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6:02:40 474 人看过

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方法和普通合同一样,具体如下: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如果标的物已消耗、损坏或灭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还时,则可用赔偿经济损失的办法进行抵偿。

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即指双方当事人按照责任主次、轻重,分别承担经济损失中与自己责任相应的份额,而不是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也不是平均分担损失。

3、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于故意的,那么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给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同时,在追缴故意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时,要注意保护非故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财产是不能追缴的。

一、宅基地主要的问题有哪些

1、各地规模浩大的拆村运动,打着各种旗号,例如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小城镇化等。也有对应政策推出,诸如“村改社”、“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等等。各地都在规划着,要在一个很短的期限内,将域内农村“大变样”,民居改楼房。这样的运动热情与各省市对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部)一项政策的“欢迎”密切相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2、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之前,尝到土地财政甜头的地方政府,都在辛苦“寻找”土地中。中国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用地的矛盾发展到很尖锐的程度。如何“找地”,也成为各地国土部门的首要任务。

3、被夺宅基地的农民,根据国土部的试点管理办法,增减挂钩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但在一些地方,强拆民房,强迫农民“上楼”的事例,已有发生。管理办法要求要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较大的地区试点,现实中,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拆并村庄的做法,非常普遍。

二、宅基地试点方案

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国土资源部基本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的编制、修改工作。按照工作程序,下一步试点方案应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称“中央深改组”)讨论审议。

