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如何规定释放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1 10:53:38 66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法如何规定释放的?

释放的法律规定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二、判处缓刑后多久释放

判决缓刑后,非在押犯应该立即释放,如果是在押犯,法院首先变更强制措施,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即办理释放手续,这个期限一般是24小时内。

被判决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罪犯的居住地,如果罪犯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可以确定其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如果罪犯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则应当根据有利于罪犯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确定执行地。

三、监狱刑满释放需要办理的手续

刑满出狱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对于判刑刑满出狱的人员,监狱应当及时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2.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监狱出具的释放证明书为刑满释放人员办理户籍登记;

3.当地人民政府应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生活,对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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