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19 05:47:09 382 人看过

关于贯彻实施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今年9月6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3〕29号),《通知》规定:从2003年9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390元、430元、480元、520元四档;并首次建立非全日制工作(在同一工作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在4小时以内,同时为一个以上用人单位提供非全日制工作,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制度,考虑到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是按最低月工资标准除每月标准工作小时(167.36小时)的基础上再乘150%的系数计算,具体标准为3.5元、3.9元、4.3元、4.7元四档;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实施范围由城镇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扩大到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

为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请各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所属市、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并要求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电视、报刊、广播等)上予以公布。请各市将所属市、县的最低工资标准汇总后报我厅劳动工资处备案。

在实施过程中,各地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特别要加大对私营、乡镇、外资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要严肃处罚,真正将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到实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关于贯彻《江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细则》的补充通知
    江西省劳动厅赣劳社[1996]5号各地、市、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局:省人民政府赣府发[1995]50号《江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省劳动厅、省体改委赣劳社[1995]19号《江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下发后,各地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具体政策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中人”计发第一部分养老金基数问题1、企业职工按省人民政府赣政发[1980]210号文件规定,1994年底已享受的井下津贴、保留工资,以及按省人民政府赣府发[1986]44号文件规定,国防军工企业职工1994年底已享受的艰苦地区事业津贴,可以作为“中人”计发第一部分养老金的基数。2、《改革方案》实施前,在运输和工程船舶工作连续满15年或累计满20年的船员,已按照交通部(1985)交劳字147号文件规
    2023-06-09
    237人看过
  • 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农业部文号:农质发[2009]5号发布日期:2009-6-1执行日期:2009-6-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林渔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大意义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立法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对于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依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具有重大意
    2023-06-07
    236人看过
  • 企业最低工资的实施问题
    内容提示:实行范围问题小时、日、周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问题最低工资支付问题暂缓执行问题具体实施问题(一)实施范围问题1、《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适用在本省境内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胞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自当地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之日起即应实施。鉴于乡镇企业经济发展不平衡,用工形式多样化,乡镇企业应随着劳动合同的建立和完善,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具体实施步骤由各市研究确定。2、实行租赁经营、经济承包的租赁、承包签约人不在适用范围。国有农场承包职工,不在适用范围。(二)小时、日、周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问题实行小时、日、周工资制的,小时、日、周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换算。公式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167.36(小时)日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天)周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
    2023-06-05
    477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最低工资规定》发布以来,各地区认真贯彻实施,全国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新规定调整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今年各地区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最低工资规定》,将其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4年年底尚未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特别是自2002年以来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要抓紧研究制定调整方案,原则上都要在今年内调整公布。各地要严格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测算和确定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及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我部。二、目前尚未发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要抓紧研究制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要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因素。三、各地应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及时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报
    2023-06-10
    219人看过
  • 关于贯彻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劳社发[2001]81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原行业统筹和企业单位: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辽政发[2001]24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发[2001]25号),现就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0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期间,接近企业内部离岗休养年龄的国有企业职工(男50周岁以上,女干部45周岁以上,女工人40周岁以上),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由企业一次性为其缴纳至退休年龄时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企业为其办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解除劳动关系当年本市企业缴费比例与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之和。其一次性缴费额
    2023-04-25
    448人看过
  • 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2009年5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09]7号),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实施。为了做好新制度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发布新《工会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新《工会会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工会会计核算规范体系,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该制度适应了新时期工会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规范各级工会组织的会计行为,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使工会各项经济业务的处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利于促进各级工会组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工会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提升工会在社会各界的诚信度,促进
    2023-06-07
    260人看过
  • 劳动部于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劳部发[1995]207号(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现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者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现就贯彻《通知》(国发[1995]6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略)二、积极、稳妥地制订和推进“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计划”。各地区要按照《通知》提出的本世纪末的目标要求,制订“覆盖计划”,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城镇所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及其职工;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展到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东南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至迟应在三年内基本完成这一计划,其他地区也应在五年内基本完成这一计划。与此同时,首先对国有企业合同制职工和原有固定工两项养老基金实行合并使用,并逐步对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各种经济成份的
    2023-06-04
    193人看过
  • 香港实施最低工资制度失业率降至3.4%
