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时效的计算规则是什么意思
行政诉讼时效的计算规则是: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是六个月。如果先提起行政复议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时效期内起诉的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不服时,才可提起诉讼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
三、行政诉讼时效法院可主动适用吗
法院不可以主动适用行政诉讼时效,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法院在立案时不再审查诉讼时效问题,法院不能以过了诉讼时效为由不受理案件,并且不能主动示明被告已过诉讼时效,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法院应当审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法定情节,如果认定诉讼时效已经经过,法院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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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诉讼时效的计算? ?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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