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改定物权变动时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0:30:58 131 人看过

占有改定物权转移时间是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继续使用物品的合同生效的时候。

占有改定是指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又成立了可以允许出卖人继续占有该物的另一个合同,另一个合同生效时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包括当事人之间转移所有权的合意和使买受人取得间接占有的合意。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方式之一,实际上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但是现实占有不转移,只是占有人的占有名义发生了变更,是一种变通的交付方法。占有改定中用来替代交付的法律关系,一般是合同,但也可以是其他法律关系。占有改定,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

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

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占有人,占有改定的产生在于经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混合交易,所有权人将一项动产出卖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同时又将该物出租给出卖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出卖人既可以获得卖价,又可以获得使用该物的权利;而买受人既可以获得物的所有权,又可以获得租金。

3、通过特定契约使受让人获得间接占有。

此处的特定契约并非订立单纯的无法律关系存在的间接占有契约,而是达成租赁、借用、保管、让与担保等特定法律关系的合意,否则,抽象的改定不能使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故不能使其取得所有权。特定契约标志着占有媒介关系的产生,让与人正是基于特定契约才得以继续占有已经出让的动产。

综上所述,在物权转让的方式中,有一种是占有改定,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物权并没有发生实际的转移,而是在卖方继续使用该物结束后,比如租赁合同到期,这样,物权发生转移,买方拿到物品的所有权。在占有改定中往往涉及两份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占有改定相关文章
  • 占有改定生效之日是什么时候?
    一、占有改定是什么意思?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基于物权变动的交付和基于债务(如租赁)履行的交付。这一过程虽不含有实际交付内容,但却具有物权变动和履行交付的双重法律意义。二、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有什么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现实交付依交货方式的不同,可以再分为三种情形:(1)送货上门。即由出卖人送运货物到买受人处,此时货交买受人处才算完成交付。(2)上门提货。即由买受人到出卖人处取走货物,此时货物运出出卖人处即算完成交付。(3)代办托运。即由出卖人代理买受人与承运人订立运送合同,
    2023-06-22
    433人看过
  • 关于占有改定在什么时候取得所有权
    一般当买卖合同生效时,自然所有权就会发生转移。占有改定就是指,本应该即使转让动产所有权的,但因为一些原因而让出让人暂时没有进行转让,不过此时需要通过协议让受让方对动产进行间接的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一、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的区别是什么1、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已经事先占有了要出卖的标的物,买卖合同一生效,标的物就视为已经交付。2、指示交付,发生的前提是出卖的标的物既不是由出卖人占有,也不是由买受人占有,而是由第三人占有,当出卖人将标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买受人的时候交付完成。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是让与人应
    2023-06-25
    301人看过
  • 不动产所有权是否适用占有改定
    一、不动产所有权是否适用占有改定可以占有改定,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基于物权变动的交付和基于债务(如租赁)履行的交付。这一过程虽不含有实际交付内容,但却具有物权变动和履行交付的双重法律意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二、占有改定的要件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
    2023-05-06
    325人看过
  • 怎么改变物品所有权
    一、怎么改变物品所有权1、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这里的动产包括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2、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为有效,不管不动产是否进行了登记。换言之,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一定要二者区分开来,这也是导致以一房二买,一女二嫁的重要原因。如,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交付给乙,但没有进行登记。这时,丙听说甲要买房子,于是也提出购买甲的房屋,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进行了房屋过户登记。分析:根据上面的原理,我们知道,甲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甲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因此,都是合法有效的。千万不要以为甲乙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进行房屋过户登记而认定合同无效。这是错误的,在本案中,两份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丙因为进行了登记,因此取得房屋所有权
    2023-05-06
    456人看过
  • 占有改定与权利质权的联系是什么
    在先买后租场合,买卖为基础关系,作为媒介关系的租赁后于买卖。此时,若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有关于所有权移转于受让人的抽象约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此约定有效,但非为占有改定。此后,受让人又与出让人订立租赁合同的,成立占有改定,占有改定于后一合同成生效时成立。此时就所有权移转的效果看,似乎从买卖合同成立之时就移转了,与占有改定无关,但实际上所有权仍自占有改定时移转,只不过因为在前的买卖合同已有约定,且其效力又与占有改定一致,所以一直“延续”下来,从而造成所有权自始移转而非占有改定之时的假象。基于“具体破除抽象”的规则,在自由约定与占有改定效力一致时,应解为占有改定代替了合同约定。这样,在所有权移转方面看,虽然具有“延续性”,但在当事人地位上,二者是截然不同的。就出让人而言,在抽象约定所有权移转时,其地位为未履行现实交付但已移转所有权的人,而在占有改定场合,则为承租人;就出让人而言,则分别为已获所有