    香港最新失业率降至3.4%,反映劳动市场依然畅旺,饮食及零售等行业仍有大量职位空缺。劳工处位于湾仔税务大楼的零售业招聘中心,昨日续有招聘活动,提供收银、仓务、包装、销售员及店铺主管等职位空缺,月薪由6,600元至1.8万元不等,另有部分兼职空缺,时薪介乎28至30元,部分机构接受即场面试。香港劳工处零售业招聘中心昨日刊登的职位空缺,虽已符合最低工资要求,但有应届中七毕业生担心,雇主经营成本增加,将减少招聘暑期工,令他们成功求职的机会大打折扣。有人力资源顾问指出,最低工资实施后,雇主宁愿聘请有经验员工,或提供更多豁免最低工资的实习空缺,学生将更难找到暑期工。大部分空缺均列明上班时间、每周工作天数及月薪,均符合最低工资,部分空缺更注明每天工作时间已包括用膳,但多数没有列明休息日是否有薪。中原人力资源顾问董事总经理周绮萍指出,暑期为饮食及零售等行业的人手需求高峰,过往雇主均愿以较低薪酬聘请暑期工
    2023-06-05
    398人看过
  •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学习贯彻《最低工资规定》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004]21号),已于2004年3月1日实施。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河北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经国家劳动保障部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作了调整,自2004年7月1日执行。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认真做好《最低工资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劳动保障部修订的《最低工资规定》与原《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发生了很大变化。扩大了实施范围,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因素,增加了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赔偿力度。更好地体现了最低工资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功能;突出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工资要包括养老、失业、医疗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的保障功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利用各种新闻渠道或媒体,大力宣传实施《最低工资规定》的重要意义,指
    2023-04-22
    261人看过
  • 企业工龄工资制度是怎样实施的
    一、什么是工龄工资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工龄工资是企业分配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金额不是很高,但工龄工资的作用不可小瞧。二、“抛物线”工龄工资实施办法1、将员工总工龄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社会工龄,即员工非本企业的工作年数;二是企业工龄,即员工为本企业工作的年数。员工的总工龄=社会工龄+企业工龄2、对社会工龄,制定线型分配政策;对企业工龄,根据员工职业生涯抛物线的贡献规律,按不同年限分阶段执行不同分配标准。三、“抛物线”工龄工资操作说明1、工龄工资的分配标准因应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异,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及经济实力,制定合理的工龄工资分配标准,但应遵循企业工龄工资标准高于社会工龄工资标准、企业工龄工资标准与员工边际贡献率挂钩两项原则。2、工龄工资的起拿年限以及不同标准的划分年限亦可根据企业实际制定,但政策制定后,应在
    2023-02-26
    443人看过
  • 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及其工作规范已发布,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现就贯彻实施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机动车登记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登记工作,简化了办牌办证程序,推出了多项服务群众措施,是完善机动车登记制度、便民利民措施的重要规定。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和相关标准,使民警尽快熟知立法精神和基本内容,尽快掌握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具体工作要求,做到正确理解、熟练掌握、严格执行。要组织对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民警进行一次专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自9月15日起,我局将分批次对各地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二、积极开展社会宣传。《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施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借助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
    2023-04-23
    118人看过
  • 关于贯彻实施新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各地方石油公司、各有关单位:《石油天然气资源/储量分类》(GB/T19492-2004)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分类标准”)已正式颁布,这是我国石油天然气资源储量分类的一次重要改革。为全面实施新分类标准,推进我国油气勘查、开发及储量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新分类标准培训工作今年9月底前,国土资源部将组织两期培训,培训对象分别为各油田股份公司、油田分(子)公司主管储量的处级(含)以上领导及石油天然气储量评估师;10月底前,各石油公司应完成油气储量套改试点油田的储量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的培训;年底前,各石油公司应完成对其他有关人员的培训,保证从事油气勘查、开发、油气储量套改和储量报告编写等人员正确理解、掌握和应用新分类标准。二、清理、修订或制订与新分类标准配套的技术标准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新分类标准,国土资源部将组织人员
    2023-06-10
    451人看过
  • 临时工工资标准是不是实行最低工资制度?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无论用工方式如何,只要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都必须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最低工资条例》第二条指出,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私营非企业单位、有雇佣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乌鲁木齐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乌鲁木齐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70元提高至1620元。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24元提高至1241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14.7元调整至16.2元。但最低工资不含福利项目,如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高温补贴、低温补贴、夜班补贴等各类法律规定的
    2023-08-07
    336人看过
  •  企业如何实施工资支付制度
    企业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需要遵守一定程序。首先,企业不能单方面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必须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其次,企业有责任将生效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告知所有职工。最后,企业需将生效的工资支付制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备。企业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企业不能单方面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必须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其次,企业有责任将生效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告知所有职工;最后,企业需将生效的工资支付制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备。 企 业 制 定 内 部 工 资 制 度 的 方 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企业制定内部工资制度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支付足额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贡献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企业还应当制定内部工资总额预算,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在制定内部工资制度时,企业应充分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此外,企业还应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
    2023-09-12
    34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临时工工资标准是不是实行最低工资制度?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1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无论用工方式如何,只要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都必须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最低工资条例》第二条指出,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私营非企业单位、有雇佣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 最高人民、XX部关于贯彻执行两审终审制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1
      下级法院超过六个月不执行的,你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 如何贯彻执行薪金奖励制度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薪金奖惩制度属于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
    • 天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11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津人社局发〔2010〕16号 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3〕107号),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最
    • 新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时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07
      新药品管理法实施时间是2019年12月1日。 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共十二章155条。此次《药品管理法》自1984年颁布以来第二次进行系统性、结构性的重大修改,将药品领域改革成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将为公众健康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