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00:25 193 人看过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常州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

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门前三包”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是指包市容环境卫生、包秩序、包绿化。“门前三包”责任地段的范围,两侧以责任单位的临街门面或与门面相连的建筑物、围墙、栅栏的两端为界,平面至人行道的侧平石(无人行道的,以道路边线为界)。凡有多门的责任单位,每门均实行“门前三包”。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部门)是本市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经贸、公安、建设、房管、园林、工商、交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门前三包”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必须由责任人与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门前三包责任书》由市城管部门按统一格式制作。签订的《门前三包责任书》必须悬挂在醒目位置。

第七条“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必须确定相应人员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自觉接受“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八条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包市容环境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其具体责任为:

(一)包市容环境卫生:负责责任范围内的保洁工作(责任范围内的清扫由环卫处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做到无垃圾、污物、废弃物、痰迹和积雪;墙体立面、橱窗无积尘物,无乱张贴乱涂写;门楼牌匾设置规范、完好无损、用字规范;确保店面霓虹灯等各种光源设施完好,按规定时间亮灯;门面要定期粉刷、维修;维护市政公用设施的完好;保持市容的整洁美观。

(二)包秩序:维持责任地段内秩序良好。做到无店外出摊、乱堆杂物、乱吊乱挂、乱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及其它违章行为;不得使用超过规定噪声标准的音响电器招揽生意。

(三)包绿化:保护责任地段内的花草树木绿地。禁止攀折花木,做到树上无钉子、无牵挂物、无晾晒物,禁止向绿地内倾倒垃圾和其他杂物。

第九条各类集贸市场周边“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

广场、街心公园、公共绿地、营业性停车场等,由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第十条相关部门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具体职责:

(一)公安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临街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二)建设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持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完好无损;

(三)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绿化的管理,管养好树木、花卉和绿地,保持绿化设施完好,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

(四)房管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落实住宅小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管;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依法禁止或取缔店外出摊经营及流动摊贩;

(六)交通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临街机动车辆维修单位的管理,负责市区过境公路及其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十一条市城管部门负责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对“门前三包”监督管理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各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各项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佩戴由市城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标志,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市、区城管部门对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意见,作为市、区文明办考核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行为,由市、区城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市、区城管监察队伍负责按规定对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