如果中央深改组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的试点方案,国土资源部计划开展为期两年左右的试点工作。到2017年,将在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宅基地买卖相关文章
  • 在我国宅基地买卖无效咋赔
    宅基地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买受人的损失如何补偿,目前各法院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我们认为该判决对于宅基地买受人的补偿办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本案法院在判决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买受人返还宅基地的同时,对于买受人的权益做出了如下保护措施:1、出卖人返还购房款;2、出卖人就买受人对房屋的增建及装修部分全额补偿;3、对于买受人因返还宅基地所遭受的损失,按照土地区位补偿价的评估价格,依据买卖双方的过错大小,由出卖人对买受人进行赔偿。一、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可见,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023-02-27
    343人看过
  • 宅基地买卖合同被判无效,买受人损失如何补偿
    宅基地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买受人的损失如何补偿,目前北京市各法院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本案是由大兴区法院一审判决后,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的案件。因此,我们认为该判决对于宅基地买受人的补偿办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本案法院在判决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买受人返还宅基地的同时,对于买受人的权益做出了如下保护措施:1、出卖人返还购房款;2、出卖人就买受人对房屋的增建及装修部分全额补偿;3、对于买受人因返还宅基地所遭受的损失,按照土地区位补偿价的评估价格,依据买卖双方的过错大小,由出卖人对买受人进行赔偿。本案经评估土地的区位补偿总价为218400元,法院对此价款做了三七开的划分,将区位补偿款的百分之七十,即152880元,判决由出卖人给付买受人作为损失赔偿。也就是说,法院认为对于宅基地买卖合同的无效,双方均有过错,但是出卖人的过错是七分,而买受人的过错是三分。本案判决较之以往在宅基地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
    2023-06-10
    213人看过
  • 城镇居民是否可以购买宅基地,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吗
    城镇居民是否可以购买宅基地?农村的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现行法律对此有严格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此外,国办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也进一步指出:“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从上述规定看,依照目前我国的政策规定,在我国城镇居民不可以购买宅基地。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吗?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分情况来看待。一般来讲,法院认定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会考虑以下几方面内容:(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2)卖房人的现有居住条件;(3)该房产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性质;(4)房产交付的实际情况;(5)不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结合上述所列的要
    2023-05-04
    485人看过
  • 买卖宅基地房屋起纠纷合同违法被判无效
    新闻日期:2009年05月12日人民网河南视窗讯5月12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审结一起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2005年5月,家住郑州市中原区的王某与马某签订购房协议一份,约定:马某将其在原郑州中原区石佛镇五龙口村的宅基房地产以7.5万元转让给王某,王某预付给马某2万元作为购房款,待村委会选举后由马某将五龙口村治保委员会盖章的证明材料上增盖五龙口村委会的印章后,由王某一次性支付剩余的5.5万元款项。马某将原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交给王某,视同双方过户,日后村委会统一办理房地产权证时,直接办理给王某。同日,王某与马某又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了转让价款事宜,原郑州市中原区石佛镇五龙口村委会治保会在该协议上盖了印章。协议签订当天,王某支付马某转让款20000元,马某为王某出具了收据。王某称其后来听说马某已将该房屋转卖,为此王某多次找马某协
    2023-06-10
    38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钱可以要回来吗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宅基地属于可以返还的。合同出卖一方可以依据判决书要求买方归还房子,但是卖方也应当及时返还购买宅基地的价款。一、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流程是什么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
    2023-02-19
    306人看过
  • 出卖老房宅基地合同违法判无效
    9月17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案,法院判决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买卖宅基地协议书无效,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王某曾是正阳县汝南埠镇雷岗村的村民,2008年10月扒掉老房建起了一栋三间两层新楼房,2012年11月举家搬到县城居住。与王某地边挨地边的骆庄村村民雷某看中此房,经亲戚说和,王某同意自己的基地及房屋卖给雷某,便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双方协议约定:雷某向王某购买楼房一栋,价格13.5万元,先预交房费10万元,下欠的3.5万元于2013年12底付清。2013年王某所在的村修通了水泥路,水泥路正好从王某的房屋前面通过,2013年9月雷某准备入住该房屋时,王某的儿子认为其房屋有升值空间,雷某没有付清房款为由便极力阻挠雷某入住,还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卖该房屋。事情发生后,双方协商不成,雷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土地政策规定,农村房屋宅基
    2023-06-09
    31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怎么写才合法农村宅基地怎么公证
    让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合法的书写要求:1、写明甲方与乙方信息。2、注明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盖有一层的房产所有权事宜达成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3、内容:宅基地坐落、面积.转让金额.付款方式及期限等。4、结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主播签约协议甲方:乙方:一、活动时间:二、地点:三、费用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四、付款方式:1)活动执行完成当日,即2011年8月25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2)甲方依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以现金方式。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实施本项目的全部方案的终审权和执行的监督权;2)甲方负责乙方全程的接待工作,包括住宿车旅费用;3)准确执行双方认同的项目推进执行的工作标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全面组织项目的组织和实施;2)乙方应于2011年8月24日14点前抵达活动现场;3)准确执行双方认
    2023-03-14
    425人看过
  • 宅基地买卖合同签的不规范有效吗
    一、宅基地买卖合同签的不规范有效吗宅基地买卖合同只要按照流程签了就是有效的。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只有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6、光荣复原的军人会回农村,因为伤病和其他原因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是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的可以申请;
    2023-05-29
    178人看过
  • 宅基地可以买卖吗,私自买卖宅基地是否合法?
    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一、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
    2023-05-07
    415人看过
  • 农村买卖宅基地的合同的效力如何?
    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房屋抵押协议有效吗当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抵押按揭房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抵押协议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房屋买卖合同与网签协议不一致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但如果具备下列要件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1、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2、意思表示真实的;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
    2023-02-25
    228人看过
  • 怎样申请解除宅基地买卖合同
    一、怎样申请解除宅基地买卖合同宅基地不可以分割也不可以转让。因此宅基地买卖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不存在解除一说。因为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分割。获得房屋的一方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因此,宅基地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因属于无效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宅基地转让的限制(一)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批准;(二)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三)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四)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三、宅基地的归属(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
    2023-05-06
    356人看过
  • 宅基地买卖行纪合同合理吗?
    宅基地买卖行纪合同是不合理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中对于从事的经营范围和种类是有明确要求的,宅基地的买卖并不在此范围之内因此是不合理的。一、行纪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什么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中的行
    2023-04-11
    424人看过
  • 北京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情形
    (一)根据《民法典》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57条,实践中,法院根据合同履行状况以及双方当事人就房屋返还的意思是否一致,作出不同的判决。(二)对于无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双方当事人是否返还可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可以尊重双方的意思选择。(三)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所涉及的农村房屋征地拆迁的处理。现实征地拆迁中政府及相关用地部门或单位一般只认可农村房屋的出卖人为征地拆迁的对象,并且也只认可按出卖人的身份及家庭成员的情况给予其补偿安置待遇。此时的纷争或者诉讼不再是无效合同房屋返还的问题,而是补偿安置利益的归属及其分配的争议问题。对此类纠纷,一般认为可以按以下原则处理:(四)根据安置利益的不同形态,可以作不同的处理
    2023-03-10
    126人看过
  • 买卖宅基地户主去世怎么办
    一、买卖宅基地户主去世怎么办土地使用证持有人已去世,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变更。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二、宅基地户主去世了怎么办在农村,每家每户都有宅基地,并在上面建造了房屋,而我国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所以户主去世后,宅基地仍属于集体所有,不过以下这两类人的宅基地将被回收:1、本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这类老人无儿无女,一般是靠农村集体组织的养老院或分散供养等方式进行救济照顾,所以去世后,宅基地将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2、子女户口迁出的老人:本来农村宅基地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但由于子女户口迁出后,则失去继承的机会,就算有,也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若长期闲置,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三、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流程当农村宅基地符合上述买卖条件后村
    2023-05-06
    378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宅基地买卖是不合法的。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 更多>

    #宅基地买卖
    相关咨询
    • 宅基地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宅基地买卖合同效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8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
    • 买卖宅基地合同无效的后果?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3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归农村居民,即是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因此,具有无偿性、福利性和限制转让性。农村的房屋买卖标的不仅涉及房屋,还包含相应的。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宅基地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间较短,提起诉讼时,受让人尚未对房屋进行翻新改建,且周边土地和房屋的市场价格也无明显变化的,确认后,可以简
    • 买卖宅基地合同无效佛山法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出卖人在出卖时即明知其所出卖的房屋及宅基地属禁止流转范围,出卖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故出卖人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对于买受人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应当全面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予以确定。
    •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但已转让,之前的买卖合同是否无效该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宅基地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
    •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生效的后果,农村的宅基地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关于农村宅基地,涉及的法律规定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