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无效抵押人是否要承担担保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8:56:10 165 人看过

抵押无效抵押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民法典有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吗?

在保证期限内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民法典对保证期间的规定是怎样的

保证期间的规定是这样的: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请问用民法典进行连带责任担保需要多久?

这主要看主债务的期限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合同失效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吗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是有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一、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民事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3、担保(保证)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4、赔偿责任。二、担保人不担责几种情况?下列情况担保人不担责: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
    2023-03-02
    459人看过
  • 担保责任承担后抵押权是否可以提取
    担保责任承担后没有取得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发生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就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人是抵押权人,保证人按约定履行了担保的责任后,是不享有抵押权的,但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一、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一、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四、
    2023-06-19
    341人看过
  • 承担担保责任的抵押物是怎样的
    一、承担担保责任的抵押物是怎样的承担担保责任的抵押物是抵押财产,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偿还到期债务的约定或者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债权人有权对该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抵押无效抵押人是否要承担担保责任抵押无效抵押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2024-01-16
    261人看过
  • 抵押担保合同中无抵押人承诺的效力如何?
    无抵押人承诺的抵押担保合同能成立。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债权人设定抵押权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合同的订立还必须有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抵押合同必须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成立。承诺通知必须由承诺人作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何判断抵押担保合同无效以下情况抵押担保合同无效:(1)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2)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法律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3)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
    2023-07-04
    459人看过
  • 抵押合同未生效、抵押人有过错应承担的责任
    抵押合同未生效、抵押人有过错应承担什么责任?抵押合同未生效,抵押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利益受损,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缔约一方违反先契约义务;(二)因缔约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给相对人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害,或者因行为人未尽适当注意义务而使合同相对人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三)合同尚未有效成立;(四)缔约人一方主观上须有过错。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仅限于信赖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缔约过失行为致对方财产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受害方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间接损失:(1)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通讯费、考察费、餐饮住宿费等:(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如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3)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时支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
    2023-06-09
    397人看过
  • 抵押担保抵押人有无追偿权
    抵押担保抵押人有追偿权,抵押人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具体的追偿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一、抵押担保的特点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
    2023-02-14
    352人看过
  • 如果抵押无效责任将由谁来承担
    一、如果抵押无效责任将由谁来承担抵押无效责任将由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来承担。抵押无效,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根据其过错承担责任。因为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判断有效性。担保合同的性质具有从属性,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二、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抵押合同生效条件如下:1.合同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2.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合同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民法典规定抵押权的诉讼时效为多久民法典规定抵押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
    2023-10-06
    475人看过
  • 哪些情况抵押担保责任不承担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且新贷与旧贷又非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二、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三、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四、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五、一般保证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过后,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六、连带保证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过后,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七、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
    2024-01-19
    87人看过
  • 抵押权未设立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一、抵押权未设立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抵押权的成立担保人虽有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借款提供担保及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审查等权利,但抵押权最终是否设立的主动权在于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以未设立担保人,承担责任人还在于抵押人。二、抵押权未设立担保是否生效抵押权未设立担保不生效,但抵押合同有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若是设立多个抵押权的,行驶的顺序为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都未登记的,按照设立抵押的先后顺序受偿。都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权属于物权。三、什么是抵押权不设立抵押权不设立是说到期清偿时你不可能拍卖对方财产来偿还你的债务,但是抵押合同的成立你可以就对方违约为由承担违约责任。这样你就成抵押权人转换成一般的债权人。对于抵押权的设立,有以下的条件,根据《中华人
    2022-03-19
    74人看过
  • 债权转让抵押人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不承担。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的债务承担责任。一、担保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由此可见,乙、丙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对债务的连带责任,你有权向两位担保人主张的权利。保证期间的界定与
    2023-03-06
    263人看过
  • 抵押权不成立也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即使抵押权不成立,但是一方有过错的,仍然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
    2023-04-21
    422人看过
  • 抵押担保时是否需要承担任何的风险
    抵押担保到期后不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以什么时间确定房屋的交付使用?风险如何承担?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
    2023-07-21
    458人看过
  • 抵押物担保人有什么担保责任
    有抵押物的担保人也要承担责任。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反担保的类型有哪些反担保的类型有:1、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给债权人控制,以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保证人和担保人有何区别保证是指保
    2023-04-12
    246人看过
  • 担保人的抵押担保职责
    根据当时人的约定,可能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第一、抵押担保人的一般保证责任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抵押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这一权利: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二、抵押担保人的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追
    2023-07-03
    39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配偶是否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4
      不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做出的保证,其可能产生的债务明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便其配偶知晓保证一事,也不能成为其应承担保证责任的原因。而且一旦保证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其仍可以基于其保证人的身份而向债务人追偿。所以,配偶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 抵押担保人什么情况下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
    • 抵押物无效需要担保人承担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5
      1、抵押人以其抵押物对债务承担责任,抵押物无效的,如果是抵押人原因造成的,抵押人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债权人造成抵押物无效的,抵押人不承担责任。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
    • 抵押贷款合同期间可否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4
      1、抵押权是与债权同时存在的,所以抵押担保不存在担保期间的,债权未消灭的,都需要承担担保的责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
    • 担保人无实际抵押物是否承担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具体看担保合同约定,无约定,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