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5:30:12 90 人看过

过度医疗对患者造成危害,增加经济负担,恶化医患关系,浪费医疗资源,影响卫生服务公平性。医生应以患者需求为导向,合理诊疗,满足经济和心理能力,体现患者权利。过度医疗特征包括超出需求的手段、非“金标准”诊疗、无关消费和超出经济能力。医生应注重患者需求,合理使用资源,患者应加强健康意识,配合治疗,共同维护医疗环境。

过度医疗是当前医疗体系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其对患者的危害不容忽视。过度医疗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而且恶化了医患关系,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影响了卫生服务的公平性。

判断过度医疗的基本准则是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医生应该以病人的需求为导向,根据疾病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诊疗,以减轻病人的痛苦,延长病人的寿命。此外,过度医疗还应该满足两个附加条件:一是病人的经济能力能够承受,二是病人的心理能够承受,治疗中应该体现病人的权利。

过度医疗的基本特征包括: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

为了避免过度医疗的发生,医生应该在诊疗中更加注重病人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避免过度消费和不必要的治疗。同时,患者也应该加强自身的健康意识,了解医疗资源的珍贵性,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环境。

过度医疗是当前医疗体系面临的重要问题,对患者造成的危害不可忽视。它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恶化了医患关系,浪费了医疗资源,影响了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为了避免过度医疗,医生应更注重病人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避免过度消费和不必要治疗。患者也应加强健康意识,了解医疗资源的珍贵性,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环境。

