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增资是否先解除股权质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1:24:46 104 人看过

一、办理增资是否先解除股权质押

由于目前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增资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增加注册资本由公司自行决定,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增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权已经质押了可以转让吗

不能。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是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因此,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证券结算机构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贷款还清后,股权质押是否解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权质押担保的债务清偿后,主债务消灭,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注销股权质押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质押登记办法》第十条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质权消灭的,质权人应当申请注销登记。第十一条申请注销股权质押登记,应当提交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注销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第十二条质押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2023-05-08
    336人看过
  • 股权质押怎么解除,股权质押可以当做股权质押吗
    1、股权质押解除流程的详细步骤1。复印项目贷款结算证明(用于公章申请表审批)。2、携带已填写的公章审批表,并加盖公司公章。3、携带上述文件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手续(一楼办事大厅按号办理),携带身份证。4、通知几个工作日后到工商局取回执。(不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亲自到场,共同制定代理人即可)。二、解除股权质押所需资料1、区县商务部门请示;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3、解除股权质押申请包括质押、解除质押原因、解除质押对象、解除质押比例等。盖企业公章;4、解除股权质押协议;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6、企业合同、章程(外资企业为章程)(复印件);7、股权质押合同(复印件);8、股权质押批复(复印件);9、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股权质押规定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生
    2023-08-07
    370人看过
  • 股权质押权优先于资产抵押吗
    抵押和质押都是属于担保的方式,两者都办理登记的情况下,担保的效力是一样的,一般依据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
    2023-06-18
    139人看过
  • 先增资还是先变更股权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关于先增资还是先变更股权如果先增资,增资很可能是溢价增资,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全体股东享有,对于不参与增资的股东来说实现了增值,然后再转让,就比没增值的价格要高。先股权转让后增资,就是为了防止上述现象,先清理股权结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转让和增资有何区别?引入投资人常
    2024-03-10
    119人看过
  • 法院是否可以强制解除股权质押
    1、因股权质押解除产生争议的,是属于合同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股权质押解除是合法的,可以判决解除股权质押。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
    2023-02-22
    64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后是否可以增资扩股,有哪些内容
    一、股权质押后是否可以增资扩股股权质押不影响增资扩股,不需要经过质权人同意,除非股权质押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果质权人认为自己的权利收到影响,可以要求出质人增加股权质押份额或再提供其他担保等。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做质押登记,准备的材料工商部门有具体清单,质押期间的公司分配利润由质权人享有。《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根据《民法典》,可以约定质押期间分配的利润归出质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则不可以。二、股权质押后如何办理工商变更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
    2023-02-22
    63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具有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押的一般流程
    一、股权质押是否具有优先受偿权民法典规定,股权质押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对质押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的一般流程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
    2024-01-19
    140人看过
  • 先增资后股权转让是否可行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先增资后股权转让是可行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都应当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东将股权转让的,依法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先增资后股权转让是否可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2-07-01
    262人看过
  • 质权人的股权质押是否优先得到受偿?
    一、股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指股权质权人在其债权清偿期届满没有受偿时,有权转让其所占有的股票、股份,并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这种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2、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偿。我国《民法典》对能否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质权未做明确规定,但就股权质押而言,我国《民法典》并未要求必须转移占有,而是要求以进行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只要后顺序质权人同意,在股权上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质权是允许的,这样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充分发挥股权的担保功能,但在实现质权时,前位的质权人有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受偿的权利。3、质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孳息,有优先受偿权。股权变价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折价、拍卖和变卖。值得注意的是,因质权人于质权实现时得将股票、股份折价是质权人的权利而非义务,因此出质人不能强求质权人折价
    2023-02-16
    348人看过
  • 股权解除质押的概况