第十四条对阻挠、妨碍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所辖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常州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常政发〔1994〕105号文件)同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三包责任相关文章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阳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定的《阳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四年六月三十日阳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容卫生管理,维护公共秩序,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创建最佳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和《山西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居民住户,都必须遵守本办法,按照划定区域,承担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第三条“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内容:(一)包环境卫生1、责任单位负责维护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做到地面无烟、蒂、瓜皮、油污、果壳、纸屑、积水、积雪、痰迹和包装废弃物等各类垃圾;2、保持门窗、招牌、橱窗、
    2023-06-10
    82人看过
  •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中央、自治区、兵团驻乌各单位:《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第三条门前三包责任人为本市沿街道路两侧单位和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商营业户。第四条城市道路两侧临街单位、经商户经营场所的门前三包责任区为单位或经商户经营场所临街一侧房基线(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的,至道路中心线。第五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
    2023-04-22
    180人看过
  •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办法》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十二月五日常州市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旅客运输站管理,确保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办法。出租车客运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等,但仅为本单位(或本人)提
    2023-04-23
    446人看过
  • 昆明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办法
    第一条为巩固、完善“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保证我市市容的整洁、优美,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驻我市盘龙区、五华区和官渡区、西山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区政府、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应与所在地的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的要求认真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第三条做好“门前三包”工作,是全市各单位和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门前三包”任务。各单位及个体经营网点“门前三包”的责任地段,由所在地的办事处负责划定。承担“门前三包”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所在地办事处的监督指导,并指定专人负责“门前三包协议书”的贯彻落实。第四条承担“门前三包”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应负责搞好各自责任地段内的卫生、绿化和秩序。具体要求如下:(一)包卫生。负责清除地面上的痰迹、污物、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以及废土、垃圾、积水等,经常保
    2023-04-22
    275人看过
  •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管委《赣州市中心城区临街单位业主门前市容管理责任制》的通知
    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市城管委《赣州市中心城区临街单位业主门前市容管理责任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二OO五年六月八日赣州市中心城区临街单位业主门前市容管理责任制(市城管委)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赣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专业管理和市民参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市城市管理局是市政府实行中心城区临街单位业主门前市容管理责任制(以下简称“市容责任制”)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具体负责“市容责任制”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督办工作。市工商、卫生、公安、交警以及市政、环卫、园林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支持、配合市城市管理监察支
    2023-06-10
    480人看过
  • 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市区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已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八月十四日常州市市区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的整洁、完好和美观,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市区的主要道路、河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的保持整洁,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建设、规划、工商、公安、房管、水利、交通、文化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城市其他设施保持整洁工作。第四条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的保持整洁,由其产权人负责;产权人与使用人另有约定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共同所有或使用建
    2023-04-22
    330人看过
  • 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08-4-7执行日期:2008-4-7鹤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怀化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八年四月七日怀化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营造“干净、整治、有序”的宜居环境,依据《湖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怀化城区。第三条“门前三包”责任单位(以下简责任单位)是指城区应当承担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市容秩序等方面管理义务的所有单位和门店经营户。沿街两侧“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为产权单位或租赁经营户;市场“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为市场管理单位或业主单位;住宅小区“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为产权单位或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公司为责任单位);施工现场(含拆迁现场
    2023-04-22
    354人看过
  • 关于颁发《常州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失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市各基层单位:《常州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暂行规定》已经1988年12月3日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发,于1989年1月1日起施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的城市建设有了新发展,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不同程度地改善了投资环境,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但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对外开放、发展经济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的要求仍远远不相适应。因此,根据“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征收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是必要的。它有利于促使各地区、各部门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合理利用土地,有利于逐步偿还多年来城市基础设施的欠帐,也有利于压缩计划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抓好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的征收工作。各级领导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城市和城市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城市建设的活力和综合效益,使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协
    2023-06-10
    154人看过
  •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颁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建筑工程材料备案管理行为,根据《厦门市建筑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建筑工程材料备案管理行为,根据《厦门市建筑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是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备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实行备案管理。备案管理的品种范围由备案管理部门发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以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的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的品种范围。第四条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行〈〈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手册〉〉管理制度。由备案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手册>>,并载明
    2023-04-22
    348人看过
  •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监护治疗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常政发[2008]117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监护治疗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暂行规定》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常州市监护治疗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暂行规定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肇事精神病人,是指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较重后果的精神病人:(一)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二)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的;(三)扰乱公共秩序的;(四)抢夺、损毁公私财物的;(五)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规定所称肇祸精神病人,是指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违反《中
    2023-06-05
    410人看过
  • 关于转发市城管局《常州市市区灯光亮化管理规定》的通知[失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城市夜景灯光亮化,是现代化城市标志之一,对美化城市夜景,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起到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灯光亮化管理工作,提高灯亮化的档次和品位,现将市城管局《常州市市区灯光亮化管理规定》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00一年九月十八日常州市市区灯光亮化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灯光亮化管理工作,提高灯光亮化水平,美化城市夜景,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建成区范围内制作、设置、使用和管理户外灯光设施(灯箱、霓虹灯、泛光灯、轮廓灯、电子显示屏、激光等)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常州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城管局”)是本市灯光亮化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灯光亮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各区政府和规划、建设、工
    2023-06-10
    235人看过
  •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办法》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七月四日常州市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缓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医疗困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对象),其医疗救助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常州市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救助的政策拟订、资金筹措和组织协调。市民政部门负责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市财政、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的有关工作。第四条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遵循以下原则:(一)以筹定支、适度救助;(二)公开、公平、公正;(三)政府救助
    2023-06-09
    296人看过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市园林和绿化局、市财政局制定的《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批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人民政府二○○五年一月十二日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巩固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的建设成果,保证绿地养护质量,维护城市绿地养护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提升我市绿地养护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苏州市区内由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城市绿地。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主要包括城市共有、为市区服务的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化和居住区绿地(仅指由街道直接负责管理的居住区)等。第三条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是苏州市城市绿化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管理城市绿地,以行
    2023-06-10
    66人看过
  • 中共湖口县委办公室、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口县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湖口县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2006年8月23日湖口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了切实搞好县城区环境卫生,妥善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工作,共同营造舒适、整洁、干净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依照国务院101号令和省政府36号令,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居民应做到生活垃圾自产自收集,一律实行垃圾袋装化,并扎紧袋口,防止垃圾投放之后自动遗散。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二、居民处置生活垃圾每天仅限一次,时间在每天18:00-21:00之内完成,并按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或收集容器内投放。三、居民区内的生活垃圾由市环境卫生专业队伍派员收集和代运,并限每天10:00之前完成。居民应每月按规定标准交纳垃圾代运和垃圾处置服务费。四、临街门店应
    2023-04-22
    482人看过
换一批
#三包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三包责任范围就是包退,包换,包修。 通常情况下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 更多>

    #三包责任
    相关咨询
    • 关于常州市武进区产假管理办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7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孩子的情况下,每次生孩子,增加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到期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到两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
    • 南宁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12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2
      XX、管理委员会应当对县(区)城市管理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对县(区)、开发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应当予以通报批评。
    • 印发《常州市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7条有什么新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5
      职工因工伤造成残疾或身体功能障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进行工伤康复:(一)工伤治疗期间伤情相对稳定后,经评估具有康复价值,需早期介入康复治疗和功能恢复的;(二)其他符合工伤康复条件的。
    • 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办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4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占用或者挖掘道路、占用公共绿地、砍伐或者迁移树木,未依法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许可或者未按规定补办手续的,由交通运输或者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3条有什么内容什么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4
      公安交警部门应当与校车所有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租用校车承担接送学生任务的,必须与校车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必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协议,界定双方在学生乘车安全方面应承担的责任,所租车辆必须具备《校车通行证》,必须逐车逐人落实交通安全责任;部门应当与所辖学校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