赔偿。 2、不再处理是指你和第三方之间因为已经达成协议,不再就这个问题向法院或者其他调解机构要求再处理,不包括你的工伤部分。
-
第三方全责工伤误工费由谁来赔付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51、劳动者因为第三人原因受到伤害,认定工伤的,应当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中包括误工费。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所以第三人不赔偿或者无法确定也不用担心,工伤保险基金
-
工伤保险中误工费由谁来赔偿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3工伤停工期间,误工费和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
-
工伤认定中赔偿由谁来赔偿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01、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赔偿;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所有赔偿。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工伤误工费是由谁来赔偿?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9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误工期间工资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不足12个月的,取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