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什么时间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4 19:32:25 261 人看过

一、哈尔滨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哈尔滨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的材料

(1)正式设立申请书

(2)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3)设立技工学校可行性报告及发展规划

(4)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已有专业图书册数

(5)场地、设施设备佐证材料

三、唐山设立技工学校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87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一)第11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董事会相关文章
  • 哈尔滨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哈尔滨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87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一)第11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二、哈尔滨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三、哈尔滨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的材料(1)正式设立申请书(2)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3)设立技工学校可行性报告及发展规划(4)管理制度、教学计划、
    2023-05-18
    332人看过
  • 哈尔滨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哈尔滨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符合《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中“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二、哈尔滨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法律依据节选《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87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一)第11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三、哈尔滨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四、哈尔滨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的材料(1)正式设立申请书(2)学校章程
    2023-05-18
    94人看过
  • 齐齐哈尔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在哪办理
    一、齐齐哈尔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在哪办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308室二、齐齐哈尔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办理条件符合《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中“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三、齐齐哈尔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办理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7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第11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管理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4年8月2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中《黑龙
    2023-05-18
    102人看过
  • 齐齐哈尔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要办多久
    一、齐齐哈尔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要办多久80(工作日)二、齐齐哈尔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的材料(1)正式设立申请书(2)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3)设立技工学校可行性报告及发展规划(4)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已有专业图书册数(5)场地、设施设备佐证材料三、齐齐哈尔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87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一)第11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2023-05-19
    315人看过
  • 哈尔滨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审批要办多久
    一、哈尔滨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审批要办多久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二、哈尔滨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审批办理材料1.学校各项管理制度2.开办技工学校基本情况报告3.学校人员组成情况证明4.开办技工学校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开设专业教学计划6.黑龙江省新建技工学校审批表7.普通技工学校设立审批申请报告三、哈尔滨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审批办理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7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第11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管理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023-05-18
    451人看过
  • 齐齐哈尔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收费吗
    一、齐齐哈尔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收费吗齐齐哈尔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不收费。二、齐齐哈尔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条件是什么1、举办高级技工学校,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申请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应经过技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并举办过两期以上高级技工培训班。2、高级技工学校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校长、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校长应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3、高级技工学校培养规模应达到4000人以上。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20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设立高级技工学校3年内高级技工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应不低于50%,高级技工以上年培训规模应不低于800人次。4、高级技工学校专业设置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适应社会和
    2023-05-18
    30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董事会
    词条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 更多>

    #董事会
    相关咨询
    • 建立技工学校由哪个机构审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2条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6
      本办法适用于XX设立的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予等活动。
    •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2条什么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5
      本办法适用于XX设立的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予等活动。
    •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2条什么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6
      本办法适用于XX设立的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予等活动。
    • 哈尔滨职工产假多长时间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7
      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9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享受结婚假期15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结婚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