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侵权工伤保险已经赔偿第三人怎么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18:22:59 379 人看过

近年来,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事故的案件越来越多。在这类案件中,由于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赔偿在归责原则、责任基础及支付方式等方面均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关系应如何处理,理论和实践中均存在诸多争议。

一、我国法律法规关于第三人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竞合的规定

(一)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根据这一规定,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对工伤事故的赔偿具有一定的优先性,以保障工伤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医疗救济活动的进行。同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后享有向侵权第三人的追偿权,这也就意味着遭受工伤的职工就医疗费用不能获得双重赔偿。然而,该条规定仅涉及工伤医疗费用,至于工伤医疗费用之外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如伤残补助金(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工伤职工是否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立法却语焉不详。

(二)行政立法和地方性法规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二者之间的关系未作任何规定。一些地方立法进行了规定,但做法不一。大致有以下几种:

1、未规定两种请求权行使的先后顺序。如2003年1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人身遭受损害,如存在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的,劳动者可以工伤为由提请劳动仲裁,也可以侵权为由直接起诉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

2、侵权损害赔偿优先。如2009年4月1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工伤的,一般应先向侵权人请求民事侵权赔偿。

3、工伤保险赔偿优先。如2009年12月10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33条规定:因第三人侵权而发生的工伤,如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或直系亲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0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第三人侵权租金怎么赔
    1、租赁期间,因不可规则于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租赁期间,因不可规则于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尚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不构成单方依法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因出租人或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租赁物损失,承租人应赔偿损失,第三人有过错的,承租人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签订合同的要求(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2)查阅国家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3)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了解业务发生纠纷的概率和纠
    2023-03-15
    350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获赔还能要求工伤赔偿吗
    这个问题实质上是工伤案件中的请求权竞合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工伤保险法律关系和民事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基于这两个法律关系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2条对工伤保险和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意味着,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2023-05-01
    177人看过
  • 最高法已经明令工伤保险待遇和第三人侵权赔偿可同时获得
    最高法:工伤保险待遇和第三人侵权赔偿可兼得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规定》明确,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除医疗费用外,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可以兼得。《规定》第八条明确了三种处理方式:(1)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仍然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且不得以此为由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2)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可以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特殊情
    2023-05-05
    94人看过
  • 工伤保险与第三者赔偿
    工伤保险基础赔偿项目有:(1)工伤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2)工伤康复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5)生活护理费;(6)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至八级);(8)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适用于解除劳动关系)。若因工死亡,赔偿项目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工伤护理费是单位给还是社保给单位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那么申报将负责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将由社保承担,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2023-03-12
    274人看过
  • 第三方责任并且已经获赔,那么工伤保险怎么赔
    (一)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二)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三)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一、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所受的人身伤害
    2023-06-20
    58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致工伤与民事赔偿探讨
    作为劳动法理论纷争和现实问题的关注焦点,第三人侵权所致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之关系及其处理的意见分歧由来以久。这些分歧不仅涉及工伤保险和侵权责任关系的处理,还涉及受害职工的赔偿请求权问题。各国学理和立法上对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之间的关系处理,大致分为四种模式:一是取代模式,二是选择模式,三是兼得模式,四是补充模式。我国学理上的主要观点有两者兼得双赔说、工伤保险补足说、工伤保险主导说等三种,而国家立法以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则均对此问题进行了回避。那么,如何在理论上厘清和辩明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之间的关系?如何在实务上对两者关系和受害职工请求权进行协调和处理?同时,在制度上又是否需要对相关权利义务进行补足和完善?本文将围绕此三个主要问题展开分析。一、第三人侵权所致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两者之间不得重复,但得补充(一)兼得双赔说的理论观点和地方立法实践值得商榷兼得双赔说认为,在第三人侵权所致的工伤事故中,受
    2023-06-09
    455人看过
  • 保险人不赔偿第三者怎么办
