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释如何申请
中队(分监区)摸底--服刑人员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经全体警察讨论确定名单--在服刑人员中公示--提请书面建议--监区初审--公示--征求当地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关/检察院的意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委员会(包括纪委、检察院)评审,全体人员签名--公示--监狱长办公会决定,由监狱长或主管副监狱在评审表上签字,通报检察院--呈报法院--法院来狱召开听证会--开庭裁定--召开减刑大会,公开宣布减刑、假释裁定。
二、关于申请假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第九条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收到对罪犯拟提请减刑、假释的材料后,应当就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完备、规范;
(二)认定罪犯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
(三)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是否适当;
(四)罪犯是否符合法定减刑、假释的条件。
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应当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十条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召开会议,对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提交的减刑、假释建议进行评审。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并由与会人员签名。
第十一条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应当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第十二条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应当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第十三条
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对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罪犯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监狱应当将《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连同有关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
第十四条监狱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据材料;(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
对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应当同时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签署意见的《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
第十五条监狱在向人民法院提请减刑、假释的同时,应当将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面通报派出人民检察院或者派驻检察室。
第三章监狱管理局审核减刑、假释建议的程序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收到监狱报送的提请减刑、假释建议的材料后,应当由主管副局长召集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监狱报送的材料不齐全或者有疑义的,应当通知监狱补交有关材料或者作出说明。
第十七条
监狱管理局主管副局长主持完成审核后,应当将审核意见报请局长审定;对重大案件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罪犯的减刑、假释问题,可以建议召开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由局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管理局公章。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对违反法律规定和本规定提请减刑、假释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司法部直属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按照本规定办理;对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报送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审核。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司法部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
假释如何申请,假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435人看过
-
如何申请假释假释
393人看过
-
对假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372人看过
-
假释申请的条件是哪些,假释应该如何申请
360人看过
-
假释的条件有哪些,职务犯罪可以假释吗,如何申请假释
382人看过
-
什么是假释,关于假释的规定有哪些
161人看过
-
申请假释现在假释期户口有哪些相关规定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9需要征求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和社区的意见,如果社区不同意的,是不能假释的。另外,如果服刑人员家庭收入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家庭关系不好、家属无力约束和管教的,也是不能假释的。需要1、当地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同意假释的证明文件2、当地居委会的同意假释的签字,相关收入、房产、家庭关系等证明(居委会)
-
假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11、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2、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刑法
-
申请假释期间有相关规定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8需要征求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和社区的意见,如果社区不同意的,是不能假释的。另外,如果服刑人员家庭收入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家庭关系不好、家属无力约束和管教的,也是不能假释的。需要1、当地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同意假释的证明文件2、当地居委会的同意假释的签字,相关收入、房产、家庭关系等证明(居委会)
-
法律规定申请假释有哪些申请假释条件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8《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如何申请假释假释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7被判处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