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代位行使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8:51:15 122 人看过

以下四项权利为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

(1)非财产性权利。例如,监护权、婚姻撤销权、离婚请求权、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权及否认权、婚生子女的否认权等。这些权利的行使虽然间接地会对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产生影响,然而此等权利的行使与否全凭权利人本人的意志,他人不得代位行使。

(2)主要为保护权利人无形利益的财产权。例如,继承或遗赠的承认或抛弃的权利、抚养请求权、因生命、健康、名誉、自由等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这些权利虽为财产利益而产生的权利,但其行使与否以及行使的范围,即如何使之具体化,应依权利人本人的主观判断而定,他人自不得代位行使。

(3)不得让与的权利。主要是指那些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或者以特定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这些权利的成立与存续,与权利人人身具有密切联系,因而不得由他人代位行使。

(4)不得扣押的权利。例如,养老金、救济金、抚恤金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的问题,我们举个案例来具体说明:被告(李某)在1998年3月18日以个体户名义申请了营业执照,专营农副产品及日用百货。1999年4月5日被告向其好友钱某(原告)借款5万元用作周转金,双方约定于1999年10月10日以前全部还清,并立有字据为证。但是直到1999年10月底,被告仍未能还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1999年12月1日被告在进货途中,因司机万某违章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致被告受伤住院,加之经营管理不善,被告遂决定停止经营。得知此事之后,原告与被告协商还款事宜,被告提出只能以剩余商品(约5000元)还款。之后,原告了解到被告曾借款10万元给其妻弟于某购房,本应与1999年10月底前还给被告,但被告因念及亲戚关系碍于情面,没有向于某催要借款。于是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和于某支付借款及逾期还款的利息损失,同时要求代位行使对司机万某的交通事故赔偿请求权。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
    2023-04-23
    273人看过
  • 债权人可否向次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可以向次债务人形式代位权,当债务人对于第三人享有债权,其怠于行使债权,使得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的,债权人得以行使代位权,但是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的除外。一、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怎样的条件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二、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谁承担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如下: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必要保全债权。根据规定,债
    2023-03-28
    277人看过
  • 债务人的债权可以由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是
    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的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灭。一、代位权执行法律依据有哪些代位权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
    2023-03-05
    55人看过
  • 债权人就债务人延期债权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债权人就债务人延期其债权的行为,可以行使其代位权,但是债务人延期行使其债权的行为应当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一、民法典中债权人代位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权人代位权不包括物权,只包括债务人怠于行使的债权及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代位权行使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代位权的行使满足条件如下:1、债务人必须有合法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必须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
    2023-03-08
    460人看过
  • 哪些债务人权利不能由债权人代位行使?
    (1)非财产性权利。(2)主要为保护权利人无形利益的财产权。(3)不得让与的权利。主要是指那些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或者以特定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4)不得扣押的权利。一、债务转移的新规定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如下: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2023-03-12
    55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有哪些权利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既然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那么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就有权对债权人行使,否则对次债务人是不公平的。该条文中的“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实际上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次债务人还有权对债权人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而且债务人没有行使自己的抗辩权,次债务人仍有权行使,否则,对次债务人同样是不公平的。有抵销权吗在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时,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作为拒绝对债权人清偿的理由,因为抵销了,债消灭了,代位权就被消灭。问题的关键,是次债务人作为被告,其抵销权是向债务人行使,还是向原告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作为原告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是以自己的名义,但直接行使的是债务人的债权
    2023-04-21
    98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专属债务人自身不能行使代位权的债权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1、对债务人专属权不能行使代位权,包括基于亲属关系、身份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债务人以人格、精神利益为基础的权利的如因生命、健康、名誉、自由等受侵害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对劳动报酬、养老金、退休金、救济金、抚恤金等法律禁止扣押的权利不能行使代位权; 3、禁止转让的权利,如依权利性质不得让与,以公益理由不得让与,以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让与的权利,不能行使代位权; 4、非财产性权利。如监护权、婚姻
    • 专属债务人自身,企业不能行使代位权的债权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5
      1、对债务人专属权不能行使代位权,包括基于亲属关系、身份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债务人以人格、精神利益为基础的权利的如因生命、健康、名誉、自由等受侵害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对劳动报酬、养老金、退休金、救济金、抚恤金等法律禁止扣押的权利不能行使代位权; 3、禁止转让的权利,如依权利性质不得让与,以公益理由不得让与,以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让与的权利,不能行使代位权; 4、非财产性权利。如监护权、婚姻
    • 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8
      关于您的问题在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吗,为您作出以下回答,望采纳,首先,您是已婚家庭,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应共同承担婚后财产以及债务。
    • 专属自身不能行使代位权债权的债权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 债权专属于债权人自身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站在法律的角度下来看,您是已婚家庭应与夫妻一起承担共同财产,无论是否是债务,您的爱人有责任,并且有义务与您一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