    一、保险人不赔偿第三者怎么办若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消费者可尝试通过以下方式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首先,可以向当地保监局进行投诉;其次,也可以选择申请仲裁;然而,如果上述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的话,消费者还可以考虑提起诉讼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次,关于消费者投诉行为,是指当消费者因日常生活所需而购买、使用相关商品或享受服务时,一旦与经营者之间就消费者权益产生争议,消费者有权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调解,并要求其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保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是什么“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定义阐释如下:所谓的合同解除权,即当法律法规或者合同协议中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前提条件得以满足之际,合同关系的任何一方,无论单独还是共同,都享有解除合同的法定权利。同样地,对于保险人而言,其合同解
    2024-07-27
    239人看过
  • 工伤保险涉及第三方怎么赔偿?
    对于涉及到第三方的工伤事故,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工伤第三方认定误工费是谁赔偿劳动者因为第三人原因受到伤害,认定工伤的,应当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中包括误工费。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所以第三人不赔偿或者无法确定也不用担心,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支付。二、工人买保险了,发生意外老板咋么处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
    2023-02-26
    367人看过
  • 第三人已获民事赔偿是否影响工伤赔偿?
    原告提出第三人已经通过诉讼和庭外协商得到全部赔偿,因此不能再申请工伤赔偿。申请人申请工伤保险是基于保险合同而取得赔偿,在法律上是一种约定之债;而人身损害赔偿是因为侵害人的过错获得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关系,是法定之债。根据债的相对性原理,法定之债与约定之债、数个约定之债之间均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不能因当事人已经因侵权责任赔偿获得支付就免除社会保险的支付义务。一、利息诉讼时效与本金诉讼时效是什么利息诉讼时效与本金诉讼时效都是三年。可以。利息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与本金分开计算。对于有具体约定给付期限的利息规定了具体的计算方法,即有约定期限从约定,还确定不了的,未满一年的利息与借款一并返还,超过一年的利息满一年支付一次。由于这种规定下的利息支付与本金支付不完全一致,所以有人认为这是法律在间接承认利息的独立性,即利息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债权而存在。而且,在实务中已
    2023-06-21
    399人看过
  • 如何赔偿第三方工伤保险
    1、第三人工伤保险如何赔偿第三人工伤事故,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不能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预缴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金。用人单位不缴纳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预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预缴的工伤保险金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第四十二条因第三人原因致使第三人不能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不能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预缴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是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什么?申请工伤鉴定的期限是什么?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协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特殊情况的,
    2023-05-31
    294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致害,用人单位赔偿后可否向第三人追偿
    可以,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一、给老板开车撞死人责任如何划分给老板开车出车祸应由老板负责,若雇员存在故意或过错,老板可以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工程受伤了找谁负责工程受伤了找谁负责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解决,具体如下:1、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主张赔偿。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法律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
    2023-02-23
    492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的赔偿是怎样的
    第一:我国法律承认第三侵权与工伤事故能够竞合,两者赔偿请求权的基础不同,即属不同法律关系。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为侵权行为的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权。易言之,即赔偿权利人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工伤保险请求权的基础是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是依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张的权利。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工伤职工也可获得双重赔偿。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予
    2023-06-26
    173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与工伤损害赔偿竞合怎么处理
    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赔偿兼得但是扣除医药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这一条明确了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赔偿兼得但是扣除医药费用的适用办法。目前各个省市地方对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的法律竞合在第八条的基础上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
    2023-04-21
    290人看过
  • 工伤第三方全责已赔偿,社保还赔吗
    1,可以就差额部分由工伤进行赔偿。这个要在你和第三方的赔付完成之后再进行工伤部分的赔偿2,不再处理是指你和第三方之间因为已经达成协议,不再就这个问题向法院或者其他调解机构要求再处理,不包括你的工伤部分3,有第三方责任的工伤,先由第三方进行赔付,赔付完成后,剩余差额部分,再向社保部门进行工伤申报赔付。你已经做完鉴定,你和第三方协议完成后,把你住院期间的所有收据交付单位负责工伤申报的同事,由他们去申领工伤赔偿一、撞人了车险公司赔偿金额是多少第一、需要看你的商业三者的保险额度是多少,因为全保只是一个概念,在交通事故中能帮你承担责任的只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在医疗这块只有1万元(限额)。然后看被撞的人是否会构成伤残,再按比例在10万元的限额中进行赔付。第二、你可以去找保险公司,让他们先估损出最低损失,这样,你就可能先申请拿到这部分赔款减轻一下目前的困难二、有第三方责任险自己的意外险
    2023-03-27
    31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中因第三人侵权产生的第三人责任要怎么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2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
    • 工伤伤残赔偿后第三人侵权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2
      因用人单位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并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不能相互取代。劳动者获得两份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
    • 上海工伤保险第三人侵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1
      一、报案:(适用本地或异地工伤) 1、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二、就诊 1.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2.发票:请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
    • 工伤保险跟第三人侵权赔偿可以合并来赔付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
    • 参加工伤赔偿,属于第三人侵权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0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之前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