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罪判刑的标准如下:依据当事人贪污受贿的金额和情节的严重情况来定。若是当事人贪污受贿的金额不到五千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当事人贪污受贿的金额高于5000低于50000的,处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当事人贪污受贿的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刑法贪污受贿罪的具体情节是什么
《刑法》上对受贿罪的量刑是参照贪污罪的量刑的。犯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罚金;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特别严重的加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
判定贪污受贿罪的依据是什么?
495人看过
-
贪污罪的判决依据
341人看过
-
贪污受贿定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58人看过
-
贪污受贿罪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
128人看过
-
贪污受贿定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12人看过
-
贪污受贿怎么定罪,有什么依据?
332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贪污受贿罪法院法律依据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0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1、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对刑法规定并处罚金的其他贪污贿赂犯罪
-
我国贪污受贿罪的判刑依据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25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六条在规定贪污、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情节时,适用了具体的数额表述:“行为人贪污、受贿满五千元的,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对犯贪污、受贿罪的量刑处罚明确规定为:“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受贿罪的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处罚。
-
贪污受贿罪有什么处罚依据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对犯贪污受贿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
-
贪污受贿罪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1、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对刑法规定并处罚金的其他贪污贿赂犯罪
-
贪污受贿怎么定罪,有什么依据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6贪污受贿的定罪如下: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