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效力认定的主体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8:50:16 80 人看过

仲裁庭和法院,由于仲裁机构和法院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以及不同国家关于仲裁协议效力要件规定的不同,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结论也是不一样的。

一、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有哪些程序

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有下列程序:

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

2、当事人不愿和解或调解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当事人未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当事人应当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合同终止的流程是什么

合同终止的流程:1、通知对方。2、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三、如何处理房子租赁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未签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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