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赔偿和赔偿概念有何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7:41:27 460 人看过

补偿具有一定的补偿性,而赔偿具有一定的惩罚性。

一、侵权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利于督促不法行为人在将来慎重行事,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2)客观方面。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作为的行为,就是行为人积极地实施了某些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不作为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对于那些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3)客观要件。须确实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这个损失既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也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还应当包括非物质损害的损失(主要是精神损失)(4)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和不法行为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所发生的损害结果必须是由于不法行为人的不法行为造成的,而不是其他的原因造成的。

二、违约金税前扣除吗

合同违约金基于合同未按约定实现或者未实现,是合同双方约定的惩罚性赔偿或补偿性赔偿。违约金属于生产经营相关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同时,对于未按约定履行,包括延期以及由于履行质量产生的折让等,主张违约金一方会产生流转税的应税事项(供货方劳务提供方主张,按价外费用增加纳税;购货方劳务接受方主张,按红字折让抵减成本)。

三、诉讼费执行费是违约损害赔偿范围

我国法律规定的违约损害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或填补债权人因违约行为而所遭受的损害后果。

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在执行后交纳,一般是法院在执行中直接扣除。不属于违约损害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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