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08:52:22 443 人看过

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合议庭由几个人组成

除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独任审判以外,其他案件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合议庭进行。

1.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2.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各级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4.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和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组成的规则

1.合议庭由法院院长或者刑事审判庭庭长指定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案件审判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

2.第一审程序的合议庭可以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除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23岁的公民,都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时,同审判员权利、义务相同。

3.合议庭的人员组成只能是单数。

合议庭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评议原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人笔录。

4.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以后,应当作出判决。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做出决定的,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院长认为不必要的,可以建议合议庭复议一次。合议庭对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有异议,可以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一次。对于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4: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法庭调解的含义
    庭外调解是一种非诉讼手段,由除法院之外的其他组织主持,就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问题进行协商,以解决纠纷的活动。庭外调解的方式包括庭前调解、特邀调解员调解和律师和解。适用庭外调解结案的案件包括一般买卖纠纷和借款纠纷、离婚、赡养、继承等家庭婚姻案件以及供暖纠纷和物业纠纷。庭下调解,也称为庭外调解或诉讼外调解,是指由除法院之外的其他组织主持,就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问题进行协商,以解决纠纷的活动。庭外调解的方式是:1、庭前调解;2、特邀调解员调解;3、律师和解。适用庭外调解结案的案件是:1、一般买卖纠纷和借款纠纷;2、离婚、赡养、继承等家庭婚姻案件;3、供暖纠纷和物业纠纷。4 . 庭 下 调 解 方 式 - 庭 前 调 解 、 特 邀 调 解 员 调 解 、 律 师 和 解庭前调解、特邀调解员调解和律师和解是庭下调解方式的三种常见形式。庭前调解是在案件开庭前进行的调解,旨在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争议,
    2023-09-10
    403人看过
  • 什么是合议庭合议庭的职责有哪些
    一、什么是合议庭根据我国诉讼法(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二、合议庭的职责有哪些(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作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等裁定;(二)确定案件委托评估、委托鉴定等事项;(三)依法开庭审理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案件;(四)评议案件;(五)提请院长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六)按照权限对案件及其有关程序性事项作出裁判或者提出裁判意见;(七)制作裁判文书;(八)执行审判委员会决定;(九)办理有
    2023-04-16
    206人看过
  • 合作医疗是什么含义
    农村合作医疗
    一、合作医疗制度的定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提出来的。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二、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因“奔小康,先保健康”,这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一大前提。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得民心、顺民意、解民忧的实事好事。三、合作医疗制度的特点农民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根本性质不变,都是为了共同抵御疾病风险而建立的一种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传统的合作医疗相比较,有六个方面特点:一是加大了政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二是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受益面,与各地经济水平和群众心理承受能力相适应,将重点放在解决农民因患大病
    2023-05-27
    378人看过
  • 什么是双方协议离婚?含义是什么?
    双方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自愿就离婚达成协议。经双方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由民政局审查发放离婚证的手续,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如果一方是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代理人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婚姻问题。例如,一方是精神病患者,其监护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依法提起离婚诉讼。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是不是双方都去(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准备以下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
    2023-07-02
    353人看过
  • 分包合同是什么含义
    法律综合知识
    一、转包合同是承包人将其已经接手的筹建工程的一部分转包给第三人完成。转包的法律后果是承包人成为新的发包人,而第三人成为承包人。第三人就其所承担的工程部分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就整个工程对筹建单位负责,对其转包给第三人的部分,承包人首先要承担责任,然后再由第三人向承包人承担责任。我国法律禁止承包人向第三人转包。二、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从法律关系上分析,分包有两种情况:1、分别承包,即各承包人均独立地与发包人建立合同关系,各承包人之间并不发生法律关系。
    2023-03-10
    216人看过
  • 公司合并是什么含义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据我国法律和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而演变成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公司被行政处罚是否影响并购行政处罚对于企业并购影响是根据不同的企业情况以及不同的行政处罚的力度来决定的,并不能一概而论。一般的行政处罚,不影响企业存续的,企业可以采取并购行为。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二、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与内资公司合并吗?外商投资企业能与内资公司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是指公司接纳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接
    2023-04-11
    381人看过
  • 辩论原则的含义是什么辩论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一)辩论原则的含义辩论原则是指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应以口头的方式进行辩论,法院裁判的作出应以充分的辩论为必经程序。辩论原则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辩论的主体是控辩双方和其他当事人。处于对抗地位的控诉方和辩护方、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方和被告方是辩论的主体,都享有辩论的权利。2、辩论的内容是证据问题、事实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从法律性质分,辩论的内容包括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围绕案件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的辩论,主要针对证据能力和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的充分性以及程序的合法性展开。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适用问题也是辩论的内容。(二)辩论原则的意义贯彻辩论原则,其重要意义主要有:1、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的辩护缺乏有效的形式和手段。法庭审理是刑事诉讼的中心,贯彻公开原则,最利于辩论。辩论原则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能够充分地表达辩护意见。2、有利于准确认定事实和证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的
