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征收是否应该由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8:03:27 177 人看过

1、国有土地征收是否应该由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征收是否应当经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取决于被拆迁人是否依法搬迁。补偿协议签订后,征收补偿决定不执行或者不执行的,拆迁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装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第二,房屋拆迁的一般程序是什么?一是调查核实。拆迁人员收到征地批准文件后,应先到派出所、房管所复印征地范围内的常住居民及所有不动产情况,并按表格逐一登记,在家里查了很多。

2。拆迁人要成立拆迁小组,挨家挨户走访所有被拆迁人,进行全面宣传和联系,了解被拆迁人的愿望。3。根据调查核实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步骤和形式。4。申请拆迁。拆迁人应当持国家有关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并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5。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以公告或者其他形式公告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并做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8: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国家征收土地是强制的吗
    一、国家征收土地是强制的吗?1、国家可以强制征地,征收土地本来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这种强制性并不是无任何约束的强制,而是法律下的强制,必须依法履行规定的法律程序,只要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农民就必须交出土地。2、合法征地的补偿,当然是很少的,也土地出让的价格相比,差距很大,这一点也体现出了征地的强制性。3、合法征地的补偿标准,由当地市县政府制定,当然,省政府一般应制定一个控制线。4、合法征地的,当地市县政府和国土局应当依法发布《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其中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应当明示补偿安置标准,农民也正是通过这两个公告才得知土地被征用以及补偿安置标准的。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基本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二、征地的程序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
    2023-06-03
    468人看过
  • 征地遇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7月底,海沧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对厦门市重点工程杏海嵩公路吴冠段征地再次进行了强制执行。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次拆除工作进展顺利,未出现村民阻挠施工的现象。杏海嵩公路起于海沧镇青礁村,经嵩屿、海沧大道至杏林,是连接海沧与杏林的一条城市主干道和海湾大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悉,正在建设的海沧大道二期自去年年底开工以来,头尾两段已经建设完成,但是中间2.1公里长的路段因为吴冠村部分村民的阻挠至今无法开工,征地工作已拖延了两个多月时间,公路部门于是向海沧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04-23
    404人看过
  • 国有土地征收强制执行司法手续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一、国有土地征收强制执行司法手续有哪些通过司法手段强制征收国有土地的,征收的手续是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后由法院强制搬迁。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
    2023-04-19
    267人看过
  • 国家征用土地可以强制执行吗
    1、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基本农田是可以征收的,但征收基本农田需要经国务院的批准,经批准后才能实施。2、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
    2024-05-18
    398人看过
  • 土地征收强制执行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土地征收强制执行程序是怎么样的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即最少要过了3个月诉讼期还是要加搬迁期。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单位:人民法院。应当提供材料:(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二、征地补偿标准在征地时根据被征地对象的具体情况,其征地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费用由
    2023-04-23
    146人看过
  • 强制执行是否会影响征信?法院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一、强制执行是否影响征信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在征信记录里有记载,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若恶意逃避执行,会上失信执行人名单,不能购买火车票、机票等等,不能进行高消费。《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
    2023-04-27
    91人看过
  • 国土部门是否有权利对土地进行强制征用?
    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征地,即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拆迁部门强制征地官司怎么打呢拆迁官司,一般来说是行政诉讼,应按行政诉讼的程序来办理:诉讼程序:1、一审:(1)起诉: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3)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判决是法院就解决
    2023-07-02
    247人看过
  • 如何应对强制征收土地
    法律综合知识
    征收储备土地补偿如下:(1)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2)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3)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4)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土地储备的法律原则是:1、合法运作原则;2、资源优化配置原则;3、可持续发展原则。储备的对象包括:(一)国有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依法收回的土地;(二)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三)被依法没收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四)因用地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调整出的国有土地,或者是经核准报废的交通设施、矿场用地;(五)交易价格偏低,政府应优先购买的土地;(六)依法分批次征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2024-05-06
    54人看过
  • 国家征收土地是不是可以强行征收
    律师解答:可以,但必须严格履行相关程序。1、政府可以强制征地,但必须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我国法律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2、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3、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
    2024-05-15
    143人看过
  • 国有土地征收要去法院强执行吗,房屋拆迁一般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征收要去法院强执行吗国有土地征收要不要走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要依据被拆迁人是否依法搬迁而定,如果签订补偿协议后不执行或者不执行征收补偿决定的,拆迁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房屋拆迁一般有哪些程序1、调查核实。拆迁
    2024-01-24
    260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是否由人民法院裁决
    行政强制执行并不由人民法院裁决,而是由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决定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具体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及代履行等。一、加收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吗加收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所规定的的义务的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二、冻结存款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冻结存款、汇款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三、冻结财产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冻结存款、汇款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而
    2023-04-01
    239人看过
  • 土地征收,如果不同意,强制执行吗
    1、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不能强制征收,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当然,各地的违法占地案件不时发生,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两点:一是依法维权,因为农民只有法律这一个武器;二是联合,最起码要联合大部分人。《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024-05-12
    71人看过
  • 强制征地是否应该被废止?
    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征地,即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强制征地强拆树木违法吗强制征地强拆树木是否违法要根据法律适用程序而定,由法院作出判决强拆的就是合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
    2023-07-08
    475人看过
  • 法院的行政强制执行由谁执行
    一、法院的行政强制执行由谁执行?法院的行政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既存在由行政机关实施的情况,也存在由司法机关实施的情况,即行政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它们之间的行政强制执行权限的分配,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概括为"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例外"。二、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三、行政强制执行其特征是什么?(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
    2023-06-02
    31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土地征用强制执行是否违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23
      土地征收强制不违法。为保障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能顺利实施,维护包括大多数被征地拆迁户的长远利益在内的社会公共利益,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晋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些人存在这样的错误想法,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对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在征地补偿安置的争议解决前,可以拒绝征地。根据福规定,征地补偿、安置的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被征地单
    • 什么是国土土地强制征收?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9
      如果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没有签约,强制征收程序将启动。但是,启动强制程序并不意味着土地会立即被强制征收。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大致会经历以下程序:第一步,制定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要求被征收人在一定期限内回复。在此期间,地方政府通常组织一两次协调。协调不成功的,进入第二步,申请市、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行政决定。市、县国土资源局收到申请后,一般会先向被征收人发出《交出土地通知书》被征
    •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是否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8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 土地强制征收政府有权执法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3-31
      政府部门有合法手续的话是可以强制征收土地的,但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
    • 土地使用权被强制执行后法院还能强制执行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5
      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具体规定是: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