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应承担哪些义务(1)出资义务(2)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信息披露义务(4)普通合伙人的信托义务包括——有限的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5)遵守有限合伙协议的义务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享有同等权利
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可以委托一名或者多名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委托一名或者多名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由其指定的代表执行,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28条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管理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的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运营和财务状况。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入属于合伙企业,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合伙企业承担,以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第二十九条合伙人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管理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有异议的,暂停执行。发生争议时,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第三十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方式处理。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方式另有规定的,采用一名合伙人、一名合伙人和全体合伙人过半数的表决方式,第三十一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变更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及其主要营业场所的位置(3)处置合伙企业的房地产(4)转让或处置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产权(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指定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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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有限合伙人义务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3有限合伙人的义务如下: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履行出资义务; 2、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合伙协议约定的其它义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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