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办理户口准入证明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9:12:15 214 人看过

允许办理户口准入证明的情况有以下的几种:

1、购房。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房屋产权证,夫(妻)随迁的需结婚证复印件,被迁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填写户口迁移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2、夫妻投靠。申请人持书面申请、结婚证复印件、户口簿、户口迁移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3、子女、亲属投靠。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居委会)证明、户口簿、年满18岁子女投靠父母须提供在校证明、户口迁移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4、工作调动和职工、公务员录用。申请人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调令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5、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分配工作。申请人凭毕业证书、录、聘用手续或劳动合同、落单位集体户或亲属户口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6、复员、退伍、转业军人落户。申请人凭复退或转业安置办出具的落户证明、接收单位证明或其直系亲属户口薄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凭释放证明和解除劳教证明到原籍派出所直接落户。

8、出国人员恢复户口。申请人持本人申请、原派出所注销户籍证明、出国护照,经派出所审批后予以恢复户口。

9、无户人员入户。申请人凭本人申请、所在辖区基层组织证明材料、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填写户口迁移审批表,由派出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凭批准材料办理。

一、户口迁移证的定义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允许不付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特殊情况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
    2023-06-12
    62人看过
  • 夫妻离婚有哪些不允许的情况?
    不允许夫妻离婚的法定情形有:1、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离婚;2、判决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未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4、夫妻关系没有破裂。什么条件下离婚协议有效具备以下条件的离婚协议有效:1、签订协议的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离婚时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023-07-05
    448人看过
  • 允许他人吸毒的法律情况有哪些?
    法律上允许他人吸毒的情况包括:1、允许多人一次吸食并注射毒品;2、允许他人在两年内多次吸食并注射毒品的;3、因允许他人在两年内吸食而受到行政处罚的;4、允许未成年人吸食并注射毒品的;5、允许他人以牟利为目的吸食和注射毒品的;6、允许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7、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法律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隐形股东在法律上允许吗?隐形股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当隐形股东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向法院提起确认诉讼将承担更大的风险。隐形股东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1、与明显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2、与公司等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其股权持有的了解和同意;3、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4、关注明显股东持股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
    2023-07-02
    299人看过
  • 怀孕期离婚哪些情况允许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条件下,出于对男女双方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这些情况主要有:(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1、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2、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3、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反,男方处在弱势地位;4、是综合双方情况,最好地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关
    2023-06-12
    41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允许生第二胎
    关于再生育政策,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北京地区的规定比较有代表性,基本上涵盖了各种情况:(一)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是非遗传性残疾,将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二)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四)再婚双方有一方原来没有子女的;(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
    2023-05-05
    311人看过
  • 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预期违约)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允许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允许解除合同的条件有:1、当事人协商一致;2、出现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情形;3、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
    2023-08-01
    123人看过
  • 物业费允许拒绝缴纳的情况有哪些
    可拒交物业费的情况1、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2、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3、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4、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业主可坚决予以拒绝;5、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6、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8、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原则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第
    2023-04-22
    122人看过
  • 如何在有户口的情况下快速办理出生证明
    有户口补出生证明的流程如下:1、需要拿着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孩子出生的医院,根据医院内工作人员的指示,申请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2、提交一份书面的申请;3、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原签发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上加盖专用章;4、于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交由申请人到市妇幼保健中心进行补证,并登记在案。一、补出生证明的材料如下: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2、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3、公安机关或村委出具的遗失证明。二、出生证明的用途如下:1、办理入托手续除了户口本、家长身份证之外,还要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2、涉及未成年人时,它还是有效身份证件的一种;3、我国公民向他国提交移民申请时,如果是育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也是必须进行公证并提交的资料之一;4、是新生
    2023-07-01
    309人看过
  • 咸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指南
    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一、实施机关咸宁市公安局二、承办机构温泉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三、实施依据《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安部1998年07月24日颁布实施);《咸宁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四、许可条件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入户;收养子女入户;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投资、经商及购房、建房人员入户;其它外来人员迁入入户;随军家属入户;工作调动人员迁移入户。五、需提交的材料:(一)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入户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原件);2.《出生医学证明或居住地街道(村委会)证明(原件)。(二)收养子女入户1.法定收养所需材料:收养入户申请书(原件);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或公证机关出具的《收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收养人、被收养人《居民户口簿(被收养人属未落常住户口的除外)。2.事实收养所需材料:收养入户申请书(原件);知情人证明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证明(原件);收养人、被收养人《居民户
    2023-02-16
    497人看过
  • 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情况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人不清偿债务,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2023-04-26
    406人看过
  • 允许变更子女抚养费有哪些情况
    子女抚养费的数颧在一定条件下,经子女提出是可以变更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女子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物价上涨、生活地域发生变化、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经济收入明显增加等。现实生活中,在特殊情况下,支付抚养费一方的父或母,可以提出减免原定抚养费的要求。主要情况有:(1)直接抚养一方再婚,再婚配偶愿意承担给付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可减少或免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如继父或继母不愿承担,由生父或生母按原定数额负担。(2)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出现新情况,或经济出现困难,按原定数难以支付的情况,可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少原给付数额。一般不能减免,特殊情况下减免的,待原因消除
    2023-04-26
    272人看过
  • 申请专利的哪些情况下可以允许说明书修改
    对说明书允许的修改对于说明书的修改,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针对说明书中本身存在的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缺陷作出的修改,另一种是根据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作出的适应性修改,上述两种修改只要不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一般都是允许的。允许的说明书的修改包括下述各种情形:(1)修改发明名称,使其准确、简明地反映要求保护的主题的名称。如果独立权利要求的类型包括产品、方法和用途,则这些请求保护的主题都应当在发明名称中反映出来。发明名称应当尽可能简短,不宜超过25个字。(2)修改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该技术领域是指该发明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的分类位置所反映的技术领域。为便于公众和审查员清楚地理解发明和其相应的现有技术,应当允许修改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使其与国际专利分类表中最低分类位置涉及的领域相关。(3)修改背景技术部分,使其与要求保护的主题相适应。独立权利要求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023-05-04
    200人看过
  • 昆明户口准迁证办理流程及户口准迁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户籍管理工作,规范办理户口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昆明户口准迁证办理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步骤方法: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办理市内户口迁出,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
    2023-02-28
    201人看过
  • 哪些情况允许赔偿精神损失
    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允许赔偿精神损失: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5、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什么情况下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现在主要依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
    2023-08-11
    400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已经办好允许迁入的证明,办理迁出要户口本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办理户口迁出要户口本,当事人身份证,准迁证,婚姻情况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常住户口居民符合哪些情况的,允许将户口迁入亲友家中挂靠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8
      1、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企业已无专人管理集体户,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 2、户口在派出所代管户内的; 3、户口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的。
    • 允许特许者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5
      允许特许者违约也就是特许人行使单方解除权,有以下一些情形: 一、被特许人行将陌路。 二、被特许人在合同期内无故连续停业,超过一定期限(通常在合同中约定为5天)。 三、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协商一致同意中止合同,并通过书面形式作出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意思表示。 四、被特许人欺诈特许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五、被特许人
    • 不允许加班情况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原因: 劳动法只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应当协商一致后才能安排劳动者加班。 关于劳动法: 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劳动法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 3、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 户口准许迁入证明的相关规定是哪些的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4
      首先,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你父母户口所在地)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当地公安局审批;然后,在当地公安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你父母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你原来的公司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