(二)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拒绝急救处置,或者由于不负责任延误诊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过度医疗相关文章
  • 过度防卫的意思是什么
    过度防卫是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犯罪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过度防卫不是具体的独立罪名,它只是表明防卫行为的性质,对构成什么罪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刑法也没有专门规定过度防卫罪名和具体适用的法定刑。防卫过当构成什么犯罪就认定什么犯罪。过度防卫行为时当综合考虑的情况有哪些过度防卫行为时当综合考虑的情况有:1、防卫行为的起因;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3、防卫过当明显超过限度和造成危害的严重程度;4、辩护人的主观犯罪形式和当时的情况;5、防卫过当的原因。对防卫过当的犯罪人,应当正确适用刑法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法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
    2023-07-07
    193人看过
  • 医疗过失行为的含义是什么意思
    一、医疗过失行为的含义是什么意思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认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的关键在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衡量医疗行为主体是否有过失,不能凭主观推断,而要靠认真、科学地判定。医疗过失行为可以给患者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后果,无论这一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如何,都已经损害了患者的身心健康,而这一损害是患者到医疗机构寻求治疗时由医疗机构附加给患者的。因此,医疗机构有责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避免和防止对患者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二、哪些行为可以被视为重大医疗过失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三类: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9-25
    492人看过
  • 什么是过度医疗的责任?
    1、过度医疗是诊疗中长期普遍存在的现象,它是指医疗主体在诊疗活动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故意采用超越疾病诊疗所必须的手段致使患者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遭受损失的医疗侵权行为。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成绩斐然,过度医疗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有数据显示,在我国约七成以上的病人曾经遭遇过度医疗。2、过度医疗侵权责任是过度医疗侵权行为中患者合法权益救济与过度医疗侵权行为法律规制的核心问题。法律适用中最大障碍性因素,是法律意义上的过度医疗如何界定与过度医疗侵权责任构成明晰问题。对过度医疗内涵法律界定与过度医疗侵权责任构成分析,应综合侵权行为一般本质、医疗侵权行为特殊本质以及过度医疗行为性质及其固有属性来进行。过度医疗侵权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进行归责,并应适用全面赔偿原则。过度医疗中由于医师履行告知义务的违法性与患者知情同意侵权行为产生竞合,在过度医疗侵权法律救济中,两种
    2023-04-11
    65人看过
  • 动物医疗纠纷推定过错是什么意思
    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民法侵权责任编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动物医疗纠纷推定过错需要双方协商吗动物医疗纠纷推定过错需要双方先进行充分的协商的。在实践中民事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包括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纠纷等,而民事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很多,而最有效力的是提起诉讼,但是一般来说民事纠纷是不属于犯罪行为的,与刑事案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能够进行混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
    2023-07-26
    227人看过
  • 医疗机构过度医疗患者责任是什么
    过度医疗侵权责任,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对患者权益造成侵害时,承担的侵权责任。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持该观点的学者们认为医疗过失行为是一种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举证责任的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该观点在医学界比较盛行,卫生法学界也有部分学者持这种观点,甚至有的研究者从根本上否定医疗侵权责任的存在,认为医疗纠纷根本就不适用民法,而应适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卫生法”,由医院给患者适当的“补偿”。2、严格责任原则。主张该原则的学者们认为医患关系是一种消费关系,应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而一般认为消保法和产品责任法实行的是严格责任原则。如果认为医疗纠纷可以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医疗侵权责任自然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也有人从保护患者利益角度出发主张实行严格责任原则。还有人认为在我国在医疗事故领域采用无过错责任,可以结合保险制
    2023-03-02
    146人看过
  •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什么意思?
    十八项核心制度分别为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第一条首诊负责制度第二条三级查房制度第三条会诊制度第四条分级护理制度第五条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第六条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第七条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第八条术前讨论制度第九条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第十条查对制度第十一条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第十二条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第十四条危急值报告制度第十五条病历管理制度第十六条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第十七条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第十八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024-04-22
    289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意外、医疗过失、医疗事故
    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衡量医疗过失的标准是医师是否违反注意义务,在医疗行为上可以具体表现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医学技术操作规范、技术程序、处置原则等。医疗过失是包括责任过失及技术过失。责任过失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病人出现不良后果或危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由于过于自信或抱有侥幸心理能够避免,而造成了不良后果或者危害。技术过失指行为人在医疗过程中是尽职的,过失是行为人技术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即行为人学识、经验和能力的限制引起的,这些限制不仅表现在注意能力上,也表现在处置能力上,面对复杂的情况,由于能力限制未能预见不良后果或因处置不当、处理错误造成不良后果。什么是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指医疗
    2023-05-05
    293人看过
  • 过度医疗形成原因有哪些,过度医疗怎么鉴定
    一、过度医疗形成原因有哪些过度医疗形成原因包括:1.经济原因是主要的原因,如:医疗过于市场化发展、以药养医、医务人员的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药品回扣、开单提成;2.医学本身的复杂性与医生的诊疗水平的原因;3.法律法规制度的原因,如:医疗事故鉴定法规定了医生在鉴定过程的举症倒置制度,可能导致医生对病人的过度检查;据介绍,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在300名全科医生中,有98%的人承认自己在医疗过程中有增加各种化验检查、院内院外会诊,多为病人开具药物等自卫性或者称之为“防御性”的项目。而医生自卫性医疗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避免吃官司”。4.医生的道德水平的原因,比较少见。5.其他原因,如:医患关系紧张;个别病人的不合理要求。二、过度医疗怎么鉴定过度医疗的鉴定为:1.应全面考评医生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医疗义务。《执业医师法》对医生履行义务有明确的要求,患者在就医中是否存在“过度医疗”,要充分考虑与医生的义务相
    2023-03-04
    337人看过
  • 医疗事故概念医疗纠纷是什么意思
    一、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是什么意思?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二、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1、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要有违法、过失行为;3、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4、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三、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由各区县医学会组织,再次鉴
    2023-02-26
    160人看过
  • 医疗过错陈述意思书示例
    医疗过错陈述意见书患方:某某,男,44岁,住酉阳土家族自治县院方:XXX人民医院,住址酉阳土家族自治县患方某某就与医方XXX人民医院医疗损害纠纷一案在重庆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一事,现提出如下陈述意见,望各位鉴定专家充分考虑并采纳:(一)基本诊疗经过10日,患者因双侧腰腹部疼痛到酉阳土家族自治县医院就诊,诊断为双肾结石,18日行右侧输尿管镜碎石术,并于6月25日行左侧经皮肾镜碎石术,术后出现脓毒血症,6月26日患者双眼视力、双上肢及剑突下感觉活动障碍,对症治疗后双上肢感觉运动及视力恢复,剑突下活动障碍,双下肢感觉消失,由于院方无法确定瘫痪病因29日转院至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相关检查提示左肾脏动脉损伤,肾实质损伤,尿路感染,感染性休克,双下肢腓静脉血栓形成,失血性贫血,化脓性脊髓炎,心肌损伤(心肌酶谱显著提高)。(二)医方在对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直接导致患者肾脏损伤、
    2017-10-25
    277人看过
  • 医院过度医疗会受到什么处罚
    医院过度医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院过度医疗如何举证医院过度医疗可以可以这样举证:1、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2、过度医疗判定的基本准则是: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医生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病人的经济能力是否能承受,病人的心理是否能承受,治疗中是否能体现病人的权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
    2023-08-04
    453人看过
  • 医疗事故过度医疗标准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或者说,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简单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医疗不是诊治病情所需,起码不是诊治病情完全所需。过度医疗是与道德相违背的,是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被禁止的。(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4)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一、过度医疗的形成原因1、经济原因是主要的原因,如:医疗过于市场化发展、以药养医、医务人员的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药品回扣、开单提成;2、医学本身的复杂性与医生的诊疗水平的原因;3、法律法规制度的原因,如:医
    2023-03-20
    59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是什么意思?
    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主要表现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过失,但也包括故意。医疗损害责任中的故意,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已经预见违法诊疗行为的结果,仍然希望它发生或者听任它发生,比如故意泄露患者隐私、故意实施不必要检查、故意实行过度医疗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负有的注意义务,都必须是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甚至是高于该注意义务的高度注意义务的标准,违反者即为有过失。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尽到的义务诸如告知义务、救助义务、与当时的诊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为患者保密义务、填写和保管病历资料义务,等等。这些义务都属于高度注意义务,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行为时极尽谨慎、勤勉义务,尽力避免损害发生。违反这一注意义务就构成过失。是否尽到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即是否有过失,应当依客观标准判断。这个客观标准,就是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特别是医疗卫生管理的部门规
    2023-02-04
    204人看过
  • 医疗期是什么意思,医疗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一、医疗期是什么意思,医疗期从什么时候算起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医疗期标准都未做具体规定,因此全国各地执行的标准不一,而上海市也制定了自己的地方标准。在上海市,员工医疗期标准与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相挂钩,需要注意
    2023-04-14
    46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医学目的,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过度的诊疗措施的行为。 过度医疗不仅浪费医疗资源,增加患者经济负担,还可能增加患者的痛苦,甚至危害患者的健康。... 更多>

