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是否应当作为一种民事诉讼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7:03:32 487 人看过

一、征地拆迁是否应当作为一种民事诉讼纠纷

拆迁纠纷不一定属于民事诉讼,征地拆迁纠纷的诉讼性质分成以下两种: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二、征地拆迁可以强拆吗

土地征收不可以强制拆迁。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先补偿后拆迁;被征收人对征地存有异议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强制拆迁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或者向法院起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办法有: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n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n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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