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欺诈担保人构成要件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3 11:46:47 146 人看过

一、恶意串通欺诈担保人构成要件是哪些

恶意串通欺诈担保人构成要件主要是三点:

1、主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为谋取自己的利益骗取他人提供担保;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3、骗取担保的行为使保证人的利益受损。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哪些

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双方约定的时间;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所谓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顺序是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因此,清偿顺序是:

1、如果该抵押物是债务人提供的,优先执行该抵押物。

2、如果该抵押物是第三人提供的,则任意执行抵押物或者主张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n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n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1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的概念以及恶意串通合同的构成要件
    一、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的概念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的概念是当事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互相勾结、串通而订立的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这类合同的后果通常归属于当事人之外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其他组织及公民个人。在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合同是最典型的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二、恶意串通合同的构成要件恶意串通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
    2023-06-19
    446人看过
  • 哪些是合同恶意串通
    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是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主要特征有: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合同中是如何区分恶意串通构成合同恶意串通恶意串通,是指为牟取私利,相互勾结、恶意通谋,共同作出虚假意思表示的行为。合同无效中的恶意串通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第一,主观恶意:指双方主观上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恶意”。第二,串通行为:指上述的恶意以行为人与相对人串通的方式作出,表现为行为人之间为实现非法目的,从而相互通谋损害第三方利益。恶意串通在主观上的要件包含了意思表示不一致与加害第三人意图,客观上则需达到串通行为构成了对第三人的侵害。在认定上则须结合行为构成上的“过错、违法性”等诸多要素去综合评价。《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
    2023-07-29
    499人看过
  • 恶意串通合同的主要构成要素
    (一)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二)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三)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简述失业保险制度的构成要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包括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
    2023-07-20
    334人看过
  • 法律规定恶意串通构成诈骗罪吗
    不一定。满足以下条件并且诈骗数额在三千元以上就可以定性为诈骗罪。(一)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二)客观要件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三)主体要件本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四)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一、虚假借条和诈骗的区别伪造借条属于诈骗罪。一、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
    2023-06-23
    57人看过
  • 恶意串通侵吞担保物担保人会受保护吗
    如当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无效,担保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024-05-09
    434人看过
  •  恶意串通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摘要:当事人故意实施行为,且彼此之间具有串通性,达成共同非法目的,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这种恶意串通行为是被法律禁止的。在主观上,当事人表现出故意,这意味着他们明知或者知道他们的行为可能会对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造成利益上的损害,并且仍然故意去实施这些行为。(二)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三)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 意 串 通 合
    2023-09-30
    354人看过
  • 恶意串通合同构成什么罪?
    一、恶意串通合同构成什么罪构成合同诈骗罪;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因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
    2024-01-19
    68人看过
  • 债权人和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担保人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4-05-19
    80人看过
  • 双方反方恶意串通构成合同诈骗罪吗
    恶意串通骗取受害人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无效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逸的;(五)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财产的。恶意串通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怎么处理恶意串通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处理是认定无效,恶意串通使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
    2023-08-08
    203人看过
  • 哪些属于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
    一、哪些属于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2、客观要件(1)具有串通投标的行为。(2)本罪属情节犯,只有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实施了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采用卑劣手段串通投标的;多次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的;给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造成恶劣的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的;等等。3、主体要件(1)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2)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3)
    2023-02-09
    73人看过
  • 诈害债权和恶意串通
    一、诈害债权和恶意串通恶意串通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二、恶意串通能负刑事责任吗恶意诉讼的法律依据是恶意诉讼者捏造事实,虚构法律关系,篡改情节,伪造证据,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滥用诉讼权利而进行恶意诉讼,对于相对方的当事人而言,不仅是程序权益的受损,使其不堪其扰,而很多时候,同样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妨害了其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如仅依据诉讼标的而进行的财产保全。所以,在不轻易限制当事人起诉权的同时,对其诉讼中的程序性权利,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预防其诉权滥用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恶意诉讼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
    2023-03-07
    310人看过
  • 哪些证据证明恶意串通
    1、恶意串通首先需要有双方损害第三人的恶意,恶意是相对于善意而言的,即明知或应知某种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损害,而故意为之。如果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不知或不应知道其行为的损害后果,不构成恶意。2、恶意串通需要恶意串通的双方事先存在着通谋,这首先是指当事人具有共同的目的,即串通的双方都希望通过实施某种行为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的利益,共同的目的可以表现为当事人事先达成一致的协议,也可以是一方作出意思表示,而对方或其他当事人明知实施该行为所达到的非法目的,而用默示的方式表示接受。其次,当事人互相配合或共同实施该非法行为。一、恶意串通的特征是什么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都是故意的,这种故意的本质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当然,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不以行为人已经或必然获得了非法利益为必要条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恶意串通成立的合同,未
    2023-03-15
    384人看过
  •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和构成要件
    一、“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构成要件“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构成要件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注意,其中的国家利益主要指国家作为全民财产所有人所享有的利益。其它违法的民事行为虽然也损害国家利益,且当事人可能有通谋,例如,走私,但因其损害的是以国家利益表现的社会公共利益,不属恶意串连的民事行为种类。三、“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构成恶意串通并且给他人造成损害结果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即民事赔偿责
    2023-06-23
    105人看过
  • 恶意串通对合同成立的要件分析
    恶意串通,是指为牟取私利,相互勾结、恶意通谋,共同作出虚假意思表示的行为。合同无效中的恶意串通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第一,主观恶意:指双方主观上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恶意”。第二,串通行为:指上述的恶意以行为人与相对人串通的方式作出,表现为行为人之间为实现非法目的,从而相互通谋损害第三方利益。恶意串通在主观上的要件包含了意思表示不一致与加害第三人意图,客观上则需达到串通行为构成了对第三人的侵害。在认定上则须结合行为构成上的“过错、违法性”等诸多要素去综合评价。恶意串通股权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股东与他人进行恶意串通,所作出的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为无效;其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行为,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
    2023-07-24
    41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恶意串通欺诈保证人怎么定罪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7
      恶意串通欺诈担保人构成要件主要是三点: 1、主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为谋取自己的利益骗取他人提供担保;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3、骗取担保的行为使保证人的利益受损。
    • 简述构成恶意串通的合同的要件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4-25
      简述构成恶意串通的合同的要件如下: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 恶意串通与欺诈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4
      恶意串通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 合同诈骗罪能构成恶意串通罪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6
      1、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串通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不涉及合同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可构成普通的诈骗罪。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恶意欺诈罪构成要判多少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15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