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要怎样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10:31:14 385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起诉被告不作为的事实材料、行政赔偿中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

行政诉讼中的期间如何起算

行政诉讼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期间以时、日计算的,其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应从开始时、日的次时、次日起算;2、期间以月、年计算的,其起算以日为标准,经过期间的实际月数或年数,以与开始期对应的那一日为期限届满。而不是以月的第一天起算。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8条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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