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中患者的知情权包括哪些方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2:20:43 337 人看过

医疗损害事件中,患者的知情权包括有: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

一、患者的权利包括哪六个

1.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诊疗方法、手段、效果、风险、预后等方面的权利;有权知道负责其治疗的医生的身份、专业、地位;有权查阅、复印病历资料;有权了解详细的医疗费用情况等。

2.保护隐私权:医务人员应保守患者的个人隐私,如身体和精神缺陷、传染病史等。但如果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将给患者本人、他人或社会带来的危害大于这种权利带来的损失,医务人员可以超越患者的权利要求。

3.医疗选择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4.医疗诉讼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其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时,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院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的内容

医院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的内容有:

1、患者的病情、诊疗的具体计划方案应当如实告知患者或者家属;可供选择的治疗方式及各自的利弊,以及选择某种治疗方式的理由;

2、与患者权益相关的医院规章制度,患者应当配合医院;

3、对于患者或患者家属的咨询,医院方应当如实回答;

4、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情况,可以采取的预防、避免、和补救的措施;

5、医院应当向患者详细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医疗器械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药品的保存方法、避免误服和副作用等;

6、告知患者出院后的院外治疗方案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复诊时间和所需要的携带的一系列资料等

三、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第一,当医生面对急诊,病危或者重症患者,医院选择拒收从而耽误了最佳的就诊时间或者因为转院不负责采取了不正当的急救方式从而导致病者病情加重或者延误了抢救时间的。

第二,在对患者进行手术过程中,医生开错部位,导致病情没有得到缓解反而加重的或者在手术过程中因为医生的粗心大意而将纱布手术机械等其他异物遗留在了患者体内,导致患者需要进行二次手术的。

第三,在救治过程中对于疑难杂症的患者不经过上一级的指示说明自己擅作主张的或者救治不负责而导致患者的病情没有得到好转反而加重的情况。

第四,在用药过程中,用错药从而导致患者处于危险情况的,又或者对于过敏类药物医务人员没有进行测试就对患者进行使用从而导致患者过敏的。

第五,在药剂方面,医生开错药写错处方,或者取药时医生给错药从而导致患者处于危险情况的。

第六,在手术麻醉过程中,麻醉师麻醉针打错部位的或者用量不合适从而导致患者病情变化的。

第七,在放射或者CT做检查的时候由于医务人员拍错片从而下错诊断的,对患者进行精神刺激,或者检验科查错血的。

第八,医务人员因为自己的玩忽职守造成的一系列医疗事故等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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