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税务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09:22:55 274 人看过

①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

②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

③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

④效力不同。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裁决和裁定不服只能进行申诉,且申诉不影响法院裁决的执行力;税务行政复议则不同,除国务院所作的裁决外,其他复议机关所作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终局性,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行政复议可以不收费吗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就税务行政复议来说,《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费用在行政经费中开支。复议机关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复议和上诉有什么区别

复议和上诉的区别是:

1、申请主体不同:复议的申请主体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而上诉的申请主体是上一级人民法院。

2、申请程序不同:复议是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而上诉是重新审判的活动。

3、诉求内容不同:复议是对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而上诉是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17: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税务行政复议败诉怎么办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是谁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权利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有提出辩护的权利。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复议机关提交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或者证据,并做出答辩。在复议期间,有督促申请人继续执行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已生效的复议决定的权利。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决定的,被申请人可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税务行政复议期间,有改变引起税务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被申请人有全面接受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审查的义务。有向复议机关提供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和证据的义务。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的义务。有履行行政赔偿的义务。申请人提
    2023-02-21
    17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制度——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原则
    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对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税务机关管辖;对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收税款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上级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最终批准的税务机关管辖;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征收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派驻各地的进出口税收管理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国家税务总局管辖;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受移送的复议机关不得再自行移送;税务机关因复议管辖发生争议,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它们的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其被
    2023-06-13
    260人看过
  • 税收的行政复议诉讼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是什么
    一、税务的行政复议诉讼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是什么?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征管法》的规定,税务行政诉讼起诉与税务行政复议的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况:(1)必经复议,即未经复议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征税问题发生争议,行政相对人必须先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否则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2)选择复议,即税务行政相对人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非因征税问题发生的税务争议均适用选择诉讼。(3)复议机关终局裁决,即行政相对人在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无权作出终局裁决,只有一种情况例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只能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但国务院的裁决是终局裁决。为防止行政机关办事拖拉、不讲
    2023-02-27
    21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制度的联系和区别
    1.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2.都是国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救济手段;3.当事人类型基本相同(原告或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被告或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第三人基本类似);4.两者在程序衔接上还有着密切的联系(复议前置、选择复议、终局复议)。(二)区别: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2.审理机关不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3.对审查的范围不同(全面审查,仅限于合法性审查);4.审理方式不同(书面审查,开庭审理);5.审级不同(一级复议原则,两审终审制);6.法律效力不同(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终审后必须)。此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在当事人称谓、法定期限、受案范围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2023-06-13
    7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和行政仲裁两者的区别
    1、征收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征收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的司法行为,属于行政机关外部所设置的对征收管理相对人实施救济的制度,是对征收管理机关的具体征收管理行为的外部监督和制约征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机关内部所设置对征收管理相对人实施救济和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职权进行监督的制度。2、征收行政诉讼适用司法程序,实施两审终审制,具有严格、规范、全面并且收取诉讼费用的特点征收行政复议适用行政程序,依据《行政复议法》是一级复议制,具有及时、快捷、简便、不收费的特点。3、征收行政诉讼目前只局限于具体征收管理行为的范围之内,对抽象性的文件不在受理之列征收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宽于征收行政诉讼,不仅受理对具体征收管理行为的异议,也包括一定为范围的抽象征收管理行为,如补偿标准的文件。4、征收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征收管理行为是否适当只限于行政处罚这一块而行政复议机关可对征收管理机关的全部行为是否适
    2023-03-17
    333人看过
  • 纳税人税务行政复议的定义是什么
    税务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防止和纠正税务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行政复议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了新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1、纳税人税务行政复议的定义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请求上一级税务机关予以纠正;上一级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对引起争议的下级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议,并依法做出维持、变更、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责令下级税务机关补正。税务行政复议是纳税人的一项重要权利。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负责税收法制工作的机构(以
    2023-12-01
    32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区别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
    2023-02-21
    100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再诉讼的税收?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再诉讼的税收?行政复议再诉讼的税收是,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后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包括:(1)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2)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必须先依法结清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二、税务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税务行政诉讼起诉与税务行政复议的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况:(1)必经复议,即未经复议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征税问题发生
    2024-01-17
    432人看过
  • 申请税务行政诉讼复议时效是什么
    行政复议的含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申请税务行政诉讼复议时效(一)复议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其复议申请的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裁决本身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三)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及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或者国家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复议的时间(1)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
    2023-05-04
    121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哪些主要区别
    1、审查范围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这就意味着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因此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要大于行政诉讼。2、受案范围不同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件,而复议机关所受理的则既有行政违法案件,也可以有行政不当案件。换言之,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未必能够提起行政诉讼,如复议终局型的行政争议解决。
    2023-06-13
    437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局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征管法》的规定,税务行政诉讼起诉与税务行政复议的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况:(1)必经复议,即未经复议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征税问题发生争议,行政相对人必须先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否则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2)选择复议,即税务行政相对人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非因征税问题发生的税务争议均适用选择诉讼。(3)复议机关终局裁决,即行政相对人在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无权作出终局裁决,只有一种情况例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只能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但国务院的裁决是终局裁决。为防止行政机关办事拖拉、不讲效率,同时也为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
    2023-04-11
    212人看过
  • 行政复议和刑事诉讼区别
    1、范围不同行政复议,一般认为公安未履行法定职责,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刑事复议,一般认为刑事不立案,刑事诉讼法有救济途径,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2、相关法律不同行政复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确立的基本制度;行政复议基本制度包括一级复议制度、合议制度、书面审查制度、回避制度、听证制度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刑事复议是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执行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经9月4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3号发布。一、税务行政诉讼与税务行政复议的主要区别有哪些?①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②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③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
    2023-03-14
    27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与复议区别显著
    一、行政诉讼与复议区别显著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行政诉讼法》。3.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只有一级,即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行政复议程序即终止,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则对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不服还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在审理过程中,行政复议一般是书面审,只有在必要时,才可举行听证或当面听取有关人员意见。而行政诉讼除特殊案件外,一般均可公开审理,且具有交换证据、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程序。行政复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即行政复议结论的决定权由行政机关层级审批,行政首长最终决定。而行政诉讼实行合议制。4.结案方式不同。行政复议可以由行政机关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调解,
    2023-09-25
    404人看过
  • 法律规定税收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一、税收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税务行政诉讼与税务行政复议的主要区别:①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②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③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辩论制度;而税务复议机关审查税务复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必要时才采取其他方式),且实行一级复议制度。④效力不同。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裁决和裁定不服只能进行申诉,且申诉不影响法院裁决的执行力;税务行政复议则不同,除国务院所作的裁决外,其他复议机关所作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终局性,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行政复议审查规则是什么?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
    2023-03-23
    426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如何适用法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6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通过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联系。但前者是行政性的,后者是司法性的,它们的程序、方式、法律后果存在着差异: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救济途径的规定,除行政复议前置和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定的情形外,还赋予的当
    • 怎么区别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3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
    • 税务行政复议行政申诉都包括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30
      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行政申诉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只能向做出处罚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的地税局提起复议。 比如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处罚了你,你不服,你只能向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 这点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复议,是有专门规定的。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九条对下列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 什么叫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和行政再审有什么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9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
    • 税务稽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19
      (1)必经复议,即未经复议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征税问题发生争议,行政相对人必须先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否则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2)选择复议,即税务行政相对人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非因征税问题发生的税务争议均适用选择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