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财务相关的刑事责任主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09:23:11 405 人看过

一、与财务相关的刑事责任主要有哪些?

长期以来,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伪造或者毁损会计资料以进行偷逃税或者贪污、挪用犯罪,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哪些情况下财务会计人员会被行政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2、私设会计帐簿的;

3、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会计凭证相关文章
  • 财务被骗刑事责任有哪些
    被骗的受害者是不会受到刑事责任处罚的。(一)首先根据出纳的过错大小具体情况确定责任,然后严重违反财务制度本身行为就有过错,因此给单位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财务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单位劳动纪律处罚如果单位有内部的劳动纪律,比如员工手册等明确记载了处罚方式,对于会计严重违反财务制度造成单位重大损失的行为,可以根据单位内部的劳动记录做出相关处罚。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的内部制度和员工手册等必须要经过劳动者签字任何或者工会认可才对员工生效,才能做出处罚依据,否则无法做出相关处罚。2、劳动法处罚因该会计严重违反财务制度,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该员工有过错,你单位可以将其辞退,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
    2023-04-17
    455人看过
  • 民法典的业主的相关义务及责任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业主的相关义务及责任有哪些规定业主的相关义务和责任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的相关义务及责任】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二、业主的权利有哪些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
    2023-04-19
    122人看过
  • 民法典的业主的相关义务及责任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业主的相关义务及责任有哪些规定业主的相关义务和责任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的相关义务及责任】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二、业主的权利有哪些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
    2023-04-12
    318人看过
  •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相关法条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相关法条有哪些?《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本条之规定,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人员及护理人员;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客观方面是医护人员有严重不负责任的医疗违法行为,包括作为的和不作为的行为;犯罪的主观方面是医护人员有过失。二、医疗责任事故构成要件(1)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即客观上存在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的行为。(2)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3)上述违章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4)主观上对违章是故意的,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结果是过失的,因而主观具有罪过。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2023-04-13
    239人看过
  • 刑事责任中的主刑有哪些
    (一)管制:就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二)拘役:就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三)有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20年。(四)无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没有刑期限制,罪犯被剥夺终身自由。(五)死刑:也称生命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死刑是对犯罪分子的肉体予以剥夺而不是对犯罪分子的自由予以剥夺,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因此也称为极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
    2023-02-25
    177人看过
  • 主要刑事责任人与主要责任人的联系与区别
    主要刑事责任人与主要责任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主要责任人即主犯、第一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最主要作用的犯罪人;主要刑事责任人是承担最重刑罚的犯罪人。主要责任人的认定是主要刑事责任人认定的基础,在认定主要刑事责任人时首先必须考虑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各种量刑情节决定刑事责任的大小,在确定主要责任人后,在认定主要刑事责任人时还必须考虑影响刑事责任轻重的各种量刑情节。一、刑事责任是怎么认定的具备犯罪构成要件是负刑事责任的依据。(一)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二)主观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三)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要件必须是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已构成犯罪,行为人才应负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不危害社会,或者法律明文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则无刑事责任可言。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2023-02-26
    83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凭证
    相关咨询
    • 哪些是刑事责任,有关刑事责任定义的相关解释是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16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的能力与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离。只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具备,才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 本法对几种特别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作了特殊规定: 1.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本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
    • 不追究刑事责任及与其相关的情形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1
      刑法第17条、18条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⑴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的;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以外的罪行的;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候犯罪的。2.《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
    • 与交通事故相关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二)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四)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 哪些叫不追究刑事责任及与其相关的情形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9
      刑法第17条、18条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⑴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的;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以外的罪行的;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候犯罪的。2.《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
    • 《刑法》对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3
      承担不完全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如下: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