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9:32:42 452 人看过

一、经济诈骗罪

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

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

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

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

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为就是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有人认为依据诈骗罪的不同内容进行区分,按照“经济”的具体内容来确定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

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一般就是指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一:犯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数额标准。

从我国有关现行刑事司法解释来看,合同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数额标准都高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200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注: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货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l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公司能否用土地证抵押担保
    公司能用土地使用权做抵押担保。《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一、土地使用权没到期的房子可不可以用于抵押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的房子,不建议购买。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其房屋也会在抵押土地使用权时一并抵押,购买后对于购房者而言,会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二、普通债权可不可以抵押普通债权不能抵押,抵押的对象
    2023-06-23
    326人看过
  • 不良资产抵押须注意哪些问题
    不良资产抵押中要注意的问题:(一)同一财产重复抵押与抵押重复登记的问题。(二)抵押的财产被查封,不影响抵押权的实现。(三)破产企业中被抵押的财产,不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四)流质契约条款不受法律保护。房产出租的抵押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抵押人若将已出租财产进行抵押,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要注意的是:第一,这里的告知方式是“要式”的,即需以书面形式。第二,抵押人只需告知承租人即可,无需征得承租人的同意。第三,抵押合同成立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商业银行法》第八条,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2023-07-06
    479人看过
  • 几种特殊房地产抵押中抵押人应当注意的问题
    这类房产抵押容易产生纠纷,也是房地产律师特别关注的几个关键点。第一,以共有房产进行的抵押。对于以共有房产进行的抵押,首先必须弄清该共有房地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那么按规定抵押人设定抵押的范围必须以其依法享有的份额为限。如超越了范围则会造成所设定的抵押无效或部份无效,不仅会损害其他房屋共有人的权利,而且也会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如设定抵押的房屋系共同共有的,则必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达成一致意见,以全体共有人作为抵押人。如有遗漏也将会影响抵押合同的有效性。任何共同共有人中的一个或几个为自己的利益将共同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都是对其他共有人合法利益的侵犯,故在设定此类抵押时须注意:一是必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而且应出具同意的书面意见或协议,切勿遗漏共有人,否则将可能造成抵押无效,二是设定这类房地产的抵押人不能是共有人中的个别人或部分人,而应当是全体共有人,只有把全体共有人作为抵押
    2023-06-08
    425人看过
  • 使用动产质押担保应注意的问题
    在使用质押担保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3)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4)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5)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023-06-10
    210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清算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众所周知,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一般一个项目从规划立项到全部销售完毕至少需要三年时间,土地增值税相对其他税种自身有其很强的专业特点,包括:1、宏观调控作用大于财政收入职能2、计算复杂(涉及环节多、内容多、规定多)3、税率高(最低档30%,对开发商利润影响大)4、政策“不清”、强烈的地方特色(各地不统一、有待进一步明确)5、行业特点突出(涉及行业知识多)6、对会计知识要求高(成本核算、成本与费用的区分)这些特点都左右着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正确顺利实施,更要求清算人员有着专业的财税知识和丰富的清算经验,土地增值税税率偏高,如对政策把握模糊,不事前进行税收的整体安排,则会造成多缴纳无谓的税款。那么土地增值税清算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第一,清算时以发票金额为标准确认收入。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
    2023-05-04
    115人看过
  • 土地出让后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土地出让后应注意哪些问题。一是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流转的条件、方式和价格由农民自己决定;二是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既得利益不能比以前低或高,否则流转就难以实施。2。一是采取转包、调换的,不允许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转移;二是采取转移方式的,可以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单位和个人转移。但由于这种出让方式,出让人在承包期内丧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坚持“安全、谨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的原则。3。除“四荒”(荒山、荒沟、荒山、荒滩)外,签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合同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续签。4出让土地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能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为理由,擅自改变原有耕地的农业用途。5。流通合同签订。流通合同必须使用政府制定的合同文本。承包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书面签订合同;出让合同应当载明出让土地的边界、
    2023-05-31
    255人看过
  • 购房者应注意哪些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
    近期银行房屋抵押消费贷款业务比较受二手房市场的欢迎。但抵押贷款买房一定不能盲目,有以下几方面问题需注意:1、房屋抵押消费贷款成本较高用房屋抵押贷款买房购房者要注意什么问题?房屋抵押消费贷款的贷款成本,远高于房屋按揭贷款。首先,房屋抵押贷款利率更高。目前二套房贷款利率多为基准利率上浮10%,而房屋抵押贷款利率通常上浮30%以上。其次,在房屋抵押消费贷款办理过程中,会产生利息以外的费用。房屋评估费、抵押登记费之外,如果找贷款中介/房产中介办理的抵押贷款,还需支付手续费。通常中介收取手续费在贷款金额的2%以上,这对购房者来说也是一笔不晓得收入。2、还款压力更大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期限一般比较短,需要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才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如果不能满足这一项要求的的购房者,办理此项业务可能会影响今后的还款。房屋抵押贷款需要的材料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2、权利
