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9:32:20 167 人看过

1、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能够直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现实生活中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以下情形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什么条件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一、工伤赔偿基数怎么算?工伤赔偿基数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二、本人工伤私了是否需要做工伤鉴定发生工伤事故,选择私人,仍需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最长时间为一年。私下有一定的风险: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因赔偿金额存在争议,甚至一年以上未成功。当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费时,工伤职工将因申请工伤认定超期而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残疾等级后,再选择私人。三、工伤出院后修
    2023-03-17
    128人看过
  • 工伤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一、享受工伤1、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2、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工资收入者;4、由于供养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二、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1、工伤医疗待遇国际劳工公约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矫形设备供应和维修费用。不应由工人分担,医疗期也不应限制。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工伤医疗都是免费的;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这个标准,有的国家虽然有2、暂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所谓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是因为伤者正处在医疗期,尚未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序。一旦做了鉴定或治疗超过一定期限仍需要继续治疗,就视为永久完全丧失或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了。支付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1952年102号国际劳工公约规定要有一个等待期,最低保障为工资的50%。1964年《工伤补偿公约》(第121号)规定不需要等待期,最低保障提高到60%工资。暂时丧失劳动
    2023-02-07
    443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受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被认定为工伤,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以首先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一、工伤保险怎么理赔?工伤保险这样理赔:1、由用人单位、受伤员工或受伤员工家属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提交申请材料,例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工伤保险对职工有哪些待遇?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求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三、工伤认定能够用聘用人员协议吗?申请工伤认定时不能用聘用人员的协议。工伤认定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
    2023-02-26
    258人看过
  • 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是什么
    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经过认定工伤之后,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的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
    2023-04-07
    234人看过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1952年国际劳工局《社会保险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1、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2、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工资收入者;4、由于供养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一、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有哪些1、工伤医疗待遇国际劳工公约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矫形设备供应和维修费用。不应由工人分担,医疗期也不应限制。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工伤医疗都是免费的;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这个标准,有的国家虽然有医疗保险,但是采取限制的办法较多。2、暂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所谓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是因为伤者正处在医疗期,尚未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序。一旦做了鉴定或治疗超过一定期限仍需要继续治疗,就视为永久完全丧失或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了。支付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1952年102号国际劳工公约规定要有一个等待期,最低保障
    2023-04-03
    462人看过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一)工伤待遇核定后,区社保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因工负伤者一次性残疾补偿金、医疗费、康复器具费以及因工死亡者的丧葬费、遗属抚恤金、医药费,一次性拨到单位,由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二)因工致残人员的残疾退休金,护理费以及因工死亡、失踪者的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生活补助费等长期待遇,区社保局委托国有商业银行或邮政局发放。从待遇核定的第二个月起,领取人在每月15日后凭储蓄存折到指定银行或邮政局的储蓄所领取。(三)残疾退休金、护理费、供养直亲属、配偶生活补助费一般每年7月随社会平均工资调整一次。工伤长期待遇需要调整时,区社保局将发文通知有关单位。并对领取工伤长期待遇人员的待遇进行调整,打印《工伤长期待遇调整通知单》,通过单位发给享受待遇人员。(四)领取残疾退休金或生活补助费人员。应向区社保局提供由单位或户籍管理部门在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出具的生存证明,才能继续领取待遇。逾期提供生存
    2023-04-11
    180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什么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8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须具备的条件是:一是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为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二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 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或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
    • 什么条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0
      满足以下条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社保局规定正常参加工伤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需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否符合工伤的基本条件; 4、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的十种情况之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6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
    • 什么条件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30
      满足以下条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社保局规定正常参加工伤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需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否符合工伤的基本条件; 4、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的十种情况之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
    •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3
      工伤职工普遍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其它因为伤残等级不同,待遇不同,具体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工伤医疗待遇是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费用;住院期间享有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外地就以享有就医路费、交通食宿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辅助器具符合标准的费用。停工留薪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