    2023-05-01
    23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否改变
    如果雇主和雇员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更改劳动合同更改原因1。企业生产经营市场的变化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需求的变化。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部分员工的工作和工作内容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变更劳动合同2。员工劳动力增值或老龄化企业根据员工确认的劳动力价值为员工设定工资:如果他们认为某人的劳动力价值较高,他们的工资也会相应较高;如果一个人的劳动力价值通过培训、实践和工作经验的积累而提高,企业可能需要支付更多的钱来购买。因此,许多企业会出现员工工资随工作年限或技能的增加而增加的现象,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条款需要改变此外,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可能会随着企业福利的增加而增加,也会导致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1)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条款。无需更改已完全履行的条款;无效条款,无需更改。(2)可以依法更改的条款。法律不允许变更的条款不得变更(3)直接导致合同变更的条款。由于合同履行的
    2023-05-07
    272人看过
  • 延迟退休时间会有什么改变
    延迟退休时间表敲定,有哪些意想不到的变化两会透露的消息中,能对当下绝大部分中国人产生较大影响的一项政策走向,可能就数延迟退休了。3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长尹*民表示,延迟退休是针对我国人员法定退休年龄过低提出来的。方案将小步渐进到位,每年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出台之前会征集社会意见。具体时间表是今年制定,明年报经中央同意,向社会征求意见,2017年正式推出方案,实施将在很长时间以后。尹*民称,推出渐进式退休,目的就是延长交费年限,相应缩短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可能的方案在此之前,中国社会对延迟退休已经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大致是干部、知识分子等“坐办公室的”赞成延迟退休,普通劳动工人等群体反对。按照政府的行事风格,以及老百姓的习性来判断,遇到的真正阻力会很小。实际上今年3月份开始,中国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县(处)级女干部,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延至6
    2023-05-05
    280人看过
  • 占有改定风险什么时候转移
    约定生效时。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合同或非合同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另一个人或单位的一种风险处理方式,动产风险自交付时转移,根据民法中对占有改定的规定,债务人只要明确的表示将财产交给占有者此时就会使得交付任务结束,所以风险自约定生效时转移。一、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处理1、风险回避:是指考虑到风险存在和发生的可能性,主动放弃或拒绝实施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方案。风险回避具有简单易行,全面彻底的优点,能将风险的概率降低到零,使回避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获得收益的机会。2、风险降低: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一旦风险事件发生尽量降低其损失。如项目管理者在进行项目采购时可预留部分项目保证金,如果材料出问题则可用此部分资金支付,这样就降低了自己所承担的风险。采用风险控制方法对项目管理是有利的,可使项目成功的概率大大加大。3、风险分散:是指增加承受风险的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从而使项目管理者减少风险损
    2023-03-26
    107人看过
  • 拾得物占有是什么权利
    一、拾得物占有是什么权利通说认为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为无权占有。实际上,对遗失物的占有存在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两种情况。若拾得人对遗失物进行了无因管理,由此发生的占有不属于恶意占有,也不属于善意占有,而是有权占有,存在本权和法定占有媒介关系。将对遗失物进行无因管理而占有认定为有权占有,具有明晰规则适用等意义。区分对遗失物的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肯定对遗失物无因管理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有助于防止法理在逻辑上产生矛盾,并为对遗失物管理人的积极道德评价提供基础。此外,明确对遗失物无因管理的占有是有权占有,还便于有关规则的适用和设立。二、拾得人的义务有哪些(一)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二)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三)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
    2023-05-03
    272人看过
  • 遗赠物权变动效力的发生时间
    物权变动,按照法律事实的形态是否是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因受遗赠获得的物权,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即因受遗赠获得的财产,应当经过交付或登记这一物权变动公示行为而获得物权。但是,因继承取得的物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确认之诉会导致物权变动吗?即确认物权的法律文书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范围,其理由为:确认之诉并不以权利的实现为目的,其仅就某种权利或法律关系以及事实的存在与否予以宣告,根本上不能导致任何权利的变动。就物权确认而言,确认之诉是对支配权的诉讼保护形式。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之诉,其主要特征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以及存在的范围进行确认,并不判令另一方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2023-07-22
    375人看过
  • 担保物权能否通过占有改定获得
    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否则无效。创设质权的行为应当公示,公示是质权的生效要件。质物依其性质可以移转占有的,应当交付,不能以占有改定方式设定质权。正如台湾学者史尚宽所言,“如许设定人仍继续质物之使用收益,而成立质权,则等于无公示方法的动产抵押之设定,不免有害于善意取得其物之所有权或质权之第三人利益,而动摇一般动产交易之安全,故民法规定质权人不得使出质人代自己占有质物,禁止以占有改定之方法,以设定质权。”故以占有改定方式设立质权行为无效,应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一、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区别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设立的目的不同、权利性质不同、标的物不同、存续期间不同。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权。1、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
