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不是劳务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9:44:32 112 人看过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务合同吗

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是劳动合同,但双方可以约定口头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种弹性工作制度,也被称为小时工。指的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劳动者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劳动关系有不同的特点,它不适用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如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等。但是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属于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根本区别在于劳动过程的控制。劳务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劳动者支出劳动的过程和形式不受用人单位的控制,即双方具有平等性,适用民法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过程是由用人单位的控制来实现的,即劳动者应当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主管人员的指挥下提供劳动。对于劳动者违纪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定行使处罚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享有劳动法上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一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不超过15天。而全日制用工是以月为计薪周期,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的工作时间不超过167个小时。

二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一般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三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五是在终止劳动关系时,双方均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并且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用工则对劳资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更多的限制,而且许多情况下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全日制用工相关文章
  • 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能干全日制的活?
    刘某于2010年3月到烟台开发区某包装公司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双方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刘某的工作时间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张某的工作岗位为运行工;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合同自2010年3月18日生效。但实际工作中,刘某每天被安排工作8小时,有时还被安排加班,工资也是一个月才发放一次,而且工资的发放日期同其他全日制职工一样,都是每月的7日。干了半年后,刘某提出要求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待遇,该公司人事主管答应向领导汇报,但直到去年年底,也未给刘某明确答复。今年3月,刘某在咨询律师后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像其他职工一样为其缴纳2010年3月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过审理,仲裁委认为,刘某与该公司虽然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性质的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却按全日制用工方式履行,刘某与该公司实际形成的是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该公司
    2023-06-10
    360人看过
  • 非全日制合同和全日制有什么不同
    非全日制合同每天工作时间为四小时,全日制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非全日制合同可以口头订立,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且不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问题,全日制合同解除往往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金。一、非全日制合同和全日制有什么不同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
    2022-05-25
    130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务合同违约怎样办?
    一、非全日制劳务合同违约怎样办?劳动合同违约的,如果签订了培训协议,在约定的服务期内离职的,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超过该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但除违约金外,再额外扣除工资是违法的。1、用人单位只能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即: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劳动者违反协议规定的。除这两种情形以外,不得约定违约金。2、社保关系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十五日内,用人单位需要配合劳动者转移,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应当注意的是,继续履行仅发生在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形。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援引实际履行制度。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有人身依附性,如果强制劳动者履行劳务,无异于对债务人人身施以强制,侵犯人身自由,与现代社会以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受保护的基本价值相违背。二、签订合同后违约怎么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2023-06-16
    362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
    一、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雇主(甲方):地址:雇员(乙方):地址: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双方职责,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和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所列条款。一)劳务期限与岗位1、本劳务合同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视业务需要及乙方绩效等,可提前与乙方解除劳务关系或征得乙方同意与乙方续签劳务合同。2、双方确定,乙方的岗位为:____________,职责是:____________。二)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委托乙方承担工作。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承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务,也愿意承担所约定之劳务。2、乙方工
    2024-01-19
    107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临时工的“护身符”
    根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
    2023-04-22
    12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则符合劳动关系的所有特征,双方之间建立的是的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灵活多样,以小时计酬为主,但不局限于以小时计酬。除了以小时计酬的形式以外,常见的计酬方式还有以日、周为单位来计酬或按件计酬。因为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从事非全日制劳动
    2023-04-21
    413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是否具有灵活性?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是可以随时终止合同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也就是不用按照一般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可以直接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一是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二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三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四是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
    2023-07-06
    41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备案可以吗
    非全日制合同不备案可以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相关知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
    2023-06-14
    29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无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吗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无劳动合同不代表可以不发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一、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吗?可以,用人单位可以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以下费用:(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二、非全日制用工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非全日制用工中劳动者的工资形式采用的是以小时为计算单位的计时工资制.非全
    2023-06-21
    473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
    国务院法制办8日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用专章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定。根据草案,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但是,可以将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岗位工作。草案规定,用工单位一般在非主营业务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或者因原在岗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临时不能上班需要他人顶替的工作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草案还规定,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外,用工单位不得将派遣期限未满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2023-06-10
    104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解除劳动合同需不需要赔偿?
    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性,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同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的时候,也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有什么限制?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结算劳动报酬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使用非全日制工的,不允许按月结算工资。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23-07-04
    344人看过
  • 做兼职是不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兼职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而通常兼职时间超过四小时。一、劳动关系存在形式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主要有两种,即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和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全日制的用工形式也就是签订劳动合同,每天固定上班的用工形式。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劳务关系口头约定怎么确定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的规定,口头劳动合同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特别设立了非全日制用工一节,由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二条规定。如下所示: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
    2023-03-27
    418人看过
  • 劳社非全日制用工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
    关于劳社非全日制用工规定:1、概念第68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合同形式及兼职规定第69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3、试用期规定第70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4、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第71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第72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6、社会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
    2023-02-06
    125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1)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非全日制用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同法》等规范和调整;而劳务派遣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它由《民法典》(2021.01.01生效)进行规范和调整。2)劳动关系中(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也可以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3)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一方劳动者必须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双方之间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关系。用
    2023-06-28
    13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非全日制用工
    相关咨询
    • 是不是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非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解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5
      1、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性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单位地址:现居住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甲方招用乙方并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工作时间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每日工作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
    •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合同与全日制劳动合同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3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劳动关系有不同的特点,它不适用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如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等。 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种弹性工作制度,也被称为小时工。指的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劳动者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用工形式。它不同于提供家政服务的“钟点工”、“小时工”,同劳务工也是两个概念。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劳动关系有不同的特
    • 用工备案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0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余可以不用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