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工伤可享受哪些医疗待遇,医疗期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6 11:04:43 377 人看过

工伤可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享受下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要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医疗期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的医疗期自劳动者病休之日开始计算,按照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医疗期期限在一定的时间内累计计算。即便劳动者在累计计算的期间届满后,累计病休天数仍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医疗期限的,劳动者的医疗期仍然应自累计计算期间届满之日终止,剩余的医疗期限劳动者就不能再享受了。

具体的累计计算期间为: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举例说明:一职工应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其自2008年12月1日开始病休,那么其3个月医疗期的累计计算期间自2008年12月1日始至2009年6月1日止,该职工在该累计计算期间内病休累计达3个月,其医疗期便终止。若该职工在2009年6月1日时,病休的天数累计为2个月,并未达到三个月的期限,那么,其医疗期限于2008年6月1日后仍然终止,剩余一个月的病休期限,该职工就不能再享受。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医疗期限包括病休期内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一、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
    2023-03-19
    420人看过
  • 医疗期内员工可享受怎样的待遇
    一、医疗期内员工可享受怎样的待遇关于医疗待遇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医疗期内职工享受的待遇,第二种是医疗期届满后享受的待遇。第一种待遇是在医疗期内,企业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支付给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其中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待遇按照企业参加医疗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来支付。第二种待遇是在医疗期满后,职工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够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并且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来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关于医疗补助金,一般情况应以不低于六个月的工资标准来支付。二、医疗期如何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
    2023-04-16
    307人看过
  • 工伤职工如何就医?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法律百宝箱导读: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抱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
    2023-06-10
    226人看过
  • 工伤医疗福利:职工在治疗工伤时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
    2023-07-24
    298人看过
  • 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如何享受医疗互助待遇?
    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超限额”)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医疗互助金中给予部分支付。部分支付比例按每人每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超限额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9倍以下、9倍以下13倍以下、13倍以上至15倍划分:4倍以上9倍以下,医疗互助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9倍以上13倍以下,医疗互助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13倍以上至15倍,医疗互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2023-06-09
    301人看过
  • 发生工伤后,在医疗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医疗待遇:(一)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包括康复性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每个省的支付标准不同,工伤职工要查看本地的报销标准。(3)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继续治疗的,继续享受上述(1)、(2)项工伤医疗待遇。(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如果你是工伤职工,所受到的伤害够不上伤残等级,那么就
    2023-02-17
    120人看过
  • 工伤员工工伤复发享受哪些工伤医疗待遇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待遇:1、工伤复发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救治员工工伤复发,员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员工工伤复发住院治疗的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复发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员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工伤复发后需要康复治疗的享有工伤康复待遇工伤员工工伤复发后,需要康复治疗的应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工伤复发员工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1)员工工伤复发后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
    2024-01-13
    335人看过
  • 工伤的医疗待遇,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
    一、工伤的医疗待遇工伤的医疗待遇包括职工(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负伤医疗,包括旧伤复发医疗,所需要的挂号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和就医路费,全部由单位行政负担。住院期间按规定标准开支的伙食费,由本人负担1/3,单位负担2/3。医疗时间至医疗终结时止。企业职工的医疗待遇还包括因工负伤一般应在本单位诊疗所、职工医院或指定医院治疗;无法治疗时,所在单位行政应转送其他医院或外地治疗。职工经批准到外地治疗,仍享受免费医疗待遇,就医路费由单位报销。由于医院床位限制,不能及时住院时,所需食宿费用可按因公出差标准由单位报销。二、工伤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工伤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工伤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主要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023-06-23
    246人看过
  • 未签合同也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厨师小梁烹饪培训结束后在一家宾馆的餐厅实习,实习三个月后,开始正式工作,每月工资400元,但未与宾馆签订劳动合同。后来,某日,餐厅的火力不足,负责人指派小梁前去查看气灶,查看过程中引起火灾,小梁全身遭受大面积深度烧伤。问题是:小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他是在从事单位负责人指派的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那么小梁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律师认为:虽然小梁与宾馆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他在餐厅工作,接受餐厅管理,餐厅向他按月支付工资,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当适用劳动法。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因工伤残的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因此,小梁工作的宾馆应在事故伤害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认定为工伤
    2023-06-10
    369人看过
  • 广州规定工伤退休可享受医疗待遇直至康复期终结
    职工受工伤1年内又发现新伤情,仍可补充认定新伤情;工伤退休可享受医疗待遇至康复期终结。近日,修订后的《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由市政府印发实施。工伤预防做得好缴费率最高可下浮30%根据《若干规定》,广州市内所有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为职工(含雇工)购买工伤保险。具体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分为一、二、三类)的工伤风险程度,分别按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的比例缴费(注:个人无须缴纳)。在此基础上,再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和奖励率制度。2008年旧版规定未明确如何浮动和奖励,此次新版《若干规定》明确:根据用人单位收支率(用人单位支出工伤保险金/缴纳工伤保险费)划分档次,最高可在基准缴费率基础上下浮30%或上浮35%。原基准费率为0.5%的用人单位(即一类行业),不实行缴费率浮动。一年内又发现新伤可申请补充认定《若干规定》要求,职工
    2023-06-07
    458人看过
  • 乌鲁木齐工伤职工可享受的医疗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就医: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就医费用依据: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伙食补助: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23-05-10
    229人看过
  • 劳动者发生工伤能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劳动者发生工伤,能享受的医疗待遇有:(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23-06-10
    223人看过
  •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问: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如何享受待遇?答:办理了参保手续并及时足额缴费后,参保人员凭医疗保险证(卡)即可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医、购药。(1)门诊。个人账户金用来支付门诊和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参保患者凭医疗保险(社会保障,下同)卡直接在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在定点药店购药,超支自理。原则上鼓励个人帐户积累,余额可以结转、继承,但不能提现或用于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外的其他消费。(2)住院。参保人员住院(含门诊紧急抢救)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同时个人也要负担一定的费用。参保人员凭医疗保险证(卡)在定点医院住院时,按规定必须先由个人负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即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门槛费”。具体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确定。同时设立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封顶线”。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费用,累计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分,统筹基金不再支付,
    2023-05-05
    238人看过
  • 领失业金期间如何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市民穆先生致电党报热线:我刚开始领失业金,我想了解下,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我能否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党报热线回复:就穆先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市人社局。据了解,按照《社保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另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享受待遇不设等待期限,自领取失业保险金之月起就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等同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2023-06-09
    39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疗期内职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都有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7
      【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待遇】 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
    • 职工医疗期有多长时间,工伤医疗期能享受哪些待遇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0
      职工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时间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进行判定的。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的时间计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因停工留薪期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因医疗(包括康复治疗)等原因,停工留薪期需要延长的,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提前30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但延长不得超过1
    • 医疗期工资怎么算,医疗期内职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0
      【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待遇】 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
    •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享受哪些待遇,工伤职工在受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工伤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
    • 职工的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享受哪些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