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竞合有哪些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8:45:01 435 人看过

法条竞合的情形如下:

(一)因犯罪目的特殊形成的法条竞合。

(二)因犯罪方式或手段特殊形成的法条竞合。

(三)因犯罪主体特殊形成的法条竞合。

(四)因犯罪对象特殊形成的法条竞合。

(五)因犯罪时间特殊形成的法条竞合。

(六)因数个特殊要件形成的法条竞合。

法条竞合犯的特点是什么

1、主张一个法律条文的内容为另一个法律条文的内容所包括,即法条之间存在包容关系的,才可构成法规竞合。具体地说,当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法条时,只有其中法律条文的全部内容为另一法律条文的内容一部分时,才能视为法条竞合;如果一个法律条文之一部分为他一法律条文内容的一部分时,不是法条竞合,而是想象竞合犯

2、认为当某一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法律条文时,如果两个法律条文具有包容关系,构成法规竞合自不待言;如果两者之间是交叉关系,即一个法条内容的一部分为另一个法条内容的一部分,也构成法规竞合。

3、认为包容性的法条竞合是法条竞合最基本的、最普遍和公认的形式。至于将法条竞合的外延扩大,进而主张存在交叉性法规竞合,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明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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