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撤销监护权案件是需要开庭审理的,但是不适用二审终审制。
1、申请人提出申请
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上述中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提出,也可以由上述中其他单位和人员提出。
2、提交申请材料
(1)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有包含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监护存在问题、监护人悔过情况、监护人接受教育辅导情况、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未成年人意愿等内容的调查评估报告的,应当一并提交。
(2)有关单位和人员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相关案件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基本材料或者书面说明。
(3)监护人因监护侵害行为被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告知未成年人及其临时照料人有权依法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3、撤销监护权案件管辖法院判决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未成年不仅仅是父母的子女,还是国家的未来,监护人履行职责不当,侵害到未成年人权益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利益,应该对此监护权予以撤销。
一、监护权的获得方式有哪些?
监护权的取得有三种方式:
(一)自然取得:即亲生父母在其孩子出生后自然取得对其孩子的监护权。
(二)承继取得:未成年人的亲生父母离婚后,如果和他人结婚,其继任配偶,即孩子的继父母通过婚姻关系取得对这个孩子的监护权。
(三)法院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取得:当本来拥有专属监护权的亲生父母没有监护的能力或者不正当履行监护义务的,由法院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未成年人的其他合适的近亲属或者村委会、居委会作为监护人,以及指定其他人员收养,或者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
-
撤销案件是否需要撤销立案?
132人看过
-
我国申请撤销监护权诉讼费是多少?
87人看过
-
关于撤销监护权案子需要几个月
488人看过
-
申请撤销监护权案能否调解
474人看过
-
开庭是否是缓刑撤销的必要条件
335人看过
-
支持撤销监护权起诉开庭有哪些内容
270人看过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
在我国,监护权撤销后,子女是否需要继续赡养父母?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25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或者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同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如果前款规定的个人或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
-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是否能够撤销其监护权?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22监护人实施严重家暴行为可能会导致其监护资格被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有关个人或组织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并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同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 监护人如果出现以下行为之一,也会被撤销监护资格: 1. 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 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
-
撤销监护权案件的法律效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0撤销监护权案件适用特殊程序。《民事案件案由规定》39、监护权特别程序案件413、申请确定监护人414、申请指定监护人415、申请变更监护人416、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417、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
-
我报案后案件未予立案,是否需要申请撤销?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12犯罪行为一旦成立,就具备了不可逆转的性质,但积极履行应尽的法律责任可能会减轻或甚至完全免除相关法律刑事处罚。然而,案件本身无法被撤销或消除。在这种情况下,后续执行仅仅是对犯罪情节进行审慎考虑的因素。如果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也可以予以备案撤销,只需公安机关出具相应的撤案决定书即可实现。 也存在不予以撤案处理的可能性。但是,案件进展到这一环节后,已经交付的情况将作为量刑情节被纳入考量范围之内,从而可能
-
撤销案件取保候审是否需要被撤销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4需要。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