    #过度医疗
    相关咨询
    • 医疗过错是什么意思, 医疗过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意外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3
      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或护理工作过程中,由于患者的病情或患者体质的特殊性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的行为。在医疗意外的情况下,因为损害后果是患者自身体质原因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而突发的,而医务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对可能产生的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根本不可能预料到,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间不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损害,医
    • 医疗纠纷(有过失)是什么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8
      医疗过失纠纷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尽注意义务而导致患方发生损害,由此引起的医疗纠纷,由于医方存在过失,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过失行为,均系履行职务行为,应由当事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医疗过失行为是根据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职称和岗位责任、其应具有相应的诊疗护理行为能力和注意义务,在具体的医疗活动中,因主观上缺乏必要的谨慎而未履行注意义务的一种行为状态。
    • 医疗过错事故纠纷中医疗过错,病理过错是什么意思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6
      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或护理工作过程中,由于患者的病情或患者体质的特殊性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的行为。在医疗意外的情况下,因为损害后果是患者自身体质原因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而突发的,而医务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对可能产生的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根本不可能预料到,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间不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损害,医
    • 过度医疗是怎样的意思,有没有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09
      过度治疗是指由多种因素造成的超过疾病实际需要的诊断与治疗的医疗行为,也是指医疗过度服务或医疗行业提供了超出个体和社会医疗保健实际需求的医疗服务。总之,所谓过度医疗就是由于医生给予病人的治疗超过患者疾病的治疗需要而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痛苦与经济上浪费的医疗行为。
    • 什么是过度医疗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如何理解过度医疗侵权责任1、过度医疗是诊疗中长期普遍存在的现象,它是指医疗主体在诊疗活动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故意采用超越疾病诊疗所必须的手段致使患者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遭受损失的医疗侵权行为。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成绩斐然,过度医疗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有数据显示,在我国约七成以上的病人曾经遭遇过度医疗。2、过度医疗侵权责任是过度医疗侵权行为中患者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