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事先免责条款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32:13 184 人看过

农村青年陶某前往福建某煤矿打工,报名时,煤矿负责人以煤矿已承包给工头为由,要求陶某与工头签订合同。而工头却在合同中规定,工头每月支付60元的危险补贴,由陶某自己解决劳动防护用品。如果陶某在工作期间出现人身伤亡,工头及煤矿概不负责。当时,陶某急于上班,便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没料到,6个月后,陶某在一次塌陷事故中受伤致残,丧失了劳动能力。陶某及其家人找到煤矿及工头,要求他们承担医疗费、住院费,并赔偿经济损失。但煤矿及工头都认为他们不能承担任何责任,理由是陶某上班时已知道煤矿工作的危险性,并且每月都领取了危险补贴,同时在合同上也明确规定,如果工人在工作期间出现人身伤亡,煤矿及工头概不负责。陶某无奈,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煤矿及工头赔偿损失。最终,法院支持了陶某的诉讼请求

针对劳动合同中发生人身伤害事件事先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我国早有相关法律进行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中指出,用人单位工伤该不负责行为既不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劳动法》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安全生产法》第44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本案中,陶某在工作中受到伤害,这一事故符合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律特征,应当定性为工伤事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人身伤害事先免责条款,实质上是逃避法律责任,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因此该条款是无效的,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免责条款相关文章
  • 劳务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吗,免责条款常用的类型
    一、劳务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吗劳务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生效,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免责条款常用的类型1、全部免责。即当事人事先约定未来的受害人放弃将来对应承担责任方提出任何赔偿的请求。此种免责条款在雇工合同中最为普遍。2、限制责任条款。即当事人事先约定对将来的人身伤害赔偿以特定方式计算或不超过一定数额的有限赔偿。当前医疗合同中常有此类条款。3、限制请求
    2023-04-18
    275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一、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包括以下方面:1.民法典关于格式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目前保险实务中,保险合同内容主要由保险人预先拟定,投保人不能随意修改及变更,因此实务中的保险合同多系典型的格式条款。2.保险法关于格式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3.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属于保险这一特殊行业范畴,同时受《民法典》及《保险法》的调整。二、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
    2023-05-03
    193人看过
  • 免责条款是不是无效合同
    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其他部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仍然有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一、民事合同的标准是什么民事合同是“企业合同”的对称,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社会组织为满足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所明确的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必须是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成立的合同,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只要不存在以上无效的情形,即为有效的合同;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二、一些劳动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3-06-21
    321人看过
  • 合同中什么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以及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
    一、合同中什么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一般来说,以下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第一,显失公平的无效。第二,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第三,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第四,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第五,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二、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免责条款的意思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三、怎样认定合同免责条款有效认定合同免责条款有效的条件有: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无效。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2023-06-25
    89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哪些条款属于免责条款
    合同中的以下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条款。上述合同中无效的免责条款在合同中规定仅发生部分无效的法律效果,合同主要条款合法的,该合同依然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哪些条款是无效条款(一)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1、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2023-07-28
    221人看过
  • 合同免责条款无效影响合同的效力吗
    免责条款无效的,只是部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一、免责条款无效的认定1.依据过错责任大小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条款与过错责任关系密切,当事人过错越大,免责的可能性就越小。一是在当事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不得免责,这一点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都有规定。二是在一般过失情况下免责条款的效力。责任是否免除取决于权利人的
    2023-02-11
    472人看过
  • 免责条款在保险合同中有效吗
    是有效的。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只有明确说明才生效,没有明确说明不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规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明确说明应当如何理解的问题的答复(法研[2000]5号)规定,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时,不仅要在保险单上提醒被保险人注意,还要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条款的概念、内容和法律后果。什么是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一般有以下特征: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2、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免责当事人在合同中免责条款一般有以下特征: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2、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中
    2023-08-07
    328人看过
  • 合同应具备什么条款,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包括有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分别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合同条款无效的特征有哪些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有如下问题:1、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免责条款无效;2、免责条款不得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无效;3、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4、其他问题。《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
    2023-08-12
    111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无试用期条款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的、合同解除条件亦无严格限制的期间,最长不应超过六个月。试用期能签劳动合同吗在试用期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
    2023-07-02
    370人看过
  • 合同免责条款不说明为什么无效?