    2023-02-16
    238人看过
  • 占有改定的所有权怎么认定
    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现实交付,使人和物有机的集合,买受人取得买卖标的物所有权时即现实地占有标的物,这样第三人视觉所及之处,皆为物权的实相,也就可以避免买受人取得所有权后,标的物仍然为出卖人现实占有时,第三人信赖现实的占有而与直接占有人交易,第三人与买受人的利益冲突。然而现实并非如同理想,对交易便利的追求,使得动产交易中频繁偏离理想,形成了占有改定等制度。在占有改定的所有权认定上,学术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可以分为肯定说和否定说。下面我们通过举例来说明。甲将电视转让给乙,通常情形下,甲应将电视现实地交付给乙,由乙取得直接占有,但是因甲还需使用此电视机,便可与乙订立借用或者租用合同继续使用。履行借用合同后甲再从乙处取回电视机进而继续使用。电视机在甲-乙-甲之间的传递并无实际意义,因此为简化程序,只需订立契约,便可以发生物权变动,此时乙仅取得间接占有人的地位。肯定说为通说,认为善意取得所强调者在于
    2023-06-08
    284人看过
  • 占有改定针对的是动产吗
    一、占有改定针对的是动产吗?占有改定针对的是动产,不动产是不可以占有改定占有的。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施行)》的相关规定,只有通过交付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才适用占有改定规则。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抵押权设立、地役权设立均不适用交付主义。根据物权公示性的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应当以一定的可以从外部察知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物权公示在不动产为登记,在动产为交付(占有转移)。而以占有改定取得的所有权移转,第三人无从察知物权的变动,所以对于因信赖出让人直接占有动产这一事实状态,而与之交易的第三人就必须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加以保护。《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1、占有改定的风险承担方不是出卖人,应该由买受人承担,占有改定的情况下风险是从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风险由出卖人转为受让人也就是所谓的买方.另外根据《民法典》
    2023-06-01
    63人看过
  •  不动产权利变更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不动产权利的变更在登记到不动产登记簿时产生法律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因此不动产权利变更,在登记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利的变更在登记到不动产登记簿时产生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因此不动产权利变更,在登记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登记】权利变更何时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法》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变更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变更手续,并且变更登记申请提交成功后,登记机构应当自申请提交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完毕。因此,不动产权利变更自提交成功之日起生效。不动产权利的变更在登记到不动产登记簿时产生法律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法》
    2023-08-20
    46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 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 更多>

    #占有改定
    相关咨询
    • 占有改定为物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6
      占有改定是可以设立物权的,转移动产的物权,可以使用占有改定的方式,占有改定属于观念交付的一种,需要当事人有合意的表现,除此之外,观念交付还包括指示交付、简易交付。
    • 属于动产物权的占有改定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4
      《》第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本条是关于动产物权占有改定的规定。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使受让人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该动产现实移转的交付。占有改定必须符合下列三项要件:第一,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物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者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第二,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问还需具有某种使得受让人取得动
    • 法律对动产物权占有改定是如何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7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让与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该条是关于动产物权占有改定的规定。现实生活中,出卖人虽然将其动产出卖,但是在某一段时间内仍可能还有使用的需要;或者买受人已经取得了该动产所有权但是需要出卖人对该动产进行暂时保管或者改进。在这种情况下,动产虽然还未现实交付给买受人,但由于双方约定由让与人继续占有该动产,动产的所有权已在该约定生效时发生移
    • 指示交付物权变动时间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9
      指示交付物权变动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即发生变动,动产物权以交付为变动的生效要件,动产所有权证券化时,其所有权的移转必须交付该证券,以代该动产之交付。
    • 变更物权法定的变更时间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1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3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4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5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