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问题的法律表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6:14:46 267 人看过

司法实践中离婚房产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其处理方式是:1.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该房产都归属于付款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的对该房产及其增值进行分割;2.婚前个人支付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3.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者按揭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司法实践中的处理

(一)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二)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三)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的人要结婚的话,还是非常的花钱的,因为不仅仅是需要给女方彩礼,而且办结婚的酒店等都是需要靠自己。所以很多的人员结婚之后感情不和选择离婚,这个时候要退还当初给的彩礼。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返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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