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确认后可不可以解散公司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4:00:17 473 人看过

隐名股东确认后能解散公司。隐名股东在确认了其出资事实,被认定为股东后是可以行使股东权利解散公司的。但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才能要求解散公司。

一、什么是解散公司的条件?

在我国解散公司的条件包括: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二、提起诉讼的股东用尽了其他救济手段,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

二、公司注销股东不配合

公司的解散由股东会决定,公司的解散需要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不配合的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形下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股权纠纷可以申请清算吗

一般的股东之间纠纷是不可以申请清算的。但如果股东之间关系不和,且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话,则有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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