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孤儿和儿童办理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15:02:21
160 人看过
1、表达收养人意愿的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
3、收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需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的检查证明;
5、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系本院收养的弃婴、儿童或孤儿的证明;
6、社会福利院同时提供:①弃婴、儿童或孤儿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②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或孤儿的报案证明;③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哈尔滨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办理材料
320人看过
-
惠州公民收养非福利机构抚养弃婴和儿童办理
108人看过
-
收养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需要哪些材料
101人看过
-
济南公民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登记流程
399人看过
-
惠州收养儿童福利院里的弃婴所需登记办理材料
238人看过
-
收养福利院抚养的弃婴、儿童所需要的条件
18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福利
词条
#社会福利
最新文章
#社会福利
相关咨询
-
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的收养湖北在线咨询 2021-01-18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的收养 根据收养登记办法的规定,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草案)》的说明(1991年6月21日)中认为,“捡拾弃婴后原则上应归民政机关主管的社会福利机构养育,但单靠社会福
-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所需的证明湖北在线咨询 2021-01-18(1)社会福利机构监护报告; (2)法定代表人同意送养意见; (3)法定代表人户口本、身份证; (4)社会福利机构同意送养登记表及第一项收养社会弃婴中(1、2、3、5、6、7)条等证明。
-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需要哪些材料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3(1)申请书(草稿)写清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被收养人的情况、收养目的、保证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及其他有关内容;(2)簿、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每人各一张;(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收养人的婚姻、子女、和能力、经济、健康、品德等情况),并加盖单位行政章;(4)收养人的街道或乡(镇)政府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5)县级医院的健康
-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需要哪些资料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3(1)申请书(草稿)写清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被收养人的情况、收养目的、保证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及其他有关内容;(2)簿、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每人各一张;(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收养人的婚姻、子女、和能力、经济、健康、品德等情况),并加盖单位行政章;(4)收养人的街道或乡(镇)政府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5)县级医院的健康
-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如何处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7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