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职工名义保险出了事故企业是否能享受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13:48 372 人看过

浙江在线10月09日讯以职工的名义参加保险,同时在用工的合同上写上一句“赔偿收益方为公司”,当事故发生后厂方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款,这样即使公司支付了部分医疗费,或许还可以赚回来。近日,因这样的案由持续近半年的一场官司终于结束,绍兴一家企业不仅向受害职工支付了工伤赔偿,而且还返还了2万元保险理赔款。

2006年7月13日,绍兴市职工维权服务中心来了一位双手残疾、面容憔悴的女职工,她叫姜金贵,去年2月26日,她在工作时不慎被注塑机轧伤双手,致使右手大拇指、食指、中指全部被切断,左手食指、中指各被切断一至半节,造成严重伤残。因企业没有依法为姜金贵办理工伤保险,姜金贵无法获得相应赔偿。事后,虽然厂方为姜金贵支付了1.3万余元的医药费,但姜金贵一家仍陷入困境。听说姜金贵的遭遇后,市职工维权服务中心立即与劳动部门取得了联系,2006年10月23日,经绍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姜金贵获得了9万元工伤赔偿款。

事后,姜金贵得知,在工作期间,厂里为她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如果按照协议,她这次伤害应该能够得到3万元的赔偿。然而,厂里已经领取了这笔赔偿款。她向厂里催讨时,厂方认为这保险费是企业交的,而且用工合同上也写着受益人是企业而不是她,所以她无权享有这笔赔偿款。

据了解,姜金贵所在的玩具厂于2005年3月以姜金贵的名义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3份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每份100元。工伤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赔付3万元。但厂方以与姜金贵在“用工协议”中约定保险理赔款受益人为公司作为理由,认为这3万元保险理赔款理所当然地应归企业所有。

然而,姜金贵对此却心有不甘,自己是被保人,又是法定的第一顺序受益人,这赔偿款怎么又要归企业?随后,姜金贵又找上了市职工维权服务中心,中心工作人员遍查资料,并求教了绍兴不少律师事务所和浙江大学的法律专家,得到的答案是,目前浙江省范围内没有类似案件,无参照案例。企业是否属不当得利,市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又一次为姜金贵提供法律援助。

