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遗留给亲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5:54:30 464 人看过

工伤保险待遇不可以继承。职工因工伤死亡,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是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工伤职工本人,因为工伤遭受工资福利、身体伤害的补偿;是给予因工死亡职工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近亲属的补偿,仅限于本人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金可否同时主张

1、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在享受工伤待遇之余,可以要求及时补发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应付未付的工资或津贴。

2、如果解除劳动关系,不仅可以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工资和津贴、要求经济补偿金,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对于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仅可以享受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更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另外,对于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双倍的工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因企业破产、裁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应当依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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