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没变更的情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5:15:31 369 人看过

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主要包括:

1、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法院责令改正期间仍未办理的;

2、未交付公司使用也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

3、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的;

4、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诉讼期间又未办理过户等。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

土地使用权出资条件: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其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条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2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吗?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吗?不一定算是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二、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哪些?(1)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出租是指已经出租,而不是计划用于出租,并且出租专指经营租赁方式。“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仅指的是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地上的建筑物。(2)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
    2023-12-01
    358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性质要怎么变更
    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条件下,如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为非经营性用地的,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补交出让金标准按办理出让手续时该地块规划用途和规划参数下的土地市场价值的30收取。如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先行进行收储后,采取公开招标、挂牌或拍卖的方式供应土地。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2023-02-23
    143人看过
  • 退出出资属于什么情况
    1、退出出资是什么情况?
    2023-05-07
    398人看过
  •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情况是怎样的?
    这段内容讲述了公司、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以及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管理方式。其中,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被视为一种无形资产,属于公司所有。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则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登记、造册,并核发证书,以确认其所有权。对于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被视为一种无形资产,属于公司所有。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则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登记、造册,并核发证书,以确认其所有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土 地 使 用 权 归 属 规 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所有土地中,用于建设非农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用于建造住宅等
    2023-09-02
    413人看过
  • 没确权的土地权属情况是怎样的
    没确权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一、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规定是什么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是根据当地政府部门安排决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房屋享有使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界定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在现行
    2023-03-22
    242人看过
  • 变更土地使用权的怎么转移
    一、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
    2023-02-21
    369人看过
  • 土地使用变更收费的标准,土地使用变更的流程
    由于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因此单位或个人只能获得土地使用权。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即土地使用证没有到期,原土地使用权人却因各种原因无法或不想拥有土地使用权了,这时就要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变更收费情况和流程。一、土地证变更需要多少费用土地使用权一同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1、办好房权证后,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2、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公房转私房以后的房产都是),土地证过户时就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3、如果原土地证上土地的来源是转让的,就只要缴纳手续费,土地证过户费用
    2024-02-04
    282人看过
  • 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哪些情况
    以部分土地出资在公司实务、司法实践中相当地复杂,一般而言,需要注意如下事项:1、土地出资是使用权出资,而不是所有权;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4、交付使用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两项义务不可分割,否则股东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5、税费成本。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对出资义务怎么处理1、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对出资义务按以下情形处理:(1)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2)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5条地2款规定,禁止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公司法解释三》第
    2023-07-23
    65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
    情况一,土地是集体土地,就是农村的房屋,土地是宅基地证,绿色土地证的那种。如果是这种情况,是不能过户。情况二,历史遗留问题,就是以前开发商有大的土地证,没有把大土地证分割,导致每一户没有单独土地,但是有房产证。还有一些开发商没有缴足费用而没有办理土地证,但是也是每一户都有房产证。这种情况,房产证是可以过户的,但是,要到国土部门出证明,证明没有土地证,或者复印大国土证到房管部门。情况三,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就是还是属于政府的,有大土地证,没有把大土地证分割到每一户,但是有房产证。这种情况房产证是可以过户的,但是,也要到国土部门出证明。一、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
    2023-03-19
    258人看过
  • 集体土地流转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吗
    土地来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源户将土百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度转让使用权。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让、转包知、互换道、入股、出租等。征用不是流转。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人们在认识和理解上存在较大差异。不少学者在研究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时未区分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客体和主体都作了扩大理解。总的来看主要有两种理解:一种观点认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包括首次流转和再次流转。前者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建设用地使用者之间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关系;后者是指土地使用者相互之间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仅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者之间的转移。笔者赞同后者。从严格意义上讲,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用者之间的转移,不应包括发生在土地使用者与土地
    2023-04-26
    442人看过
  • 购买土地还是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一、土地可以买卖吗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任何人和组织不得拥有,土地买卖的只能是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可以买卖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是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者依照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买卖是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价款的行为。受让人按协议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协议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约定比例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协议,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
    2023-02-22
    434人看过
  • 什么样的情况下构成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
    符合以下条件的才会构成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1、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一般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
    2023-08-10
    177人看过
  • 什么属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范围
    一、什么属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范围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适用范围有: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4.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经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6.通过承租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7.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荒地、荒沟、荒水、荒滩等);8.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9.如将整个宗地中部分土地设定抵押的,则应经测绘公司的实测、地籍部门审核后方可抵押;10.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方可抵押。二、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他物权土地使用权是属于他物权的。他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权利,而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使用人享有的
    2023-08-15
    45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变更后使用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
    2023-03-16
    15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拥有土地使用权?什么情况下属于集体土地?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3
      中国的土地和山林都属于国家和集体资产,个人仅对土地有使用权(包括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承包地)。集体土地有着历史的形成过程。从历史村落的传承土地开始,一直到人民公社化后(人民公社阶段有着规模化开垦、围垦情况,也有形成新的村落的情况),原则上重新拆分归还给自然村管理的土地这些都是集体所有制土地,未划归村集体的土地为国家所有。但其中不乏讲不清楚归属权的土地(比如,人民公社化的时候办的工厂所占有的土地
    • 土地使用权变更属于企业改制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不属于。r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改制,有些企业改组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有多个投资者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有些集体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变更后,没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出租土地怎么执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
      出租无效,一般不是法院处理,政府就可以了
    • 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程序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变更合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3
      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国有土地用途变更应依循以下程序: 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都规定了土地用途的改变必须取得出让人的同意或批准。 2.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用途的改变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因此,土地用途的改变,在取得出让人和城
    • 变更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在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是否随之变更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9
      法律是没有变更,还是公司的。法律上公司财产和股东是两回事,股东只有分红的权利而已。但实际上就是股东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