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贷款流程及需知
个贷窗口咨询申请(组合贷款)建行窗口咨询申请
受理审批受理审批
到中心签定合同到建行签定合同
办理担保办理担保
划拨贷款划拨贷款
温馨提示:
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本人亲自办理,不许代办。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
一、咨询领表—贷款本人到二楼大厅个贷窗口办理
电话:23496879、23496881
1、提供备案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审批书”)、贷款本人身份证
2、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发放“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省直个人工资收入及缴存公积金证明”、“借款人配偶或共同申请人情况证明”及“注意事项”
二、受理审批—贷款本人到首次接待窗口办理
1、提交:“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一式两份;“省直单位个人工资收入及缴存公积金证明”一份;“借款人配偶或共同申请人情况证明”一份;并将贷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同一b5纸上)
2、符合条件的发放“回执单”,等电话通知签合同书
三、签定合同—贷款本人到首次接待窗口办理
1、提供“回执单”
2、与中心签定“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并加盖公章。
四、办理担保--到二楼大厅“沈房担保”窗口办理(详见省直贷款担保要件)
电话:23495305
担保手续办理完毕,等待电话通知划款
五、划拨贷款—贷款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二楼大厅办理。
1、到二楼个贷窗口领取经部长签字及加盖业务章的“划拨个人借款通知书”,返还“抵押合同”一份、“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一份(有组合贷款的,建行贷款合同三份)。
电话:23496876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3:30。
2、到二楼建行窗口划款,提供“抵押合同”一份,“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一份(有组合贷款的,还需提供建行贷款合同三份),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建行卡或折。
电话:23496892
注: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必须在一楼建行开办卡或折,作为首次放款专用帐号。
B、还贷流程及需知
一、正常还款客户每月按约定帐号按时还款。
二、最后一期还款客户须到一楼建行8、9、10窗口现金清算,领取结清凭证,填写“贷款还清通知书”,再到二楼建行个贷窗口及中心个贷柜台分别加盖个贷业务章。
三、部分还款客户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借款合同到二楼建行个贷窗口填写审批表,再持审批表到一楼8、9、10号窗口办理提前还款。
四、提前结清客户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借款合同到二楼建行个贷窗口填写审批表,持审批表到一楼8、9、10号窗口办理提前还款,领取结清凭证,填写“贷款还清通知书”,再到二楼中心个贷柜台加盖个贷业务章。
五、客户持结清凭证及复印件一份、贷款还清通知书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房证到担保公司(市房地产大厦五楼26号)办理撤押。
省直贷款沈阳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要件二楼大厅“沈房担保”柜台办理电话:23495305
一、已签定公积金借款合同或商业借款合同的
(一)个人购买增量住房(商品房)提供:
1、借款合同原件四份(组合贷款另提供银行借款合同五份)
2、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二份,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份,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页、
借款人页、共有人页)各一份,未婚、离异提供未婚证明一份(民政局提供)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三份(含备案合同一份、备案表原件一份)
4、首付款收据或全额发票复印件一份
5、契税或契证、维修基金收据复印件各一份
6、新建楼房门牌编号审批表复印件二份
(二)个人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供:
1、借款合同原件四份(组合贷款另提供银行借款合同五份)
2、借款人、共有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借款人页、共有人页)各一份,
未婚、离异提供未婚证明原件一份(民政局提供)
3、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原件一份或契税收据、交易费收据复印件一份或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契税证复印件一份
6、房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原件三份(担保提供)
7、市内五区以外房产提供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证明原件与收据复印件一份
8、商业贷款另提供借款人、共有人、双方收入证明原件一份及房屋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三)2008年7月1日后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08160号(含)以后的提供:
1、借款合同原件四份(组合贷款另提供银行借款合同五份)
2、借款人、共有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借款人页、共有人页)各一份
未婚、离异提供未婚证明原件一份(民政局提供)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4、首付款收据或全额发票复印件一份
5、契税证、维修基金收据复印件各一份
6、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一份(到市房产局办理)
二、交纳担保费及代收费用(请咨询“沈房担保”)
三、要求夫妻双方到场签订抵押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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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8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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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积金贷款还款条件(提前还款)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81、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金额(本金)须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10%且大于等于1万元; 2、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不能大于5次,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包括:现金部分还款次数及提取定期偿还公贷次数; 3、提取定期提前部分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6个月以上;提前全部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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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直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可以取出来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4公积金贷款买房,在贷款申请成功,可以将账户中的公积金余额一次取出,由贷款人自行支配。这是目前,辽宁省的施行的公积金提取规定。但是从2016年3月起,这一政策将会被取消了。近日,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调整了首次提取额。从首次提取开始,主贷人每次提取额为自有资金已还贷款本息合计额加还款期内未来12个月应还贷款本息额。这也意味着,省直公积金贷款成功后,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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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积金2022新规湖南在线咨询 2024-05-15辽宁公积金新规则具体如下:1、逐月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贷款房屋有正规的手续,商品房购买时间在3年以内,二手房、自建房时间在一年以内,可申请贷款;2、住房公积金未连续逐月正常缴存6个月的单位职工申报贷款,顺延至正常缴存后方可贷款;3、贷款额度:(1)一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2)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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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公集金贷款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辽宁鞍山公集金贷款:身份证,户口本,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合同及贷款相关手续,由“房屋置业担保公司”担保(并收取担保费)以后还不上款,则由担保公司来还款,担保公司来起诉借款人。你所说的情况是不是你表姐的贷款额度超过公集金贷款额度的上限了呢?找的不是担保人,是共同还款人吧。要是哪样的话,不如公集金贷一部分,商业贷一部份。万事不求人,共同还款的话,就是亲戚,也不是很好的选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