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债务应该谁来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10:45:28 58 人看过

同居期间的债务承担:

一、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二、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情侣同居期间的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分情况看。

1、如果因为当事人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应当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

2、如果无效婚姻中所承担的债务来源于个人,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3、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其财产关系也跟合法夫妻的不同,主要体现在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无效婚姻相关文章
  • 公司之间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一般是由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但要是公司股东、高管等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么其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是否可以公司法人,公司本来就要对公司的全部债务负责,本身就是被执行人,不存在追加的问题。如果所说的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则一般是不可以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的,因为法定代表人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并且其存在虚假出资、抽头出资,或者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以及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欠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以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
    2023-04-02
    202人看过
  • 儿子的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儿子欠的债是否由父亲还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父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淆,父债与其子无关。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过部分的,继承人不承担偿还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父亲不还债向儿子要是合法的吗父亲不还债向儿子要是不合法的,儿子没有替父亲还债的法律义务,但在以下情况,儿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的,但偿还债务仅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
    2023-07-02
    382人看过
  •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一、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1、男女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是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如果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2、就债务承担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二、同居关系该怎么解除(一)为处理好解除同居关系的问题,根据生活中的同居关系的不同,法律对同居分为了以下几种: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最为普遍,不少年轻男女因为生活的种种原因选择婚前同居;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也较为普遍,也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婚外情;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如上文第二种情况。(二)确定属于以上哪类的同居关系后,将根据以下处理确定解除同居关系: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自行解除。双方无须去法院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2023-04-20
    71人看过
  •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同居期间男女开销难以控制,有时候会因为钱不够用而进行借款,很多时候往往是男方一方去借款,而女方不知道,如果说男方无力承担债务,那么女方是否应该承担,关于同居期间的债务谁来承担的问题关键在于判断钱用哪去了,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关于未婚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谁来承担的问题,主要是认定如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看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说白了就是如果同居双方中一起借钱用于一起生活支出,或者生产投入,比如借钱给房租,购置家具,购买运营车辆等,这些债务即使不是双方一起借款也是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个人债务,那么就不用承担起债务。现实中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王某和李某均在二龙山农场场部居住,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
    2023-03-14
    332人看过
  •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一、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1、男女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是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如果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2、就债务承担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二、同居关系该怎么解除(一)为处理好解除同居关系的问题,根据生活中的同居关系的不同,法律对同居分为了以下几种: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最为普遍,不少年轻男女因为生活的种种原因选择婚前同居;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也较为普遍,也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婚外情;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如上文第二种情况。(二)确定属于以上哪类的同居关系后,将根据以下处理确定解除同居关系: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自行解除。双方无须去法院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2023-05-01
    417人看过
  •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同居期间男女开销难以控制,有时候会因为钱不够用而进行借款,很多时候往往是男方一方去借款,而女方不知道,如果说男方无力承担债务,那么女方是否应该承担,关于同居期间的债务谁来承担的问题关键在于判断钱用哪去了,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关于未婚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谁来承担的问题,主要是认定如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看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说白了就是如果同居双方中一起借钱用于一起生活支出,或者生产投入,比如借钱给房租,购置家具,购买运营车辆等,这些债务即使不是双方一起借款也是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个人债务,那么就不用承担起债务。现实中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王某和李某均在二龙山农场场部居住,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
    2023-05-01
    45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效力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 1、男女双方或者其中一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在我国,男方必须达到22岁,女方必须达到20岁; 2、男女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就是只有未婚者才能结婚,有配偶者重婚的,后一段婚姻无效; 3、男女双方之... 更多>

    #无效婚姻
    相关咨询
    • 分居期间的债务应该谁来承担?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4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来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分居期间的债务一般用于个人,因此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方独自承担。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
    • 同居期间的债务谁来承担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3
      在2015年之前你们双方是同居关系。对于2012年对方的债务,首先得了解这个债务是否是以对方的名义成立的。如果是以对方的名义,那么在实践中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方各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一)男女双方约定好由各人负担的债务。 (二)一方以各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不管第三人是否知道双方是同居关系。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却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四)其他。
    • 同居期间的债务谁来承担?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2
      ,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应按照“个人之债由债务人独自承担,共同之债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原则进行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之债是指专用于一方生产、生活的债务,理应单方偿还。共同之债是指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债务,以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同居双方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 同居期间债务该谁承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4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 分居期间的债务谁来承担?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0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来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分居期间的债务一般用于个人,因此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方独自承担。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