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什么程序实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21:21:59 317 人看过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一、电动车全责撞了汽车怎么赔

机动车撞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的,依据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大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1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应包含哪些要件?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要包括的内容: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调解日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与自我协商的区别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道路交通事故各方自愿申请,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进行的;自我协商不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办案人员的介入参与,只有当事人各方参加。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自我协商是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行使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权,没有程序和实体上的限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2023-07-20
    116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汽车调解程序指南
    该条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程序的具体步骤,包括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理由、确定损害赔偿责任和计算数额、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这些步骤旨在公正、公平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程序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向各方当事人告知其权利和义务;2、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理由;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和折价赔偿费用应根据实际价值或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如何进行汽车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汽车道路交通事故的调解是解决此类事故的重要环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
    2023-08-25
    448人看过
  •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
    (一)处理事故的人员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二)现场处置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三)交通事故认定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四)赔偿调解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
    2023-03-16
    50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案例-道路交通事故
    本案我的当事人即原告奚*辉6日18时,被本案被告朱*洋驾驶的沪EB7726货车在南桥镇育秀路育秀菜场处,由南侧通道向西转弯行驶碰撞由东向西行驶的骑电动车的原告,致使原告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治疗。18日,经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原告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告朱*洋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朱*洋驾驶的沪EB7726货车系被告**平坦工贸有限公司所有,其向本案第三人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公司对沪EB7726货车投保了限额为60000元的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后因原、被告双方对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故涉讼。律师代理词法院判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奉民一(民)初字第3084号原告奚*辉,男,1952年3月31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曙光村跃进1019号。委托代理人朱*忠,**卫根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朱*洋,男,1971年7月21日生,汉
    2024-04-17
    349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举证指南
    起诉人立案时应提交如下材料:一、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四、原告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本、当地派出所的证明)。五、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行驶证、驾驶证)。六、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七、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交警
    2023-06-08
    416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交通费赔偿
    1、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支付。2、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的普通交通工具。3、特殊情况,应该与对方当事人商量同意,并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根据需要可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4、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2023-06-03
    132人看过
  • 2024交通事故处理按什么程序实施
    一、交通事故处理按什么程序实施(一)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二)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
    2024-04-22
    71人看过
  • 汉江中院诉前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11月2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诉前调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上诉人龚某因法院及时高效地化解了矛盾而撤诉,并当场向被上诉人杨某支付了五万余元的赔偿款。2008年6月,杨某从武汉回潜江途中,乘坐的龚某所有的客车在汉宜高速公路上与一辆大挂车相撞,导致杨某受伤。住院治疗后,鉴定为9级伤残。杨某、龚某及另一肇事方大挂车所在公司经交警部门主持调解,达成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但龚某却以先前已支付给杨某的13000元赔偿款没有扣除为由,拒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给付义务,为此引发诉讼。因杨某拒不承认曾经收到龚某的13000元,龚某又无法提供领条原件,一审法院判决龚某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龚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汉江中院立案庭法官在阅读卷宗材料后,考虑到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为尽快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长达三年的纠纷,彻底化解矛盾,在第一时间内启动了诉前调解,给双方当事人分析案
    2023-06-07
    460人看过
  • 最新道路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程序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8、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9、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
    2023-03-09
    55人看过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该条是关于交强险赔付责任方面的规定,主要解决投保人是否可以转化为“第三者”的问题,即投保人只要不是本车的车上人员,都可以成为交强险的第三者,依法可以获得赔偿。最后一句中“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是指投保人在车上的,不能得到交强险的赔偿。投保人通常是车辆所有人,也可以是管理人,简单点说就是为该车辆在保险公司买保险的人。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那种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只涉及到了部分财产损害的交通事故,对于这样的事故,如果当事人对事故产生的原因没有争议的话,其实完全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不是一定要报警处理的。毕竟报警处理,还是会耽误当事人的时间,而本身事故也不是很严
    2023-05-01
    16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坏道路交通设施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损坏道路交通设施怎么处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二、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哪些需要赔偿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该里面共有3种费用:(
    2024-01-16
    198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程序需要什么准备工作
    一、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程序需要什么准备工作1.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2.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3.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二、交通事故调解书有什么效力交通事故调解书对双方都具
    2023-07-17
    51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解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
    2023-06-05
    104人看过
  • 福建省202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2013年福建统计摘要》及相关数据,201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通知如下: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5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967.2元/年;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593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401.92/年;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4979元/年;四、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见附件。
    2024-02-21
    37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损害赔偿调解程序是怎样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8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程序: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
    •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怎样的程序实施,如何确定损害赔偿额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8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
    • 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一样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和要求基本一致。二者不同点在于,当事人起诉立案证明事实发生的证据不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非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由交警出具何种文书,但有一点是出具能够证明案件发生的证明材料,一般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的为《非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意见书》或《非道路交通事故通知书》等。根据《道路交通事
    •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 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 交通警察按一般程序调查交通事故时,应如何调查?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一般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律师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