今年4月30日,在市职工维权服务中心的帮助下,姜金贵向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归还不当得利3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5月10日,越城区法院受理了姜金贵一案,认为玩具厂是不当得利,遂判决玩具厂归还姜金贵3万元保险理赔款。随后玩具厂不服判决,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法院协调,玩具厂提出了调解,双方都作出让步。日前,企业按期支付了姜金贵2万元保险理赔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50岁企业女职工能否享受退休待遇?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女性企业职工年满50周岁时即可退休,参保缴费人员还需要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原则上以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确认的社会保障号码为准,但有时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查核实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予以确认。高级专家的离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女性企业职工年满50周岁时即可退休。同时,参保缴费人员还需要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原则上以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确认的社会保障号码为准。鉴于目前职工参保数据库尚不健全完善的情况,对于出现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不一致时,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真审查核实,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予以确认。高级专家的离休年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标题:关于退休年龄的法律分析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
    2023-11-03
    497人看过
  • 职工因交通事故受伤企业要赔偿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申请复核吗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
    2023-02-24
    306人看过
  • 企业合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李某于2011年5月26日进入蒙阴县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1200元。2011年8月15日上午10时许,杨某在工作时右胳膊不慎被机器挤压挫伤。工作期间,该公司未为杨某参加工伤保险。2011年9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与同行业的另外一家公司合并。2011年9月29月,杨某被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经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9级伤残。杨某找到合并后的新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相关的工伤待遇。新公司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支付相关工伤待遇。杨某遂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合并后的新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43条、第62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9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
    2023-06-10
    67人看过
  •  小企业遭受职业病风险,能获得赔偿吗?
    发生工伤的员工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得职业病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有不同的标准。员工在发生工伤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根据其出具的工伤认定书来赔偿职业病。员工一旦被认定为职业病,可以认定为工伤,获得工伤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停工工资、交通住宿费、辅助设备费、残疾津贴、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不同。工伤认定与职业病赔偿工伤认定与职业病赔偿是两个劳动法律关系密切相关的概念。工伤认定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其进行工伤等级鉴定,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发给《工伤保险证》并享受工伤保
    2023-11-14
    138人看过
  • 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工伤保险?
    参保率低、缴费水平低,小微企业工伤保险应保尽保在小微企业遇阻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超过3亿,城镇医疗保险覆盖人数5亿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覆盖人数分别达到1.9亿、1.5亿、1.5亿。然而,在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及其从业主体农民工、个体工商户中,社会保险覆盖面极为有限,推行社会保险更遇到重重阻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在8省份开展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调查研究显示,小微企业参保状况极不乐观。单位参保率低——养老保险参保率约为75%,低于全部企业参保率平均5个百分点,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在许多企业是空白。职工参保率低——对比同一地区参保率,小微企业职工明显低于非小微企业,相差最多的地区达到79个百分点。大量参保的小微企业,只给核心管理人员和高端技术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把普通员工排除在外。缴费水平低——在小微企业中,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的职工比例在逐年下降,在社会平均工资6
    2023-03-02
    477人看过
  • 企业员工是否享受探亲假
    市民赵女士致电党报热线:我是第一次来湖打工,想问问企业员工能不能享受探亲假?党报热线回复: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此外,还要满足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对非公经济组织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目前尚无统一规定
    2023-06-09
    177人看过
  • 以企业名义买房是否能转个人
    以企业名义买房能转个人以公司名义买房,然后过户到个人名下需要以下费用:(1)营业税(税率5.55%卖方缴纳)(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方缴纳)(5)测绘费1.36元/平米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08年4月后新政策房改房测绘费标准:面积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6)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2023-05-09
    305人看过
  • 职业病是否应该享受工伤赔偿?
    职业病属于工伤的类型之一。我国已明确将职业病列为工伤,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当自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赔偿。职业病指的是劳动者在相关的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由于职业病是因为长期从事该职业活动而导致的损害发生,因此患职业病的职工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二种情形:(一)交通事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二)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7-01
    377人看过
  • 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关于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33号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请示》(豫劳社函[2001]5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精神,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安置国有破产企业职工时,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对自谋职业的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以鼓励和帮助职工尽快实现重新就业。实行这项政策,应坚持职工自愿原则,规范操作。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业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二、对未提出自谋职业申请或虽提出申请但未实现自谋职业,及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企业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规定支付
    2023-06-09
    464人看过
  • 企业名称能否出资
    土地使用权
    一、企业名称能否出资是可以的。公司法规定:商誉是可以作为出资的。根据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在名称核准阶段,是不可以进行字号的买卖的。在企业成立后,可以转让。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二、股东能否以商标使用权出资答:商标专有权所有人可以,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不可以的。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是可以出资的。但是商标权的价值必须经过评估,以评估过后的价格计算。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
    2023-06-16
    124人看过
  • 参保企业职工可以享受怎样的社保待遇
    不少参保人向社保局咨询:“我一直在企业工作,企业帮我参加了社会保险,那我什么时候可以享受、怎么享受社保待遇呢?”下面,将按五个险种详细介绍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哪些社保待遇。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津贴构成,参保年限越长,缴费工资越高,可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为各3个月的上年度社平工资。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从缴费的次月1日(以个人身份缴费的参保人,从缴费的3个月后)起享受相关待遇。可享受待遇包括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待遇,还有每月个人医保账户金额划入。即参保人除了每月个人医保账户有最低60.2元的金额划入以外(划入金额跟
    2023-05-31
    151人看过
  • 企业未缴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评定后,享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伤残津贴,一直持续到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伤残津贴停发,员工即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与伤残津贴的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但若职工没有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退休后的这一待遇如何来实现?答:你问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到用人单位是否足额缴纳社保基金的问题。分三种情况予以回答: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保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在内,其中工伤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其它三种保险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按比例承担),那么工伤职工依据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伤残津贴(这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的账户支付的),到了退休年龄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部分是由养老保险基金账户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伤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账户补足差额。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
    2023-06-10
    387人看过
  • 破产企业留守人员可否享受失业保险?
    --------------------------------------------------------------------------------破产失业保险(1)破产企业的留守人员因未中断就业,不属于享受失业救济的对象。他们的劳动报酬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4条第一款第一项\"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法[经]发〈1991〉35号)第66条\"企业破产法第34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费用\\,包括破产企业留守人员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以及清算组的必需费?qot;的规定执行。(2)《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1992]第4号)第38条也明确规定\"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机构的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待计入清算费用,由企业现有财产
    2023-04-23
    228人看过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能取出来吗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当地的社保局最新的社保基数按比例缴纳,一般企业为员工缴纳13%,而个人缴纳其余的8%,累计高达21%的缴纳养老保险。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社保基数有所区别,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者拨打12333进行咨询。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能取出来吗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取出来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4条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政策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当然了,有些特殊情况,还是可以办理养老保险退保并把里面的钱一次性取出来的。可以选择性地看自己是不是符合: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2.参保人因故死亡;3.参保人出国定居;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针
    2023-06-21
    13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民营企业职工是否可以享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当然享受;二、本回复仅作参考,不构成保证或承诺。如有明之处,可留言或电话咨询。广东XX为您解答。
    • 农民工能享受企业职工保险待遇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受到事故伤害,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根据以上条款,60岁以上人员因工受伤,也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条款如下:第二条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
    • 企业破产职工是否享受益?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5
      企业破产后,不能及时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的,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则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企业破产后,其原有职工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一部分职工在企业破产前或之后及时找到新工作,实现再就业,这部分人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第二,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第三,只有在企业破产后,既没有及时重新就业
    • 企业破产了,保险还能享受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 企业以职工名义借款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5
      企业以职工名义借款(小额贷款公司操作模式)没还,现在起诉到法院要职工来还。怎么办关于诉讼时效,已经3年了没向职工催讨。可能政府干预了,这样诉讼时效能不能起作用