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债务执行通知书后是否需要立即支付债务和执行费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08:11:08 498 人看过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定要执行的,如果不执行的,可由法院予以民事制裁措施。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强制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区别在于相对方不同:强制执行通知书是发给被执行人的文书,其目的在于要求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并告知不自觉履行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法院因履行职务的需要,如需办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过户等手续,而向被执行人以外的其它有协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法律文书。

收到执行通知书多久后会被判决

1、判决生效后进入到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的材料,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承办人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

第三条,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第四条,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费用相关文章
  • 收到执行通知书需要怎么办
    应当在承办法官接到材料三日之内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第三条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第四条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如实申报财产,配合法院执行工
    2023-06-19
    132人看过
  • 收到执行通知书不要慌
    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应该怎么办应当在承办法官接到材料三日之内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第三条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第四条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如
    2023-03-20
    420人看过
  • 离婚后债务是否强制执行?
    1、离婚后债务是否强制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被执行人有财产执行的,一般应在提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非诉讼强制执行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但是,应扣除暂停执行的期限。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院长或者副院长批准。延长执行期限的申请,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五日内提出。“3.申请人在六个月内不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人执行2.离婚后,套房能否强制执行?一般来说,唯一的房子不会强制执行。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即申请人愿意为被执行人出租房屋或将租金保留5至8年(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是维修所需的住宅为由提出异议的对于被执行人本人及其家属的生活,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执行人以赡养义务人的名义拥有其他必要住房,如被执
    2023-05-07
    464人看过
  • 宣告死刑后是否需要立即执行
    一、应该怎么处理中国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死刑的处理方法为: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2、死刑执行方法主要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3、死刑执行日应当公布但不应公示;4、死刑执行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5、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在七日内交付执行,执行后,应当通知罪犯家属。二、死刑执行是否都是中级法院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三、死刑要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决1、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2、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3、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4、死刑只适用于罪行
    2023-06-22
    257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是否还需要支付债务?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欠钱的人就算死了,继承该人员遗产的亲属要还钱。如果借款人死亡,可以要求其继承人还钱。如果继承人不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继承人要先清偿债务,才可以依法继承欠款人的遗产。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那么欠款人的亲属可以不对欠款人的债务负偿还责任。欠钱的人坐牢了怎么去还钱欠钱的人坐牢了也仍然是由欠钱的人还款,并不能因为其被追加刑事责任而免除其民事责任,更不能将其民事责任转嫁给他人承担;但是如果债务属于欠钱人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欠钱人的配偶偿还债务。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然后等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来偿还债务;或者可以等债务人出狱后有偿还能力后再要求其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
    2023-07-01
    384人看过
  • 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范本
    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样式××××人民法院(××××)执×字第××号××××(写明第三人的姓名或名称):本院在执行....(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字号)一案中,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你(单位)享有到期债权,现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执行对你(单位)的到期债权。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第67条的规定,通知如下:一、收到本通知十五日内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你(单位)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到期债务××元,并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二、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若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造成财产不能追回的,除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外,本院将依法追究你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逾期不履行又不提
    2023-06-14
    8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费用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应交纳的费用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 更多>

    #执行费用
    相关咨询
    • 执行费由债务人付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1
      不一定。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在债务债务纠纷中,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所以法院执行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缴纳办法》第29条,除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额度。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诉讼目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
    • 执行法院受理后债务通知书送达过程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6
      关于履行到期债务通知的送达方式,《执行规定》要求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其目的是希望第三人在接到通知后积极主动履行到期债务,并保障第三人有效行使异议权。由于“送达难”问题客观存在,对于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第三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2)第三人下落不明的; (3)法律规定
    • 执行费是否由债务人承担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6
      执行费不一定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成为执行人的,由行为人承担;但执行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债务人到期债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1
      债务人到期债权可以强制执行。 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2、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 合伙债务能否执行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2
      个人债务不能执行合伙财产,但可以查封债务人在公司的股权。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合伙人可以用其从合伙企业中分享的收益进行清偿;债权人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