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后又再犯怎么处理不违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8:12:08 252 人看过

如果公安机关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后,又发现其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事不二罚原则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一规定的含义是:

(1)行为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但如果处罚是罚款,则只能罚一次,

另一次处罚可以是其他处罚行为。

(2)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违反一个法律,法规规定,该法律法规同时规定施罚机关可以并处两种处罚的,不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

(3)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当然适用。

(4)同一个行为,需要分别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的,不属于一事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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