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核中的伤亡是否应被视为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9:22:32 329 人看过

招聘考核时发生的伤亡不属于工伤。在招聘考核中,由于申请人尚未被用人单位正式招聘,双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伤亡事故不属于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规定。企业在招聘时进行操作评估,必须保证申请人的人身安全。如发生伤亡事故,只要求职者不故意造成事故和自杀自残,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并按照人身伤害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属于工伤鉴定范围吗?

A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员工去B单位(用工单位)工作。1、如果因为B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或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A单位与B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可以找A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也可以找B单位支付工伤待遇;2、员工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受到事故伤害,那么,A单位应当依法为该员工申请工伤认定,B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等工作。A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和B单位约定相应的补偿办法;3、无论如何,A单位对员工工伤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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