    2023-06-03
    108人看过
  • 家庭“冷暴力”的含义
    所谓的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谩骂的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出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漠不关心对方、没有和情感的沟通、或是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庭劳动。相对于传统的以暴力动作为主要表现方式(如拳打脚踢、身体伤害)的“热暴力”,“冷暴力”是以语言为主要工具的,或是减少甚至停止夫妻之间的语言交流,或是用讽刺挖苦、侮辱性的言语来发泄自己的情绪、伤害对方的自尊心。家庭“冷暴力”是一种精神暴力,是与身体暴力或性暴力并存的家庭暴力形式。一、什么行为属于家庭暴力以下行为属于家庭暴力:1、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2、语言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言语,从而引起他人难受;3、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家庭暴力,是指行
    2023-03-12
    337人看过
  • 家庭暴力的含义是怎样的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一、老婆打老公属于家暴吗?老婆打老公属于家暴,但是否处罚要看家暴行为的严重程度。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父母对子女或者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庭暴力。如果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若严重的话则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别严重的话,则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家里家暴可以打110了吗可以,家庭成员之间的发生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就属于家暴,都可以报警,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会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如果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
    2023-06-27
    83人看过
  • 合同补充协议有什么特殊含义?
    合同补充协议的含义是指对原合同的补充或改变。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补充协议有效的条件分别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补充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法定其他条件。一、租赁合同中租金约定不明如何处理租赁合同中租金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就合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二、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制定补充协议,没有
    2023-06-24
    494人看过
  • 银行代收协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支付其应缴费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向收费客户主动支付甲方应付的服务费。收费客户:为甲方提供服务并需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在乙方开立账户,与乙方签订网上代理收费协议后通过乙方网上收费站(批量扣个人)主动扣收甲方应付服务费的企业客户。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代收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2023-07-16
    412人看过
  • 家庭暴力的含义以及法律规定是什么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因私生活出现家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按照以下法律法规,可以对家暴行为进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被冷暴力的方式可以算家庭暴力吗一方有冷暴力行为并造成他人精神受到伤害的,也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冷暴力是暴力的一种,其表现形式多为通过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
    2023-03-31
    417人看过
  • 第三方合同含义是什么?
    正式员工与劳务派遣员工的区别在于,用人单位与正式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可以节省用人单位的劳动力使用和管理成本;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要求派遣机构增减派遣人员,有利于用人单位的灵活性;用人单位也可以从复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用人单位集中精力做好生产经营工作。因此,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既有利也有弊,但如有违约,员工可以起诉两家企业。第三方合同的协议违约金标准是什么第三方合同的协议违约金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应当根据双方协商的标准来约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2023-08-18
    401人看过
  • 协议的含义与合同的异同
    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合同。协议的意义、功能、格式和形式与合同基本相同。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可以称为合同,两者都是建立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件。虽然合同和协议有其共同点,但两者也有明显的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规定违约责任。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的目标、简单、总结、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区别的角度来看,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是协议的具体化。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指什么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双方要亲自到公证处办理,遗赠人确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到其居住地办理。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023-07-02
    21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合同补充协议是什么含义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3
      1、合同的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2、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 3、反之,补充协
    • 家庭暴力具体是什么含义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3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按照表现形式划分,可分为身体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按照受害者类型划分,可分为:亲密伴侣暴力、儿童暴力、老年人暴力。
    •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含义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9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 3.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 <法律> 先合同义务的含义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4
      先合同义务的意思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
    • 债权人会议是什么含义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4
      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机构”。债权人会议的制度构建和运作方式以及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设定等均应围绕此一定性展开。为便于充分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应当承认和强化债权人会议的听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