    股权解除质押是:股权质押的解除意味着将质押权的解除恢复到质押前的状态。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由于股权的特殊性,股权不能抵押,只能设定质押。股权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的解除合同。股权质押是指将公司股权作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一般来说,对于估值较高的企业,即经营条件较好的企业,当股东满足资金需求时,可以通过股权质押作为担保,从银行等金融部门获得信贷和资金。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1.抵押是指债务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担保的一种行为。质押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2.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以不动产为主,质押的标的物主要是动产和权利。3.标的物的占有是否转移。抵押时,对标的物的占有没有转移,而质押对标的物的占有转移到了债权人手中。其中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
    2023-07-18
    426人看过
  • 股权质押清算时是否拥有优先权
    一、股权质押清算时是否拥有优先权股权质押产生的债权是属于普通的债权,依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是不具有优先受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股权质押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1、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股权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2、办理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应提供的材料(温馨提示
    2023-06-12
    81人看过
  • 法股权质押后还能增资吗
    法股权质押后还能增资,股权出质后,股权所在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按照原比例增资的,出质股东持有的股权增加,但持有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出质的股权依然按照质权合同和股权出质登记明确的数额,未发生变化。债务到期未清偿的,质权人依然可就已出质的股权行使质权;不按原比例增资的,出质股东持有的股权保持不变或增加,持有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发生变化。但是,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是股权数额,而非股权比例。一、股权质押具备什么条件股权质押具备的条件有: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股权;2.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3.以股权出质的,应当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二、股权质押后法院可以冻结吗可以冻结,因为股权包括自益权和公益权,股权质押仅仅是对股权自益权的质押,不是所有权的转移。拥有质权的享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
    2023-06-22
    408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能优先清偿债务?
    股权质押能优先受偿。股权质押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未受偿时,由于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质权人有权转让其股份和股份,通过股权和股权的转让实现,并从转让价格中优先受偿,从而清偿债权。从上述表述可以看出,股权质押可以有限受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质权人对质权的价值优先于质权人的其他债权人;2、质权人优先受偿质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3、质权人有优先受偿出质股权所产生的孳息。企业破产股权质押是否能优先受偿企业破产股权质押不能优先受偿。股权质押,就是质押公司的股权。质押是指向外,质押的对象是公司的股权,以股权为担保的质押行为。设定股权质押的意义在于,以股权为债权担保,股权质权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未能偿还债务时,质权人有权转让其股份和股份,通过股权和股权的转让变现,从转让价款中偿还债权,从而清偿债权。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后,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后,企业将有序清偿企业债务。《中华人民
    2023-07-04
    141人看过
  • 股权质押,已质押股权能否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不能。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是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根据中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一、转让股权后,股东对后来发生的债务要需承担责任吗?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3、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原股东跟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二、股权变更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
    2023-05-07
    17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解除股权质押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解除股权质押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9
      一、解除股权质押所需条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指定代 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贴身份证复印件的地方需写上“本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3、如果项目是在公司变更名称前的,带上盖好公章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 5、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解除股权质押流
    • 股权质押,股票质押完怎样办理解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2
      解除股权质押所需的材料包括: 申请人签署或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的指定代表人  表格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贴身份证复印件的地方应写上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3、如果项目在公司变更名称之前,携带加盖公章的《批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5、股权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贷款结算证明复印件。
    • 股权质押是否有助于公司增资扩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2-17
      公司是否进行股权质押与是否增资没有直接联系。在我国,法律并未对公司的增资做出强制性的规定,通常由公司自行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红利。而在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如果全体股东事先另有约定,则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另外,根据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增加
    • 增资入股需要股权质押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7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企业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加盖公章; 3、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公司增加认缴注册资本的决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认缴注册
    • 股权质押后能否进行增资操作?
      西藏在线咨询 2025-01-29
      在进行股权出质登记后,出质人与质权人需达成一致意见,方可进行债务或债权的转让。未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该股权不得转让,出质人也不得减少相应担保的出资。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按照本法规定缴纳出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应按照本法规定缴纳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