    即使遇到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保险公司也要照赔不误,这是为何?日前,韶关市中级法院审结的一宗案件,因为保险工作人员没有向投保人明确解释什么是免责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而导致该免责条款因保险人未尽到“明确说明”的义务而无效。法院审理认为,面对“机动车辆综合条款”里满篇的专业术语,非专业人员很难完全掌握或者彻底明白,即使投保人盖了章,也不排除为了签合同而在不明白的情况下盖章的可能。动用免责条款拒理赔:事故发生后,运输公司于2005年5月、10月两次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了解得知投保车的挂车未买保险,按免责条款规定“保险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经审理,这份《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漏洞百出。首先,保单的“投保人声明”和“业务报告”两栏中只盖着一个运输公司业务专用章,而保单结尾处的“投保人签章”、“保险人签章”栏目
    2023-06-01
    345人看过
  • 合同中免责条款失效的原因分析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三)对于免除一方当事人因一般过失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有效;(四)必须是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合同免责条款不说明无效的原因合同免责条款不说明无效即使遇到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保险公司也要照赔不误。列如,面对“机动车辆综合条款”里满篇的专业术语,非专业人员很难完全掌握或者彻底明白,即使投保人盖了章,也不排除为了签合同而在不明白的情况下盖章的可能。保险公司向投保者提供了格式合同
    2023-07-11
    314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争议――口头许诺的效力优先于合同印制条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依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但是,实践中因用人单位未能履行口头许诺及合同中词语模糊等比比皆是。一些用人单位甚至利用自己所处的优势地位,在格式合同中订立一些不公平的条款,而求职者通常不会仔细阅读那些印制精美的合同文件。有时即使读了,但因词语艰涩,模糊不清也很难理解其真意。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刘立(化名),在毕业前的一次人才招聘会上,将自己的简历投给了一家房地产公司。该公司一位副总经理与他交谈后表示对他很满意,希望能立即签下合同。因为当时该公司的副总口头许诺,去了后有住房,而且月薪3000元以上。于是,刘立未经仔细阅读就在对方出具的一份早已打印好的模式合同上签字。其实,在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里只是写着“工资待遇高”、“由公司提供住处”等这样模糊的词语。由于用人单位未按照口头许诺的条件履行合同,
    2023-04-22
    9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合同免责无效是什么,合同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一、民法典中合同免责无效是什么合同免责无效中指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合同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和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义务人将被免除履行义务,这些法定的免责条件和约定的免责事由,称之为免责事由。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及司法实践,违约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种: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海啸等。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债务人不负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沿海城市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一些发展商通过举证台风天气而主张免除逾期交房的责任,这种该主张不能成立。理由是,我国沿海
    2023-04-18
    114人看过
  • 免责条款在合同中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有五点,具体如下:1、免责条款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2、免责条款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3、免责条款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4、免责条款双方权益和风险必须合理分配;5、免责条款必须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履行说明义务。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在合同里面约定安全责任免除条款,如果是免除一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该安全免责条款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3-07-03
    28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免责条款
    相关咨询
    • 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合同中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1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三)对于免除一方当事人因一般过失
    • 合同条款有无效免责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7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才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民法典》
    • 合同中的无效及免责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24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才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民法典》
    • 怎样的无效合同规定免责条款无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6
      一、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我国规定了下列合同为无效的合同。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二、合同免责条款无效有哪些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
    • 合同的免责条款与无效条款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豁免条款的有效性和无效性的区别:有效豁免条款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法律规定的有效要求;无效豁免条款不具求,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