    2023-05-03
    210人看过
  • 2023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抵押权实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抵押权实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抵押权的实现或称抵押权的行使,是指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已到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抵押权,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抵押权实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在抵押权实现的过程中,有以下几个
    2022-12-08
    171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2.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地使用证,才有资格合法地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没有上述法律条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便无效。3、抵押须有书面文件。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签订抵押协议。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往往涉及较大金额,任何口头约定都是草率的和不严肃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权抵押都要形成文字,制订出法律文件。4、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
    2023-02-26
    248人看过
  • 和装修公司打官司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和装修公司打官司应注意哪些问题(一)裁判标准需第三方协助鉴定由于国家在家庭装修方面没有制订相应的标准,所以消费者一旦将装饰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就需要请第三方来进行评估、鉴定。法院一般都会找有资质的单位或部门来承担这项工作。另外,法院所请的第三方,往往要经原告、被告两方面认可。目前,法院往往会找到本市的一些家庭装饰技术服务机构,请他们来出具评估报告,但有一个前提,就是这些家庭装饰技术服务机构没有和消费者或装饰公司发生雇佣关系。(二)技术服务不能作为法庭证据现在有的消费者为了保障家庭装修的施工质量,请家庭装饰技术服务机构来替自己把关。实际上,这些服务机构已经起到了“家庭装修施工监理的作用”。但这些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和报告,在法庭上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因为消费者和服务机构之间是雇佣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这些证明和报告不具有作为证据的公正性。您在起诉装饰公司时,这些证明和报告却是有力的佐证,是支
    2023-04-15
    378人看过
  • 土地抵押贷款担保公司怎么进行担保
    一、土地抵押贷款担保公司怎么进行担保(一)提交所需证件抵押借款人(自然人)需提供的证件: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2、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3、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①单身证明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共1份②结婚证明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共3份③离婚证明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离婚后至今未婚的证明共1份(二)专业评估公司将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实地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三)签署委托协议如果借款人(放贷人)与公司谈妥一切事项后,公司会和借款人(放贷人)签署委托协议书。(四)签署抵押借款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共同签署抵押借款合同。请您在签字之前,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以后若有任何纠纷,此合同都会作为法律依据。(五)公证借款人与放贷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2024-01-19
    186人看过
  • 土地抵押贷款能否找担保公司?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担保公司可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给担保公司不可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车子产权证被抵押能挂失吗车子产权证被抵押能挂失。车辆产权证,即车辆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并在其上记录车辆的有关情况,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它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不管是办理车辆过户业务,还是车辆抵押,车辆颜色变更,车辆其他变更业务,这么说吧只要车辆有需要办理变更的业务都要用到车辆产权证,都要在车辆登记证书做记录,所以车主朋友们一定要注意保管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
    2023-08-08
    47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担保公司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1]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
    2023-02-21
    151人看过
  • 借钱替人担保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一、借钱替人担保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替他人债务担保的法律风险为如果对方无力还款,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代为偿还该欠款,且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
    2023-05-06
    20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设立抵押担保应注意哪些问题应注意哪些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权在其所担保的债权届满未获清偿而实行后,抵押物被拍卖或变卖的价金都可以用来清偿哪些债权。对此,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事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抵押权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一)主债权;(二)利息;(三)违约金;(四)损害赔偿金;(五)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设立抵押担保应注意哪些问题(一)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
    • 意外保险保单抵押应注意什么问题?意外保险保单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意外保险保单抵押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不是所有保单都能办理质押贷款。可以用来贷款的是具有储蓄功能的养老保险、投资分红型保险及年金保险等人寿保险保单,而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财产保险都不能质押。 2、已经发生保费豁免的保单不能办理质押贷款。目前不少保险都设有保费豁免功能,即投保人发生意外后,保单受益人不需继续缴纳保费,可以继续享受保单保障,保费豁免功能尤其体现在少儿险产品中。但是,根据有
    • 房地产抵押担保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2
      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注意: 1、应对设立租赁权的行为予以规范,纳入权属登记的范畴,充分体现不动产物权体系的公示性和透明度,实现各项物权在不同顺位上的平等保护; 2、抵押权先于租赁权时,赋予房地产抵押权人请求法院解除房地产租赁合同的权利。
    • 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所需的条件是什么, 抵押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
    • 担保抵押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8
      担保抵押需要注意的问题有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抵押财产的权利人是否一致,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