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居间人在工程居间合同中的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8-25 02:04:54 106 人看过

一、工程居间人在工程居间合同中的义务

工程居间人在工程居间合同中有如下义务:

1.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的义务。

2.居间人负有忠实义务,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负担中介活动费用的义务。

二、从事工程居间服务应注意哪些事项

从事工程居间服务应注意如下事项:

1.建设工程的居间行为应限定在合法范围内,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居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居间人请求支付居间费的,不应当予以支持。

2.要注意收费问题,要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自己的利益诉求以及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制定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

3.居间人把工程项目介绍给委托人后,对方不按时、不按金额支付居间服务费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要注意规避这种风险。

4.工程居间费是要纳税的。在及时执行完有效居间费合同的金额时,要及时申报纳税,待税务系统显示你纳税异常时,是要缴纳滞纳金甚至罚款。

三、工程居间无效的情况

工程居间无效的情况主要是居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具体如下: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合同无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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