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这样认定施工人的责任: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认定施工人有责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一、建设工程勘施工人的责任主要有哪两种
建设工程勘施工人的责任主要有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和施工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两种。因施工人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造成逾期交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施工人致使建设工程中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高空坠物 该怎么赔偿
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
三、工地高空坠物砸伤我也是工人承担什么责任
工地高空坠物将我砸伤责任划分,一般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我承担直接的侵权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可以向他人追偿。根据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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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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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什么,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如何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9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必须是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施工公共场所,是指公民共同的活动场所,如公共道路、广场、影视剧场、体育馆(场)、商店营业场所、集贸市场等。在公共场所施工,因行人较多,故危险性大,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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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是否属于民事责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21、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如下: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施工人可以证明自己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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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施工致害责任概念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1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实施了地面施工行为。 这里所称的地面施工行为有其特定含义,一般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行为,非上述情况下的地面施工行为,不能适用此外所称的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相关规定。 2.行为人未尽安全保护措施。 一般情况下,在公共场所、道路等地施工,施工人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其他必要安全措施,以保证行人的安全,如在施工场地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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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具体怎样承担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81、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如下: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施工人可以证明自己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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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致人损害的有何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1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控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